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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以法为业 当以律为师——谈李金星律师被处罚事件

2016-12-15 不一般的猫 海疆在线

这些天来,有关律师李金星因涉嫌扰乱法庭秩序、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济南市司法局拟给予其停止执业一年行政处罚的帖子甚嚣网上,其“圈”中好友更是津津乐道地通过网络的“放大效应”来制造噱头和声势。


律师以法为业,当以律为师。律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不是一般的职业,是对事实和证据的判断,是对法律和正义的维护。但是个性十足的李金星律师却喜欢“不走寻常路”,热衷于“剑走偏锋”,霸气侧露地“闹庭死磕”,标新立异地搞“行为艺术”——北海案中因扰乱法庭秩序被驱逐出庭,吴昌龙案给法院送红薯,袁诚家案在法院门口举牌,孟荣展案公开发表绝食声明,等等,这些行为无疑与律师的职业使命、身份定位和法治精神均背道而驰,不仅损害了法律权威和公信作用,对律师队伍的名声也是一种污损,是法治社会所不容许的,理应受到谴责。






只有内心尊崇法治,才能行为遵守法律。只有铭刻在人们内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近年来,“李金星们”常常披着“维权”“正义”“公益”的外衣,将自己标榜为推动中国法治进步、为权利而斗争的“英雄”和“功臣”,却不断通过庭内死磕、庭外围观、网上炒作等种种不当方式来达到影响公正司法的目的。他们不是在做公益事业、不是在维护公平正义,更像是在通过种种方式来“扬名立万”和“坐收渔利”。如果每名律师都这样,不仅会使社会公众丧失对律师的信任,甚至会危及整个行业的生存和发展,最终受害的是绝大多数依法诚信规范执业的律师。


(资料来源:警事V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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