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发展规划司对人大代表关于:农村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发展的通知
村庄规划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先导性、基础性工作。按照中央部署,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工作统筹推进力度,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村庄分类、县域村庄布局、村庄规划编制等工作要求。在河北召开全国村庄规划工作推进会,对新时期村庄规划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具体内容如下。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897号建议的答复
王吉永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农村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村庄规划管理
村庄规划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先导性、基础性工作。按照中央部署,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工作统筹推进力度,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村庄分类、县域村庄布局、村庄规划编制等工作要求。在河北召开全国村庄规划工作推进会,对新时期村庄规划工作作出系统部署。
自然资源部专门印发《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明确将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作为村庄规划的主要任务之一,要求在县域、乡镇域范围内统筹考虑村庄发展布局以及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建立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印发《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做好厕所革命与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印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推动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同时,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还在全国选择了6200多个村庄,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总结推广上海郊野单元、福建“五个留住”、甘肃历史文化保护等一批村庄规划工作范例。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将把科学规划村庄布局、推动村庄规划应编尽编摆在重要位置,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督查考核的重要事项,作为省级党委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的重要内容,加强调研指导,分类推进村庄规划工作,促进农村基础设施有序提升。
二、关于加大涉农资金统筹力度
2017年以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等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紧紧围绕农业农村中心任务,以行业内涉农资金整合为重点,推进项目管理方式改革,积极推行“五到省、一挂钩”管理模式,即项目资金、目标任务、审批权限、管理责任、绩效管理到省,将绩效考核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把项目的具体管理权限尽可能下放到省级,实现权责一致;;同时,强化对地方工作的指导,严防资金失控、任务落空,推动各地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把工作重心从分钱批项目转向统筹全局、优化决策、改进服务,取得了较好成效。与此同时,正如建议中反映的情况,一些地方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不尽相同、层次有所差异,需要加强工作指导,深化简政放权,进一步提升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效益与效率。
下一步,将持续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将项目审批权能放到地方的全部放到地方,扩大地方在“大专项+任务清单”框架下的投资灵活度和自主权,充分发挥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投入动力,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关于发挥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示范引领作用
美丽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近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都作出了具体部署。从各地实践来看,现阶段重点是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特别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力量解决农村最直观、最突出的“脏乱差”问题。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按照中央要求,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坚持规划先行,强化责任落实、部署推动、示范引领,加大政策支持和科技支撑,组织督促检查和宣传引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效。截至2019年底,全国90%以上的村庄开展了清洁行动,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60%,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全国84%以上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有了较大进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鼓励试点乡镇以科学合理规划为前提,通过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试点村庄可结合村庄规划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统筹考虑村庄厕所、污水、垃圾、道路、绿化、广场游园、综合服务中心、河塘整治等标准配置,推动农村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发展。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聚焦农民群众所需所想,进一步指导推动各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条件和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推开乡村建设。
四、关于农村人才培养和引进
乡村振兴,人才为本。农业农村部把培养引进农村人才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积极培育高素质农民,联合财政部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重点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骨干以及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者,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培训,促进农民创业兴业,助力乡村人才振兴。“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13.9亿元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培育高素质农民1600万人。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深入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培养造就一批引领带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创新农村实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农村实用人才干事创业,为农村培养了一大批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带头人。强化返乡入乡创新创业服务。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共9部门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的意见》,重点扶持返乡创业农民工、鼓励入乡创业人员、发掘在乡创业能人,壮大农村创新创业人才队伍,提升农村创新创业层次水平。2017-2019年,连续3年组织开展全国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推介活动,遴选出包括农村工匠在内的338名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农民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培养建筑、餐饮、缝纫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技能,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加大农业农村人才培养力度,指导各地统筹本土人才培育和鼓励引导各类人才下乡,为乡村发展建设提供持续人才支撑。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
010-59192530
农业农村部
2020年9月11日
政策原文地址: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FZJHS/202009/t20200918_63523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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