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经验谈 | 西安:汇“智”引领科技创新 聚“能”驱动产业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指示精神,陕西省西安市委、市政府抢抓智能建造试点机遇,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创新立市、产业强市、文化兴市战略,汇集八方“智”慧,聚合优势“能”级,着力推动建筑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力争为全国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加强部门协同 构建政策体系
完善顶层设计。自2022年获批智能建造试点城市以来,西安市先后出台了《西安市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实施方案》《西安市智能建造试点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政策文件,聚焦“建立政策体系、发展优势产业、激发试点活力、助力科技升级、强化信息监管、集中校企资源、健全标准体系、夯实人才基础”8大重点任务,建立试点工作框架,明确任务分工和进度计划。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西安市推进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全市试点工作。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出成果、三年作示范”的目标,将试点任务逐级分解至各区、县相关部门,建立“部门主导、区县落实、企业参与”的三级联动机制,凝聚形成工作合力。
出台激励政策。印发《西安市智能建造建筑工程项目创建指导意见》《关于开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提出对智能建造产业基地、示范项目、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工作予以创先评优、金融支持、资金奖励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引导和推动行业提升智能建造发展水平。
推动企业集聚 促进产业发展
支持建筑企业做优做强。以开展智能建造试点工作为抓手,通过梯次培育、分类施策、数字赋能、技术升级等手段,引导建筑企业在做精主业的基础上,逐步提升智能建造科技创新能力,形成“主业精、副业兴、整体强”的多元化经营格局。2023年,全市建筑企业共创建12个市级工程技术中心,5家企业被授予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称号,获得专项奖励资金500余万元。
促进产业链提质增效。加快整合智能建造上下游产业链,引导建筑企业与勘察设计、咨询服务、装备制造、部品生产等领域企业多向协同发展,提升产业现代化水平。成立“西安市全过程咨询服务发展联盟”,在房建、市政、城市更新、新能源、机场等建设工程领域推行全过程咨询模式,累计开展全过程咨询项目137个。2023年,西安市23家施工总承包企业、9家咨询服务企业、5家科技企业、6家制造业企业共同组成智能建造产业链骨干企业,初步估算智能建造产值约为500亿元,占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的8%。
支持科技先行 激发创新动能
推动校企资源整合。充分挖掘西安市科教资源,以科技赋能促进行业转型。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与中建科技集团合作创建“绿色建筑全国重点实验室”,西安交通大学与陕西建工集团合作成立“未来城市建设与管理创新联合研究中心”,启动18项智能建造相关领域课题研究,加快推动前沿技术研发攻关。全市12所高等院校、职业学院开设智能建造专业或方向的课程,培养智能建造相关专业研究生、本科(专科)学生900余人。全市建立6家建筑工业化产业工人实训基地,培训建筑产业工人7000余人。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企业、高校以智能建造试点项目为载体,积极探索智能建造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不断拓展智能建造应用场景。2023年以来,柳林路公租房等23个工程项目开展智能建造示范创建工作,初步形成了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综合应用、预制构件自动化生产、“BIM+智慧工地”数据决策等多项智能建造技术应用场景,在行业中发挥了较好的示范效应。
夯实制度基础 提高监管水平
强化信息“监管链”。以数字化改革思路为引领,应用“互联网+”的监管模式,将全市1000余个房建、市政等不同类型项目纳入“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实现对安全生产、施工质量、环境监测等关键内容的实时监管,初步建立了“监督+执法+信用+预警”一张网系统,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健全规范“标准链”。聚焦智能建造标准体系建设,成立西安市智能建造研究中心,组建智能建造企业咨询库和专家库,至今已完成《智能建造评价标准》等17项智能建造相关标准的编制工作,从项目组织策划、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等方面为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实施提供指导。
2024年是智能建造试点工作的攻坚之年。下一步,西安市将充分发挥区位、资源和市场优势,深入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工作,狠抓重点任务落实,力争取得实效。一是细化发展路径。出台《西安市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千亿级产业链发展实施方案》,绘制西安市智能建造产业链发展图谱,明确6项重点产业的发展路径规划。二是夯实政策基础。聚焦建筑业规模扩大、结构优化、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品质提升五个方面,出台助企、惠企、强企政策,支持建筑企业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三是深化产学研融合。推动智能建造产业链企业与高等院校建设“四主体一联合”技术研发平台,在智能建造产业规划、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合作研究。四是健全标准体系。开展智能建造标准体系研究工作,编制工业化建造标准、信息标准、体系标准、施工标准等相关技术标准。五是扩大场景应用。在政府投资房屋工程、轨道交通、城市更新、市政基础设施微改造等项目中率先应用智能建造等技术,逐步向房地产开发项目推广,不断扩大智能建造应用范围,为行业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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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报 | 《中国建设报》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