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要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近日,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二十一部门印发《“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这是“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一段时期促进公共服务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主要涵盖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和文体服务保障等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主要目标
《规划》提出,到2025年,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基本形成,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划重点
《规划》提出,要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在住房保障方面:
做好城镇住房和收入困难家庭公租房保障,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合理确定实物公租房保有量,对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
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严格把好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科学确定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重点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工程进度和回迁安置。
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做到应保尽保。
《规划》要求,推动重点领域非基本公共服务扩容,积极推动改善住房条件:
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要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以中小户型为主,供应范围以面向户籍人口为主,逐步扩大到常住人口。
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改造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
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多措并举促进单位依法缴存,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租购并举保障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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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报 | 《中国建设报》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