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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这些都不了解建筑资质升级成功办理谈何容易?

2017-07-18 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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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建筑业总裁班

       企业资质升级可提高人员素质、管理水平、技术能力、工程质量等,如果资质被降级,企业也将面临生存危机。建筑企业资质升级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资质升级常见问题分析过渡期内,未换证前如何申请资质升级?


  在该阶段内不可申请资质升级或增项,须在完成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后才可以申请升级或增项。如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须重新核定资质,若符合简化审批手续则可按简单变更手续进行办理。


  业绩指标如何审核?


  (1)工程业绩卷材料应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结算书、施工图纸或设计文件等考核指标资料;


  (2)确保申报资质与工程业绩类别相对应;


  (3)审核代表业绩,确保不超过考核期,一项工程业绩同时满足多项技术指标的,但只能作为一项指标考核;


  (4)业绩要求中的所有分项必须分别满足,不能相互替代。


  如何区分资质类别相关信息?


  (1)企业申请资质类别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资质,申请类别和数量不受限制。


  (2)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时,须从最低等级开始申请。


  (3)申请资质升级不受年限限制,但须满足逐级申请。


建筑资质升级注意事项


   1、建筑企业申请资质升级是否有年限要求?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升甲级,须在取得乙级资质三年后才能申请;其它企业资质升级申请没有年限限制,只需要达到相应资质标准即可


    2、建设工程企业行政许可包含哪几项?


    建设工程企业行政许可共6项,分别为: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设计与施工资质。


    3、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指的是哪些材料?


    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企业应该在资质证书有效期满60日前向有关部门按原申报程序办理延续流程。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延续申请的企业,资质证书将自动失效。工程勘察和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没有设有效期。


    4、建设企业申请资质等级有何要求?


    企业首次申请资质的,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如果符合相应条件,可以受理其申请更高等级资质。


    1)申请同类别或相近类别工程甲级设计资质,需具有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2)已经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可以申请一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


    5、企业资质证书遗失后如何补办?


    企业资质证书遗失后,应当持有以下材料,到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1) 补办资质证书申请书


    (2)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及电子文档


    (3) 全国性建筑行业报刊或省级以上(含省级)综合类报刊上刊登遗失作废的声明。


    6、建筑资质升级需要什么条件要求?


    建筑公司资质升级按照建筑公司资质等级标准,从三级到二级,再到一级,有的资质甚至还有特级。在进行建筑公司资质升级之前,企业自身先得了解清楚自己需要升级什么资质,是属于总承包里的,还是属于专业承包或者是劳务分包的。因为建筑资质含有三个序列85个资质标准,每个资质的标准都会有所不同,有的资质只有一个级别,而有的有两个,有的有三个,有的还会有特级这种级别存在,所以升级的要求也会不一样。


    7、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渠道是什么?


    企业需要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如果是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申请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和建筑企业资质的,可以直接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


    申请省级(包含以下)的审批资质,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规定审核,其中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申请企业资质增项的,可以直接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


    8、办理资质的工程业绩材料中必须提供图纸、工程结算单等材料吗?若需要,应提供什么样的材料?


    工程业绩一般不需要提供图纸、工程结算单等材料,但下列情形需要提供:


    (1) 部分资质标准中业绩指标涉及“深度”、“高度”、“跨度”等的,通常需要提供图纸。


    (2) 连体建筑按单位工程申报的,通常需要提供图纸。


    (3) 部分资质标准中业绩指标涉及“单位工程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单项工程合同额”等的,通常需要提供工程结算单(工程结算单应经业主或审计机构确认)。

资质办理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但这又是建筑企业必须要办理的,很多朋友对于建筑资质办理的常识不是很了解,经常犯些小错误,导致资质办理失败,今天就为大家总结的10点办理资质可能遇到的问题。

99%建筑企业这10大资质问题到现在居然还没弄清!!

1、申请资质时除网上申报外还需要另外提供书面资料么?

  答:需要,具体要求请参阅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操作指南栏目。

  2、企业只能从最低等级开始申请资质吗?

  答:新设立的企业只能从最低等级申请,但涉及企业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的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文件的规定办理。

  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几年?有效期满后如何办理延续?资质证书上的所有资质需同时提出延续申请吗?

  答: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企业应在资质证书载明的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按原申报程序申请办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手续。资质证书上的所有资质应同时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资质证书自动失效。

  目前,工程勘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暂未设有效期。

  4、企业取得资质多长时间后可以申请升级?

  答: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不受年限限制,但需要逐级升级。

  5、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下称总承包企业)可以申请增项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吗?

  答:可以。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申请资质数量不受限制。

  6、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下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申请增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资质吗?

  答:可以。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申请资质数量不受限制。

  7、劳务分包序列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吗?

  答:可以。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申请资质数量不受限制。

  8、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流程是什么?

  答: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的基本流程是:

  企业申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中央企业初审→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受理办接受申报材料→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组织异地业绩核查→专家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告审批结果。

  公示意见不同意企业资质申请事项的,企业可以在规定时限内针对公示意见向原初审部门提交陈述材料,逾期未提出陈述材料的,视为企业对公示意见无疑义,且资质许可机关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材料。

  9、企业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升级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公示意见为“业绩、人员不达标”,企业在陈述时可否补充新的业绩和人员材料?

  答:不允许。企业的陈述只能针对原有材料做出说明,不能增加新的业绩或补充新的人员。

  10、企业针对公示意见提交了陈述材料,如何获知最终审查结论?

