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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了!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点击下方蓝色标题了解标准详情。


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研究起草了《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箱:zhangxul@mohurd.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邮编:100835),并在信封上注明“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邮编:100835。

3.传真号码:010-5893398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


《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进行了合并修订,形成《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联系人及传真:成明 010-58934733。

2.电子邮箱:chengm@mohurd.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信封请注明“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邮编:10083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编辑:王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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