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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大棚房”清理行动过后,休闲农业可以安心发展了吗?

GAO CHENG 壹度创意 2022-12-06
壹度观点

休闲农业存在“农地非农化”的风险,比如那些不熟悉政策的业者,比如那些打着休闲农业、设施农业旗号的地产项目,又如那些经营过程中出现的私自加建扩建和转型行为;


休闲农业也存在发展的困局,比如“用地少”“用地难”“用地贵”,比如国家鼓励政策得不到落实。


想要让休闲农业远离“大棚房”的困扰,不仅要防范“农地非农化”的风险,也应该酌情解决休闲农业的困局。


壹度导读

 近期国家开展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从通报中可了解到,清理整治效果颇为显著:截至3月17日,全国共排查发现“大棚房”问题16.8万个左右,涉及占用耕地13万亩,已经完成整改八成,到了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

 至今,“大棚房”清理整治行动已进入尾声,毫无疑问,该行动严厉打击了“农地非农化”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休闲农业。但我们也应该看到,行动过程中业界也产生了“一刀切”的疑问,和“究竟是鼓励还是打压休闲农业”的困惑。


 为了能够将“农地姓农”的观念贯彻到底,为了让休闲农业摆脱“大棚房”困扰,安心发展,长足发展,壹度创意认为应该反思这几个问题:


一、休闲农业需要”净化”吗?

 我们必须承认,休闲农业与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一样,是距离农业、距离耕地最近的产业,而农地的拿地成本又相对较低,因此休闲农业自然存在“农地非农化”倾向与风险,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对政策理解不深刻,甚至是误解、歪解政策

 部分新农人、经营者、投资者对国家鼓励支持休闲农业的政策理解不够深刻,片面地认为既然鼓励了就可以在农园里,甚至是利用农地搞建设、搞接待了。于是在未做申报的情况下贸然着手建设、开发、经营。


2.伪休闲农业项目

 为获得成本更低的农用地,很多城镇类、地产类项目会包装成休闲农业项目、设施农业项目做申报,通过之后利用配套的设施农业用地做文章,甚至直接利用农地做“地产文章”。


 必须注意的是,受困于土地财政的模式,一些地方反而会对这些“伪休闲农业”项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使其顺利通过,而真正的休闲农业项目因为规模小、回报慢,要么借故拖延,要么默许默认、口头许可,值得反思。


3.休闲农业发展过程中的风险

 如果政策不详细、不明确,监管不到位,休闲农业就很难得到有效约束,权力就会寻租,经营者就会图省事、走捷径,为挣快钱、赚大钱而动歪脑筋,搞“农地非农化”。


 比如最典型的就是本次“大棚房清理行动”的导火索——北京昌平“大棚房”事件:因为大棚种草莓搞采摘的生意不好做,便动了歪脑筋,在大棚里起了房子(当然这其中也有权力寻租甚至权力腐败的原因,不详谈)。


 经营失败了会有“非农化”的现象,经营成功了同样会出现。如果休闲农业园区一年比一年火爆,很可能会私自扩建更多接待设施,加建更多休闲体验项目,甚至搞一些地产项目。 

 这些打着休闲农业旗号搞“农地非农化”的行为,是真正践踏耕地红线、危及粮食安全的行为,必须严厉打击,严加防范。近期的大棚房清理行动效果显著,在一定程度上治理了“农地非农化”的现象,净化了休闲农业、保护了耕地安全,并且未来一段时间内也将起到震慑作用。


 但我们也要认识到,这毕竟只是事后的治理手段,想要长久遏制、杜绝休闲农业领域的“农地非农化”倾向与风险,还是要从明确标准规范加强监管复查两方面入手。 


二、休闲农业出现“大棚房”问题,

是否也有不得已的苦衷

 当下,“用地少”“用地难”“用地贵”已成为阻碍休闲农业发展的一大障碍,很多地方困于土地财政,往往将土地指标尽可能地预留、划拨给城镇类、工业类、地产类项目,甚至有地方为了给这些项目预留建设用地,将基本农田也划到了偏僻、分散的地方。