  答: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上获取。具体获取方式为: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办事大厅→受理发证,企业注册登录后,即可获取该企业最终审查结论。

  如通过上述方式未查询到相应结果,则表明该企业申报资质正在审查之中。


 建筑企业资质申报重点注意事项


一、不能认定为企业业绩的工程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规定:

       1.单位工程未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能作为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业绩考核。

       2.配套工程不得单独作为企业申报施工总承包资质工程业绩考核。

       (注:《建筑法》第二条规定:配套工程是指与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相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3.超过时限的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是指自申请资质年度起逆推5年或10年期间竣工的工程业绩。例如,申报年度为2015年,“近5年”的业绩是指2010年1月1日之后竣工(交工)验收合格的项目。

        4.超越本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注:企业以境外承包工程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的,不考核其是否超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5.项目负责人不规范执业。

企业申报的工程业绩中,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时存在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执业或违反有关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企业该项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6.保密工程不得作为企业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7.群体建筑(无论基础是否相连)不作为单体建筑面积业绩考核。

        8.轻钢、网架结构跨度业绩,不作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跨度业绩考核。

        9.企业因负有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被降级、吊销资质,其相应工程业绩不得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10.工程业绩弄虚作假申报资质被通报批评或撤销资质的,其相应工程业绩不得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

        1.满足多项技术指标的单位工程,只作为一项指标考核。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分别考核累计和单项技术指标的,同一工程业绩可同时考核,但铁路方面资质除外。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业绩要求的“×类中的×类”必须分别满足,不能相互替代。例如,建筑工程一级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完成“4类中的2类以上工程”,是指企业完成的工程中,高度、层数、单体面积、跨度等4类考核指标中至少应满足2类,否则即为业绩不达标。

        3.企业申请多个类别资质的,工程业绩应当分别满足各类别资质标准条件。

        4.企业以施工总承包方式承接的工程,不论该工程是否实行分包,均可作为其施工总承包业绩考核。

        5.申请专业承包资质的,以企业依法单独承接的专业工程业绩考核。

二、设计、图纸问题

        1.项目未提供图纸。

        2.工程立面图纸不清晰,且未能反映项目为单体建筑。

        3.项目图纸无设计单位出图章、设计人员注册执业印章。

        4.工程提供图纸未能反映考核指标。

        5.图纸中设计单位出图章有效期、图纸设计人员注册执业印章有效期和图纸出图日期不符,非有效图纸。

        6.图纸设计人员注册执业印章存疑。

        7.设计部分不予认定。

三、合同、文件问题

        1.工程中标单位非申报单位。

        2.工程中标日期晚于合同签订日期。

        3.合同协议书明确发包人建设内容与合同名称及竣工验收内容不符。

        4.没有工程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签订日期早于直接发包情况报告书签发日期。

        6.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及竣工验收备案表中无竣工验收日期,不予认定。

        7.竣工验收备案表中印章不清晰,不予认定。

四、项目负责人问题

        1.项目负责人非建筑工程专业。

        2.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时非一级注册建造师,属超范围执业。

        3.项目负责人超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执业。

        4.项目负责人未注册在申报单位。

        5.项目负责人在开工后变更注册至另一单位。

        6.中标通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与合同中不一致。

        7.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取得日期晚于项目中标日期。

        8.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不达标。

五、人员、设备问题

        1.一级注册建造师重复注册。

        2.机械设备不达标。

        3.提供的设备购置发票不清晰,未能反映设备名称及技术指标,不予认定。

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处罚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规定:

        1.对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企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警告,并作如下处理:

       ◎ 企业新申请资质时弄虚作假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企业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资质;

       ◎ 企业在资质升级、增项申请中弄虚作假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企业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资质升级、增项;

       ◎ 企业在资质延续申请中弄虚作假的,不予延续;企业按低一等级资质或缩小原资质范围重新申请核定资质,并一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升级、增项。

        2.对弄虚作假取得资质的企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撤销其相应资质,且自撤销资质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

        3.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企业资质申报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作为企业或个人不良行为在全国诚信信息平台予以发布。

        4.对参与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或为企业提供虚假证明的有关单位或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或抄报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关于举办建筑企业资质升级、四库一平台业绩录入及网上申报操作实务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与分析培训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住建部部署开展建立全国统一的工程项目数据库,《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提出:“对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地区工程项目数据库建设,完善数据补录办法,使真实有效的企业业绩及时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近期住建部又发布了《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国家正在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这也带动了建筑工程企业积极申报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热潮。

为了帮助建设工程企业更好的理解和学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继颁布的资质政策,使建筑企业在今后能够成功地升级、增项,帮助企业了解资质标准的各项考核要求;特于2017年7月份在济南市“举办建筑企业资质升级、四库一平台业绩录入及网上申报操作实务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与分析专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政策解读;

2.四库一平台的建设、具体内容和操作应用及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

3.企业工程业绩如何正确入库,为资质升级做准备。

4.建筑业企业网上申报及审批相关政策介绍及应对。

5.在资质增项、新办中如何正确理解资质标准对人员、资产、设备和业绩的考核要求。

6.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操作过程中常见问题分析讲解;结合资质申报案例,介绍申报操作实务与技巧,让企业了解资质申报的过程及要求。

7.企业如何进行重组,股权转让,资质平移;

8.一至三级建筑企业资质升级、增项;建筑特级资质申报的特点及操作实务;

9. 特级资质新标准情况介绍;

10.《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介绍、解析.

二、培训对象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领导及建筑企业管理人员,资质相关人员等。

三、时间及地点

2017年7月21日—23日(21日报到)济南市

三、报名联系

报名电话:010-58937774、13522887522薛主任

(注:本次宣贯培训限制参会人数200人,额满将提前截止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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