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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好“三秦”百姓安居梦

十年来,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系统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和新市民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运行和管理,不断提高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能力,助力解决群众基本住房问题、改善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为“三秦”百姓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住有安居”作出积极贡献。


聚焦民生保障

行业发展步入快车道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持续保持高质量发展势头。据统计,2021年年末全省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5047.13亿元、提取总额2951.72亿元、存量贷款1707.75亿元,较2012年年末分别增长了452.16%、664.14%、639.58%,年均分别增长了16.29%、20.84%、20.39%。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83.1亿元,解决了6.65万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全省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市场占有率超过20%,累计为缴存职工节约购房利息支出302.25亿元。


扩大缴存范围

制度红利惠及更多群众


积极推进多层次覆盖单位和个人缴存扩面工作,实现非公企业、社会团体等新市民、中低收入群体较为集中的单位全覆盖,探索缴存由面向用人单位转向既面向用人单位又面向灵活就业个人新模式,让更多就业群体享受制度红利。2021年,陕西省住房公积金共有实缴单位79868家、实缴职工453.56万人,较2012年分别增长了174.90%、131.67%,年均分别增长了5.75%、2.79%。其中,2021年净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10608家、净增职工35.02万人。


优化使用政策

租购并举满足安居需求


指导各管理中心因城施策,按需调整贷款额度,优先满足缴存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需求,全面开展购买新房、二手房组合贷款和异地贷款,积极支持共有产权住房贷款业务,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保障职工基本住房消费需求。大力开展住房公积金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等方面的提取使用工作,累计为缴存职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998笔、4200.6万元。2021年年末,全省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660.03亿元,提取2951.72亿元,个贷率81.5%。


实施阶段政策

助企纾困举措更加惠民


持续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工作力度,全省12个市区全部制定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和实施方案,全力推进阶段性支持政策落实落细落地。同时通过畅通网络、新媒体、电话、短信等多种服务渠道,采取增设网点、上门服务、“预约办、线上办、邮寄办、一次办”等措施,全力保障疫情期间职工的业务办理需求。截至9月底,累计为122家企业、21337名缴存职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缓缴手续,其中企业缓缴3945.69万元、职工缓缴3460.03万元;为贷款职工不作逾期处理共计20761笔,涉及贷款余额57.97亿元、应还未还贷款本金额3120.17万元;共有70240名缴存职工,办理租房提取6.81亿元。


规范行业管理

便捷高效服务温暖人心


2021年9月底,全省14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和116个管理部全部完成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启用工作,树立行业良好形象。2022年2月,制定发布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省级地方标准——《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标准》,全面规范行业服务管理质量。指导各管理中心与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平台和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联通,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全省14个管理中心11项高频服务事项通过“全程网办”“两地联办”“代收代办”方式,全部实现“跨省通办”业务办理,共开设145个线下服务窗口、44个线上专区,极大满足群众异地业务办理需求。


加大政策宣传

为民服务树立良好形象


利用报纸杂志等主流媒体以及新媒体开展政策宣传、行业信息报道。同时,指导各管理中心充分利用自有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平台,以动画、短视频、图文信息以及线下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开展行业政策信息宣传,累计发布报道498篇,总阅读量突破260万人次,使更多群众了解、掌握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编辑:谷梦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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