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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海,中国这样管理自己的渔场

2016-08-28 中国南海网 海疆在线

西、南、中沙群岛地处南海中南部,由200多个岛、礁、沙滩组成,岛屿总面积约13平方公里,海域面积近200万平方公里。住木板房,喝未净化的水,吃咸菜萝卜干;白天与烈日为伴,夜晚与蚊虫为伍,出行仅靠小吨位木船……这是老一辈南海岛礁建设者的生活。


随着新中国对南海岛礁的开发建设,南海岛礁居民的生活已经是日新月异,西沙永兴岛和大陆普通城镇更是没有什么区别。60多年的时间里,南海都发生了什么?岛礁各方面的建设又取得了哪些成就?今天,我们来谈谈中国南海的开发。


在崖州中心渔港理鱼车间,工人们正忙着将刚刚捕捞上来的鱼按尺寸分类装盘


油气资源


2012年6月25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发布公告称,在南海地区对外开放9个海上区块,供与外国公司进行合作勘探开发。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表示,中国企业公布南海油气招标区块是正常的企业行为,符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国际惯例。8月28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公布了2012年第二批中国海域开放区块,共有26个区块可供外国公司进行合作,其中22个位于南海海域。
2014年11月5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宣布,“南海九号”承钻的首口千米水深井在我国南海顺利完钻,“南海九号”也成为继“海洋石油981”后第二个成功进入“千米水深钻探俱乐部”的钻井平台。
2014年中国开始在距香港约325公里的南海水域开采天然气,称为“荔湾-3”油气开采项目。4月1日,参与运营该项目的加拿大哈斯基能源公司的一名高管表示,中国南海北部的深水区拥有巨大的天然气开采前景,且现在处于开发的早期阶段。
2015年12月2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宣布,由海洋石油981承钻的我国首口超深水井陵水18-1-1井成功实施测试作业在南海成功实施测试,实际完钻井深2927米。


