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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安全生产月” | 四川压实责任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整治

四川省高度重视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认真研究细化方案,全面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取得了积极成效。


强化监管,深化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治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联合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压紧压实液化石油气充装、运输、存储、销售、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管理责任,并建立健全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协调联动机制,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联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全省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开展拉网式、全覆盖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无证经营、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


紧盯重点,推进液化石油气瓶及燃气具整治。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具产品质量和公用燃气管道、气瓶充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强对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和检验机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产权瓶、超期未检瓶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积极推进气瓶质量追溯系统建设。目前,全省310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均已安装气瓶质量追溯系统并投入运行。


持续用力,抓好重点用户重点场所排查整治。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通知》,紧盯重点用户和重点场所,持续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组织开展排查“回头看”,全面检视是否存在排查不彻底、不精准等问题,严防漏排、错排,同时防止反弹和新增问题隐患被忽略。


广泛宣传,加强液化石油气安全用气管理。持续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发布《关于严格遵守燃气安全法律法规依法处置违法行为的通告》,制作发放“燃气监督卡”,畅通“随手拍”网上平台和热线电话两种问题反映渠道,并定期向全省手机用户推送“燃气监督卡”图文链接,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监督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编辑:谷梦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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