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 专家谈|保护传承历史文化遗产 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自1982年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近40年以来,首次以中央名义专门印发的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文件,是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非常重要的顶层设计和纲领性文件,为下一步做好保护传承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委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业委员会日前召开座谈研讨会,全体委员深入学习《意见》精神,围绕如何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进行了研讨。


伍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委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


上海在历史文化保护实践与体制机制建设过程中既有成功经验,也不断面临挑战。从先前的“拆改留,以拆为主”走向如今的“留改拆、以留为主”。上海市委市政府提出,城市不仅要保护好文物、历史建筑、风貌区、各类保护要素,还要保护好城市整体的空间肌理、街巷空间等,保护对象越来越体系化。上海历史文化保护的机制建设有两点非常值得肯定:一个是政府不同部门间的协调机制。上海成立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委员会,统筹相关政府部门,建立会商性质的历史风貌保护办公室。另一个是充分依赖专家的作用,专家委员会具有很强的权威性,所有重大决策基本都要通过委员会来决定。


王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委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


建立保护传承体系是新发展理念下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制度的顶层设计。通过《意见》可以看出传承体系有四个方面的特点:保护传承体系的内涵非常丰富,全面展现中华民族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完整体现了城乡文明发展的脉络和特色;分类比较科学,以城市、村镇复合型活态遗产为主体依托,包括过去的名城、名镇、名村,现在又增加了传统村落、街区、历史建筑等;对遗产的保护提出了非常有利的措施,既保护单体建筑,也保护街巷、街区城镇的格局,还保护历史地段、自然景观、人文环境,特别提出在城市更新当中禁止大拆大建,体现了对遗产保护全面系统的认识。此外,《意见》对遗产的活化利用提出了很重要的指引,并且从不同层面提出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工作机制和保护措施。


杭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委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


作为一个基础学科,考古学给各个学科提供基础性的材料。考古报告与病历类似,只有做好各种检查才能提出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做好后续工作。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要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进行城市更新,实现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同时,在城市建设的过程当中,应对城市展开考古的基础工作,这样在城市规划、城市建设中才有准可依。


王树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委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校长


《意见》提出,要建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国、省、市(县)三级体系。通过在陕西的前期探索性实践,我们深刻感悟到,省级体系承担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以省级历史文化价值框架为对照,全面梳理和系统盘点省域范围内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历史建筑等各级各类城乡遗产,切实做到摸清家底、分门别类、查找缺口、挖掘资源、补充短板,建立能够完整体现省域历史文化价值的保护传承要素“一总图、一总表”,完善省级体系保护名录。这是合理推进“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的重要路径。


现阶段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应持续强化“格局保护”的整体意识,用心发掘和妥善保护城乡与山水、人文环境有机协同的整体结构秩序,延续地方山水人文格局。这将为接续城乡文脉、保留地域文化基因提供重要支撑,为统筹协调各项零散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工作提供框架性指导。


鞠德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委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名城所所长


《意见》提出了包括价值认定、资源普查、名录建设、信息平台建设、拆除管理、活化利用、动态调整目录等一系列内容,标志着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进入到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新阶段。不仅提出要持续普查,还提出对具有重要保护价值、但地方未申报的历史文化资源,可以按照相关标准列入名录,解决了过去“应保未保”的问题。同时,也提出了对名录中因保护不利而造成影响的城镇村,可列入濒危名单,要求限期整改、退出名录等,给遗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依据。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动普查认定,构建完整保护名录的工作;加快推进全国一张图的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加强数据整合共享,实现动态监管;建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评估机制。


张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委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城市规划研究会理事长


建议细化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制度建设。希望能够加快起草下发“实施方案”,同时修改“名城条例”,完善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性文件,进一步厘清部门之间的工作职责,便于各地细化落实规范相关的技术工作。在“实施方案”里面,建议明确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年度计划,便于把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落到实处,同时也便于检查、评估、考核,以此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抓手。


李兵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委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业委员会委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原司长


