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修订后征求意见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9日。


点击下方蓝色标题了解标准详情。


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根据《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建筑工程的设防分类进一步明确和界定;


2、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实施以来各方反馈意见和建议,对部分条款进行文字性调整。


此次局部修订,共涉及2条条文的修改,分别是第6.0.8条、第6.0.13条。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43549079@qq.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C座12层(联系人:毋剑平)。


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根据《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和《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 55002-2021的要求,对部分条文进行协调性修订;


2、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16年版)》GB50011-2010实施以来各方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部分条款进行文字性调整。


此次局部修订,共涉及9条条文的修改,分别是第3.1.3条、第3.9.2条、第3.10.1条、第3.10.2条、第3.10.3条、第3.10.4条、第3.10.5条、第5.4.1条、第12.1.6条。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ymqiao_cabr@163.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C座12层(联系人:乔雨蒙)。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编辑:姜雪


更多新闻 · 推荐阅读

奋力谱写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新时代壮歌——2022年新年献词


老旧小区不能胡乱改!三部门发布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