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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 2018-05-20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点击文末的阅读原文查看)。

何为“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  为提高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简称“三区”)教师水平,2012年,教育部会同中组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计划2013-2020年每年选派3万名优秀幼儿园、中小学(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三区”支教一年。


《通知》要求:2018年全国计划选派24026人,其中山东计划1000人。受援范围和选派范围是怎样规划?具体还有哪些要求?请随小编一览。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

“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

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师厅〔20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12〕6号)要求,根据各地需求情况,经商财政部同意,现将做好2018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三区”教师支教计划)有关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政策要点



(一)受援范围

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各地确定的其他深度贫困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困难团场,重点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各省不得将支教教师派往非贫困地区。


(二)选派数量

2018年全国计划选派24026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计划选派22910人,非义务教育阶段计划选派1116人,各项目省(区、市)选派名额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2018年度选派教师计划表》(下图)。


(三)选派要求

原则上选派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骨干教师,幼儿园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学校管理人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支教以全日制工作形式为受援地提供服务,时间为1年,鼓励延长支教时间或留任工作。自2018年9月起,按照学年开展选派工作。

  大学生实习支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不列入选派范围。短期的基层巡讲和支教、试用期教师也不列入选派范围。


(四)选派形式

鼓励以“组团式”形式选派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专任教师主要承担学科教学和班级管理任务,组织教研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教学指导,充分发挥骨干示范作用,与当地教师形成教学团队,带动受援学校整体提升学校教学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教育管理人员主要从事学校管理工作,推动受援学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受援学校要组织教师、管理人员与支教教师结对跟学。


(五)选派范围

选派教师主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调配,调动省会城市、中心城市、非受援县的优质教师资源支持省内受援县。“三区”县数量较多的省份,在派出教师范围上可适当放宽条件,采取市支持县、县支持乡的方式予以解决。

  人才资源相对薄弱的省区,可以通过援疆、援藏、援青机制以及依托扶贫协作、对口支援、结对帮扶等渠道,商支援省(区、市)解决。


二、切实做好组织实施


(一)认真落实选派任务

“三区”教师支教计划是推动教育精准扶贫,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重要措施。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按照政策实施范围,严把选派条件,完成选派计划,确保支教教师按时上岗。


(二)妥善解决具体问题

各地要摸清受援县需求,充分听取基层学校意见,统筹兼顾不同学段情况,选派受援县急需的、符合规定条件的支教教师。通过内部调剂、接收实习生、安排受援地教师跟岗培训等多种方式,解决派出学校的教师缺口问题。受援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安排好支教教师的生活、工作条件,做好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三)加大宣传选树力度

各地要加强对“三区”教师支教计划的宣传,及时总结实施经验,深入挖掘选派教师中的优秀典型,宣传支教教师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突出“三区”教师支教计划对加强“三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资源、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成效,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按时准确报送信息


  2018年“三区”教师支教计划采用EXCEL采集模板收集汇总信息,EXCEL采集模板在教育部官网教师工作司首页下载。

  请各项目实施省(区、市)及时下载EXCEL模板,收集汇总信息,加强审核管理,确保信息按时准确报送。11月15日前将2018年度选派教师花名册、汇总表、2019年度选派教师需求表和工作总结以纸质公文和电子版形式报送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联系人:王志洁,刘璇璇

  联系电话:010-66096498,010-66097842(传真)

  电子邮箱:jsglc@moe.edu.cn

  技术支持: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李新革

  联系电话:010-66092069转815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教师管理与师德建设处(100816)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5月8日



来源: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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