《意见》把农村的历史文化保护纳入了整个保护体系中,这非常重要。农耕文明、农村的历史文化是我国历史文化保护整体体系的重要层次和重要方面,纳入后可以对农村历史文化资源进行统一价值评估、统一保护、统一监管,形成涵盖城乡的完整的国家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但必须看到农村历史文化保护资源分散,在保护价值评估以及保护人才缺失方面,比城市更严重,因此更值得关注和下功夫。在农村历史文化保护中,产权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如南方农村一些祠堂等建筑的产权分散问题,在修缮维护时变得更加严重,需要探索保护、评估和利用的有效工作途径。


何依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委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业委员会委员、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


现阶段在乡村遗产保护领域,由于具有指导性的理论与方法欠缺,导致采用城市设计的方法,以打造景区为目的进行乡村遗产的保护设计,对乡村文脉的误读和曲解,实际上产生了一种规划性的破坏。总体上看,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从业门槛过低,包括规划设计和施工管理。因此,我认为应在行业中加强专业教育,培育高水平的人才队伍,避免规划性和修复性的破坏,为未来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新局面提供技术保障。


张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委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建筑大学建筑规划学院院长、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


文化不是由行政边界所圈定的。因此在省、市及以下行政单元为管理主体的情况下,如何处理好遗产体系与行政边界不完全吻合的情况,对于国家的遗产体系保护非常重要,需要在方法和管理措施上尽快拿出办法,来协调相关矛盾。国家已经出台了非常明确的体系化文件,有必要打破行政边界,系统化地进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应保尽保”的遗产体系相当于构建了一个文化基底,如何将其融入现实的经济文化日常生活中,以及在未来如何塑造中华民族完整的文化生态,也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宋晓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委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总规划师


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是增强城市特色的基本保障。为此,一要重视加强城市历史文化价值的挖掘、评估和阐释,认识城市价值,彰显城市精神和乡村文明;二要梳理城市历史文化资源,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三要建立城市文化展示体系,讲好城市的文化故事;四要严格做好城市建设的管控,保护好城市独特的形态,防止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破坏行为。《意见》为今后的城乡建设中,构建城市特色,彰显城市精神,指明了方向,将深刻地影响未来中国的城乡建设和城乡风貌。


方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委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业委员会委员、城市科学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院长


建议扩大传统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有人曾反映像梁思成、徐志摩等很多名人故居没有被纳入保护体系,在调查中发现有将近100万套的各种类别有价值的传统民居,这些民居有些存在产权不清晰、有些价值不是很高,但也应将这些建筑纳入保护范围。保护历史文化遗产需要分级分类、精准评估。此外,城乡历史文化体系庞大,也要加大宣传,让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能成为全国人民的新时尚。


冯斐菲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委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技术委员


注重实操,不要“只说不练”。譬如北京正在着手给历史建筑挂牌,虽然比很多城市晚了,但在行动;北京市文物局在编制“博物馆之城”的规划;西城区政府发布文化建筑活化利用项目,招募社会资源来运营。另外,保护也绝不应仅仅针对名城、名镇、名村,我们在老旧小区整治和公共空间品质提升等工作中,都强调要保留和展示地域特色与文化。下一步,希望加快对上位法规的完善,还要系统地加强对市区和部门领导以及经办人的培训。


总结发言


吕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委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


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以活态遗产保护为主体,强调对当代生活的影响、对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实现。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体现了强烈的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理念,从而也具有了世界性的价值和意义。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的提出,开启了中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新阶段,专委会应当在其中发挥重要和积极的作用。《意见》明确提出了体系建设的时间表,2025年体系要初步建成,2035年要全面建成,所以在未来的四年当中是完成顶层设计、省级规划树立示范案例、推广成功经验的重要窗口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委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业委员会需要继续在更大程度上发挥专业支撑的作用,在这个过程当中发挥聪明才智,从专业的角度发挥创造性,为体系建设作出更多贡献。




文字整理:刘苏 常越
部分摄影:孙宇枫
视频:孙宇枫 刘天龙
编辑:时泽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