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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知识产权日丨寻根之旅:赓续知识产权保护基因 走好特色知识产权保护之路
元代王祯发明木活字印刷术,其后人将木活字印刷技术引入族谱编修事业,称为“梓辑”之艺。后来,王氏子孙迁入瑞安市东源村,“梓辑”之艺自此扎根东源,至今已传承十四代。瑞安木活字印刷术完整保留了中国古代活字印刷的传统工艺,是活字印刷术起源于中国的最好明证,也是古代瑞安知识产权典型成果。
1949年,瑞安籍共产党人曾联松设计了“五星布成椭圆形,大星导引于前,小星环绕于后,恰似众星拱北斗”的五星红旗。该国旗议案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通过,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五星红旗的外观设计,虽未申请专利,但无可否认,它是新中国历史上最卓越的知识产权成果之一,更为瑞安推进知识产权建设注入了红色基因。
20世纪初期,我国乳品工业呈一片空白,为振兴民族产业,爱国实业家吴百亨借助瑞安奶源优质丰富的天然优势,创立我国第一家炼乳厂——“百好”乳业,并以“白日擒雕”作为商标。彼时,垄断市场的英国“飞鹰”牌炼乳向南京国民政府商标局提出申诉,以“擒雕”商标系仿冒“飞鹰”为由请求撤销擒雕牌商标。
“百好”乳业提出,其已获得商标注册证,享有商标权,于是以先注册登记为由,要求撤销“飞鹰牌”商标。这场商标大战最终以“百好”乳业的胜利收尾。
瑞安鼓词,是由民间口头文学和歌唱艺术经过长期发展演变形成的独特艺术形式,最早记载于清代赵钧所著《过来语》,迄今已有三百多年历史,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19年,原告瑞安某音像制品有限公司向瑞安法院提起诉讼,称瑞安市曲艺家协会与鼓词艺人苏某某侵犯其著作权,诉请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最终,瑞安法院认定该音像公司不具有著作权,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在法治框架内为温州鼓词经典曲目的传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与发扬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紧靠检校合作,破解疑难案件。如在办理“金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时,围绕司法争议难点与华东政法大学多次探讨,明确损失认定方法,合理界定违法所得,获判决支持。最后该案入选最高检第二十六批指导性案例。加强检察履职,开展融合保护。率全省之先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探索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制度,同时做实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将民事保护与行政保护相融合。并建议行政监管部门对已民事赔偿的侵权人予以行政处罚,进一步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以案释法,知识产权普法走在前列。秉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工作理念,为温州民企普及如商业秘密犯罪案件的司法认定等相关法律知识,督促企业合规经营。持续跟进,关注被害企业后续发展。以“扶上马,再送一程”的司法理念,持续跟进被害企业后续发展。如办理的金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中的被害企业,如今不仅顺利申请了知识产权专利,还进行了技术创新,推进产品落地。
积极响应省检察院“一地创新,全省推广”的数字检察改革工作要求,提交《知产案件法律监督智能辅助系统项目》,被省检察院作为“统筹建设”项目列入第二批数字检察创新任务,被温州市检察院列为第一批数字化改革创新项目,报送的“知识产权案件多跨融合类案监督”被纳入2022年浙江数字检察“一本账S1”(重点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