 国家政策虽然鼓励发展休闲农业,而实际上休闲农业往往面临无建设用地可用的困局:有些地方,一些休闲农业项目申报之后得不到明确的文件答复,要么借故拖延,要么“口头许可”或者“默许默认”,导致休闲农业者往往以“打擦边球”的形式搞停车场、餐饮、游步道、景观、亭廊等接待设施,为休闲农业埋下了致命的隐患:一者遇到专项治理行动,极易受到打击;二者随时会为更大的招商引资项目或者更重要的发展战略“让路”。


 前文也提到,一些打着休闲农业、设施农业旗号的地产类、城镇类项目,反倒容易通过审批,甚至拿到涉农资金,并且在日常监管中得到“照顾”。这就导致真正以休闲农业为经营目的的园区面临更严峻的用地处境与发展空间。

 净化休闲农业、保护耕地安全是非常必要的,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必须认清哪些是真正的农地非农化行为,哪些是产业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比如休闲农业建设用地指标问题)、需要杜绝(比如逼休闲农业或者设施农业让路)的问题。


 只有这样,才能让清理大棚房与鼓励休闲农业的政策有效衔接,才能避免一刀切,才能消除“鼓励还是打压”的困惑,才能真正净化休闲农业,避免“把孩子和洗澡水一起泼掉”,为休闲农业产业打造更加健康的政策环境,更和谐的发展空间。

 

三,净化休闲农业,让“农地姓农”,

还应避免哪些情况

 清理大棚房专项运动,目的是打击侵犯耕地红线、危害粮食安全的行为,必须明确标准规范、加强监管复查,防止地方、基层出现粗暴执行甚至利用政策的情况:


 第一,为了逃避责任或彰显政绩,对所有的“大棚房”问题不加甄别,不问原因,不管是未得到合理对待的正常经营需要,还是打着休闲农业旗号的违规违法行为,通通一拆了之


 第二,借大棚房清理的机会,将平日不好清理的设施大棚与休闲农业园区清理整治掉,为地产项目、城镇类或工业类项目开路


 第三,正如“周天勇”教授在其文章《应当立即停止“一刀切”的拆违拆迁》中所说,极个别部门的个别人员,会出现利用政策机会私下找人举报,待被举报者请求通融时从中寻租的情况,必须加以防范。


 第四,一些真正侵犯了国家耕地红线的“休闲农业”园区,因背后的权力关系与利益纠葛,在本次行动中安然无恙的情况。


 第五,为了“完成任务”,和关系较好的园区达成协议,“这段时间先配合政府工作,过后再给予相应照顾”的情况。

 这些都是在大棚房清理行动中必须杜绝的问题,否则会让行动的效果大打折扣,也会让休闲农业受到严重冲击,不仅会出现“把孩子同洗澡水一起泼掉”的情况,甚至会出现“泼掉孩子,留下洗澡水”的局面。


四、休闲农业如何摆脱“大棚房”困扰

 耕地红线必须严守、粮食安全也必须严控。休闲农业想要安心发展、持续发展,就必须摆脱“大棚房”的困扰。


 休闲农业存在“农地非农化”的风险,比如那些不熟悉政策的业者,比如那些打着休闲农业、设施农业旗号的地产项目,又如那些经营过程中出现的私自加建扩建和转型行为;休闲农业也存在发展的困局,比如“用地少”“用地难”“用地贵”,比如国家鼓励政策得不到落实。想要让休闲农业远离“大棚房”的困扰,不仅要防范“农地非农化”的风险,也应该酌情解决休闲农业的困局:

 比如完善支持标准与建设规范,明确休闲农业建设、开发以及转型等问题,让休闲农业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比如落实休闲农业建设用地政策,让地方、基层愿意支持休闲农业发展,让真正的休闲农业不再受限于“口头许可”;比如加强监管,杜绝权力寻租与利益纠葛,严防“把孩子与洗澡水一起泼掉”和“泼掉孩子留下洗澡水”的不法现象。


 唯有如此,才能准确、有效地清理“农地非农化”现象,真正保护耕地安全;才能有效净化休闲农业,为真正以休闲农业为营生的经营者与投资者消除后顾之忧与发展隐患,创造更明朗的发展空间,提供更实在的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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