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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耻洪振快,你的“自由”法律不认可

2016-08-31 孙广杰 海疆在线

8月15日,狼牙山五壮士后人起诉洪振快一案胜诉,判洪振快向原告道歉。洪振快称“我当然不会道歉,这是基本的学术自由,我需要保持作为一名知识分子的尊严”。实际上,他却未能真正地明白什么是学术自由,在终审判决面前他拒绝道歉,更是有违法律。


8月15日,狼牙山五壮士后人起诉前《炎黄春秋》执行主编洪振快一案有了结果,维持原判,判洪振快向原告道歉。但这并不意味着这场有关英雄名誉的争论有了结果,洪振快称“我当然不会道歉,这是基本的学术自由,我需要保持作为一名知识分子的尊严”。并且,据海外中文明镜网 8月16日报道,洪振快起诉解放军报社和狼牙山五壮士所在连连长儿子刘宏泉以及昆仑策网,已被法院准予立案。由洪振快所谓的学术自由引发的一系列事件还将继续上演,但从当前阶段的结果来看,即使他标榜自己学术自由,但他却未能真正地明白什么是学术自由,在终审判决面前他拒绝道歉,更是有违法律。


图:洪振快(左)与一名当地向导在前往狼牙山小莲花峰的路上


一、学术自由也要自律和道德约束


近年来,学术自由充斥网络和舆论圈,很多学者、公知都标榜自己捍卫学术自由。既然这样,就有必要说说什么是学术自由。维基百科对此有较为清晰的定义:学者可以自由教授内容、交流观点和看法,并且不会受到压迫等。同时它还补充学术自由是个极为具有争议性的话题,因此在实践中有一定的限制。比如,在美国,根据备 受大家公认的《关于学术自由与终身教授制的声明》,教授、教师应该小心地避免那些和本身议题无关的内容,虽然他们可以向公众表达自己对事件的看法,不受到 约束,但他绝不代表他所在的研究组织。这个定义依然明确说明,即使是在美国学术自由绝不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研究什么就研究什么。


20世纪最杰出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哈耶克关门弟子林毓生先生也对学术自由有过精彩的言论。他称学术自由中的积极自由就是自己管自己,自己做自己的主人。自己做自己主人的原则是什么?在西方,是宗教传统,现在宗教解体严重,出了很大问题。东方没有这个传统,问题更大。台湾的威权体制松动以后,就产生了各种分裂,出现一种很形象的说法,叫“只要我愿意,有什么不可以”!积极自由若懂得自律的话就不会产生台湾式的自我陶醉。积极自由必须根据自律,必须有道德基础。


重回狼牙山五壮士案件,作为研究学者,洪振快应该能够明白对英雄人物无确凿历史事实支撑的毫无根据的质疑与猜测可能带来的后果。假若真的是秉持学术自由精神,在严格的自律以及道德约束的前提下,作为一名学者不应该公开这些猜测。而洪振快选择公开,若不是他不懂学术自由那就是另有目的了。


很多人标榜自己捍卫学术自由,但无论历史还是国际标准都已经说明,真正的学术自由不是自我陶醉式的“只要我愿意什么都能做”。洪振快恰恰就是这种毫无自律的自我陶醉式的学术自由。我们捍卫学术自由,但我们更应该捍卫应有的学术严谨态度和学术自律。




二、知识分子更需遵纪守法


对洪振快拒绝道歉该作何评价呢?当前,中国正在积极建设法治社会,推进依法治国。无论是普通人还是知识分子都该为这个历史任务贡献自己力量。显然,洪振快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反而是喊着学术自由的口号,做着违反法律的事情。


何为法律?法实际上是形式与内容的统一体,是理与力的辩证统一。法律具有理的内容意味着法律必须承认事实和客观规律的作用,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同时,法律还必须吸收历史积累下来的有效法律制度以及法律技术与智慧。法律的力则体现了国家的强制力,违法行为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还可以理解为内心的强制力和舆论的强制力,即法律的自我强制力。法院对洪振快的判决是有理的,更是有力的。


在这个案件中,法院的判决体现了社会正义,遵守了中国传统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假若洪振快真的如他所说是个坚持学术自由的学者,那么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尊重法律法规也是他应该做的。然而,从目前来看,不管是学术自由还是遵守法律,他都没有做到。洪振快是历史虚无主义的重要旗手,对于这样的人,就是要将其“伪学术”的一面公之于众,让他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资料来源:强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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