渔业资源


1985年农业部组织渔民恢复南沙渔业生产。20多年来,南沙生产渔船从1985年的13艘发展到2009年约600多艘,最高时达到900多艘,产量相应从4吨增至近5万吨。2007年开始扶持企业在美济礁开展网箱养殖。南沙渔船的生产方式从单一潜捕作业发展到拖网、围网、刺钓等多种作业方式并存,生产范围也由原只局限于岛礁附近的礁盘区扩大到西南部渔场。广西渔船开发南沙渔业资源较早,七十年代国营渔业公司渔船就开始赴南沙海域开展捕捞生产。有组织地开发南沙渔业从1989开始,2000年以后逐步扩大生产规模。早期开发南沙渔船以拖网作业为主,作业区域主要在北纬4度至9度之间。2010年以后,赴南沙生产的灯光罩网渔船比例逐年升高,作业区域主要在北纬8度至17度之间。目前,常年在南沙海域作业的大型捕捞渔船有近100艘。据统计,1989年至2011年,广西共组织2300艘渔船赴南沙开展捕捞生产,产量25万吨,产值13亿元。
1999年3月5日,农业部发出“关于在南海海域实施新伏季休渔制度的通知”,决定自1999年开始,在北纬12°以北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每年6月1日零时起至7月31日24时止,对所有拖网(含拖虾、拖贝)、围网及掺缯作业实行休渔。这是我国在南海首次实行伏季休渔。自1999年起,中国实施南海伏季休渔制度。中国还加强在南海的生态和渔业保护建设,截止2015年底,在南海共建成国家级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6个,省级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6处,总面积达269万公顷。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7个,总面积达128万公顷。
2004年1月1日起,农业部制定的《南沙渔业管理条例》实施,为加强南沙渔业生产管理,维持南沙渔业正常生产秩序提供了管理依据。从2004年1月开始,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在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全面组织开展南沙生产渔民集中培训教育工作。至3月初,已分别在广东台山、广西北海、海南琼海和香港等地举办培训班6场,培训从事南沙生产渔民和基层管理人员共900多人。
2005年4月,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依据《南沙渔业生产管理规定》就南沙渔业专项捕捞许可证签发工作做出部署——2005年,继续实行南沙渔业专项捕捞许可证年审签证。签证截止时间为2005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原计划2005年上半年换发新版专项捕捞许可证工作,因故暂缓。各地调整及新增加申请到南沙生产的渔船,需填写新版专项捕捞许可证申请书,并按要求逐级上报。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近两年有越界生产、捕捉受保护的水生野生动植物、炸鱼毒鱼以及携带炸药毒药出海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渔船,不予审核上报。持有有效南沙渔业专项捕捞许可证并到南沙生产的渔船,应如实填写渔捞日志,返航后将其交送船籍港所在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船籍港所在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按要求将收集到的渔捞日志上交南海区局南沙渔业处。未按规定填写或不如实填写渔捞日志的,酌情调整对其相关政策。同月,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还组织粤桂琼三省(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广东省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办公室对2004年南沙渔业涉外事件中涉及到的生产渔船(含港澳流动渔船)进行全面核查。主要核查渔船执行《南沙渔业生产管理规定》的有关情况。
2005年6月,为强化南沙渔业生产管理,有效掌握南沙海域渔业资源变化动态,农业部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专门编印了《南沙海域渔捞日志》,并已分别发放到粤、桂、琼各有关生产单位。《南沙海域渔捞日志》为32开本,分拖网与围网、刺网与钓具两种。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要求:所有渔船在南沙生产期间必须如实填写渔捞日志,内容包括每次(网)作业时间、作业渔区、渔获品种、渔获数量、网具参数等。根据要求,返航后应及时交给船籍港所在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每年11月底,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按时收集渔捞日志并全部上交给南海区局南沙渔业处。
2007年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组织南沙渔民在南沙美济礁开展了生产性网箱养殖项目,经过两年多时间的试验和探索,我国在热带礁盘泻湖的生产性网箱养殖获得了初步的成功。2009年11月首批收获的鱼类分别包括老虎斑2192条、东星斑64条、重60斤的大龙趸1条和其它经济鱼类等。美济礁网箱养殖的初步成功,填补了我国热带珊瑚礁养殖的空白。
2008年9月19日,由农业部南海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琼海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以“珍爱海龟 保护海洋”——2008年南沙保护海龟专项行动动员大会暨启动仪式在海南省琼海市潭门镇政府举行,正式拉开为期三个月的南海保护海龟专项行动的帷幕。
2008年底,海南省水产研究所开展了南沙冬季鱼类资源调查项目,对南沙群岛的渚碧、南薰、东门、美济、赤瓜、永署和华阳等水域进行了一个多月的鱼类资源调查。掌握了南沙群岛珊湖礁经济鱼类种类组成、优势类群和分布特点;该调查项目于2009年通过广东海洋大学专家组考核验收。2010年4月9日,海南省水产研究所联合三亚市榆丰渔民专业合作社,赴南沙群岛进行中上层鱼类资源调查。水产研究所刘维、符一凡两名专家随同40多名渔民将在南沙进行20多天的实地考察。调查通过握南沙群岛岛礁鱼类资源的富集区域,评估中上层鱼类资源的年生产量和开发潜力,提出南沙海区渔业资源开发与管理的具体措施,为广东、海南和广西三省区渔业主管部门制定南沙渔业开发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2013年12月7日,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南锋”号渔业调查船完成我国南沙海域2013年第4航次调查任务抵达广州,标志着我国南沙海域2013年渔业调查任务完成。南海所承担的“南海渔业资源调查与评估”项目2013年共安排4个航次南沙海域渔业调查任务,其中第4航次自11月8日启航,到12月7日返航,历时30天,航行4746海里,完成了46个站位的渔业资源、渔场环境要素、渔场生物要素等调查内容。全年4个航次累计出海调查138天,航行2.1万海里,最远处到达了北纬3度58分的曾母暗沙。调查范围覆盖了南沙群岛及附近约60万平方公里的海域。
2014年1月1日,《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修正案》生效实施。其规定,进入海南省管辖水域的外国人、外国渔船进行渔业生产或者渔业资源调查活动,应当遵守中国有关渔业、环境保护、出境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海南省有关规定。
2016年4月20日,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南锋”号渔业调查船完成我国南海中南部包括西沙、中沙、南沙群岛海域在内的渔业综合调查任务抵达广州。该航次是执行农业部财政专项“南海渔业资源调查与评估”2016年第1航次(春季)调查任务,自3月22日启航,4月20日返航,历时30天,航行4200海里;调查采用“南锋”号船和一灯光罩网渔船联合作业的方式,完成了南海“三沙”海域重点渔场和有关岛礁潟湖区的渔业调查及资源探捕验证,包括8个断面43个站位的渔业资源、渔场环境要素、渔场生物要素、捕捞技术、岛礁生态系统、海洋生物遗传多样性和生物体质量样品采集等方面内容,取得了大量极具价值的数据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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