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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日照市校长职级制改革 “六创新”值得关注

2016-01-26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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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职级制改革“六创新”

  

一是不搞试点,全市一次性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

  以市为单位整体推进,于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179名校长(含党组织书记)、442名副校长取消了行政级别,摘掉了“官帽”。通过职级评审,确定了新的校长职级,其中一级校长57人、二级校长86人、三级校长36人。

  

二是实行市级统筹。

  统一改革政策、工作推进步骤和工作标准要求,允许各区县在总体政策框架下进行创新,确保了改革的全面性、彻底性和创新性。

  

三是依法治教,建立学校归口管理体制。

  取消中小学行政级别,由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减少了外部的行政干预,克服了政出多门、事出多门问题,为校长“松绑”,实现了“管人”与“管事”的统一,理顺了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的关系,避免了不懂教育的人管教育的现象,真正让学校按教育规律自主办学、依法办学。

  

四是构建责任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打造团结向上的学校领导班子。

  日照市规定,副校长的职级薪酬按所在学校校长的30-40%发放,有利于增强学校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发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是高标准起步,着力打造教育家办学团队。

  日照市对校长的任职条件标准高、要求严,实行校长资格准入制度。同时,规定校长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要达到高级教师以上,学历要达到大学本科以上,促使校长重新认识职业属性,走专业成长、职业发展的路子。校长职级实行异地专家评审,确保了客观、公正。

  

六是着力构建现代学校制度。

  日照市全面推行校长职级制改革,最终目的在于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和社会之间新型关系,培养具备公共意识、法人意识、效益意识和教育意识的现代校长。进一步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完善校长负责制,扩大中小学办学自主权;在中小学逐步形成以章程为核心、自主管理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校务委员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家长委员会制度,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党群工作机构,充分发挥党、团、队组织的思想教育和监督保障作用。

信息来源:日照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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