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聚焦安全生产月 | 云南出台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整治措施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制定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以下简称“整治措施”),着力解决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监督执法宽松软等突出问题。


整治措施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精准识别、准确判定、制订方案、落实整改,及时消除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对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的,按照不同情节进行提级调查或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整治措施,要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逐一列出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产权)单位、安装(拆卸)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体内容,严格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项目“安全日志”管理,全面压实工程各方参建主体安全生产责任。


要加强市场现场“两场联动”,对于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实行评优惩戒、资质惩戒管理。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工程项目,按照不同情节给予限制参与评优评先、取消评优评先资格、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理。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和责任人,记录不良行为并通过“信用云南”网站公示。


要压实行业监管部门管理责任,按规定配齐配强监督人员,实行差异化管理,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或机构工作人员,坚持一案双查,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线索,依法依规处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姜雪

更多新闻 · 推荐阅读

2023年5月中国采购经理指数运行情况发布,建筑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8.2%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党组会提出把学习回信精神当作重要政治任务 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 |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回信精神⑧


聚焦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保护——“传统村落万里行”网评品牌活动在陕西启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