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涉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及乡村产业融合内容【汇总】
近日,国务院、发改委及有关部门正式公布了十四五规划全文及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现就涉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及乡村产业相关内容为大家进行汇总,供参考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涉及农旅及乡村产业融合内容【汇总】
第一篇 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第一章 发展环境
第二章 指导方针
第三章 主要目标
第三篇 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 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
第八章 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
第九章 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十章 促进服务业繁荣发展
第十一章 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第四篇 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构建新发展格局
第十二章 畅通国内大循环
第十三章 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
第十四章 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
第五篇 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
第十五章 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
第十六章 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
第十八章 营造良好数字生态
第六篇 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十九章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第二十章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第七篇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第二十三章 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第二十四章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第二十五章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第二十六章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八篇 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 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
第二十七章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第二十八章 完善城镇化空间布局
第二十九章 全面提升城市品质
第九篇 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第三十章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第三十一章 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
第三十二章 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第三十三章 积极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
第十篇 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
第三十四章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第三十五章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第三十六章 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第十一篇 推动绿色发展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三十七章 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第三十八章 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第三十九章 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第十二篇 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 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
第四十章 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第十三篇 提升国民素质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第四十三章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第四十四章 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第四十五章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第十四篇 增进民生福祉 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
第四十七章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第四十八章 优化收入分配结构
第四十九章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五十一章 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第十七篇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
第十九篇 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第六十四章 健全统一规划体系
第六十五章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2021-2025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宏伟蓝图,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
第一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
第一章发展环境
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发展条件深刻变化,进一步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第一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带领全党
全国各族人民砥砺前行、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全面依法治国取得重大进展,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进一步彰显。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国内生产总值突破 100万亿元。创新型国家建设成果丰硕,在载人航天、探月工程、深海工程、超级计算、量子信息、“复兴号”高速列车、大飞机制造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5575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农业现代化稳步推进,粮食年产量连续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1亿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目标顺利实现,区域重大战略扎实推进。污染防治力度加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目标超额完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金融风险处置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对外开放持续扩大,共建“一带一路”成果丰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教育公平和质量较大提升,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城镇新增就业超过 6000万人,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超过 13亿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近 10亿人,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超过 2300万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大幅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国防和军队建设水平大幅提升,军队组织形态实现重大变革。国家安全全面加强,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胜利完成,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跃上新的大台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向前迈出了新的一大步,社会主义中国以更加雄伟的身姿屹立于世界东方。
第二节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世界经济陷入低迷期,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全球能源供需版图深刻变革,国际经济政治格局复杂多变,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对世界和平与发展构成威胁。
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劲,社会大局稳定,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同时,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
必须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保持战略定力,办好自己的事,认识和把握发展规律,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树立底线思维,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抓住机遇,应对挑战,趋利避害,奋勇前进。
第二章指导方针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牢牢把握以下指导思想、原则和战略导向。
第一节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第二节必须遵循的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激发全体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坚定不移扩大开放,加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重大改革开放举措,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坚持全国一盘棋,更好发挥中央、地方和各方面积极性,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第三节战略导向
“十四五”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握新发展阶段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现实依据,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把握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了行动指南,构建新发展格局则是应对新发展阶段机遇和挑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战略选择。必须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提升供给体系的韧性和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必须建立扩大内需的有效制度,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加强需求侧管理,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改革,破除制约经济循环的制度障碍,推动生产要素循环流转和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机衔接。必须坚定不移扩大开放,持续深化要素流动型开放,稳步拓展制度型开放,依托国内经济循环体系形成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强大引力场。必须强化国内大循环的主导作用,以国际循环提升国内大循环效率和水平,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互促共进。
第三章主要目标
按照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安排,2035年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如下。
第一节 2035年远景目标
展望 2035年,我国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将大幅跃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将再迈上新的大台阶,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突破,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成文化强国、教育强国、人才强国、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国家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明显增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平安中国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发展必须坚持新发展理念,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增长潜力充分发挥,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各年度视情提出,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国内市场更加强大,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 7%以上、力争投入强度高于“十三五”时期实际,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 65%,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产权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公平竞争制度更加健全,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
——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中华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中华民族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 13.5%、18%,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森林覆盖率提高到 24.1%,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 5.5%以内,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基本同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 11.3年,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提高到 95%,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人均预期寿命提高 1岁,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国家行政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作用更好发挥,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迈出重大步伐。
第三篇 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 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
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加快推进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建设,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强化基础设施支撑引领作用,构建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八章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
坚持自主可控、安全高效,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增强制造业竞争优势,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加强产业基础能力建设
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快补齐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基础软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瓶颈短板。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加大重要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加快工程化产业化突破。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完善激励和风险补偿机制,推动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示范应用。健全产业基础支撑体系,在重点领域布局一批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完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试验验证等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技术、工艺等工业基础数据库。
第二节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坚持经济性和安全性相结合,补齐短板、锻造长板,分行业做好供应链战略设计和精准施策,形成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推进制造业补链强链,强化资源、技术、装备支撑,加强国际产业安全合作,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多元化。立足产业规模优势、配套优势和部分领域先发优势,巩固提升高铁、电力装备、新能源、船舶等领域全产业链竞争力,从符合未来产业变革方向的整机产品入手打造战略性全局性产业链。优化区域产业链布局,引导产业链关键环节留在国内,强化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能力建设。实施应急产品生产能力储备工程,建设区域性应急物资生产保障基地。实施领航企业培育工程,培育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推动中小企业提升专业化优势,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加强技术经济安全评估,实施产业竞争力调查和评价工程。
第三节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
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集成电路、航空航天、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机器人、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先进电力装备、工程机械、高端数控机床、医药及医疗设备等产业创新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石化、钢铁、有色、建材等原材料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扩大轻工、纺织等优质产品供给,加快化工、造纸等重点行业企业改造升级,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深入实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和技术改造专项,鼓励企业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强设备更新和新产品规模化应用。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完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制造业产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第四节实施制造业降本减负行动
强化要素保障和高效服务,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果,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升制造业根植性和竞争力。推动工业用地提容增效,推广新型产业用地模式。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规模,增加技改贷款,推动股权投资、债券融资等向制造业倾斜。允许制造业企业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规范和降低港口航运、公路铁路运输等物流收费,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建立制造业重大项目全周期服务机制和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制度,支持建设中小企业信息、技术、进出口和数字化转型综合性服务平台。
第九章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着眼于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先机,培育先导性和支柱性产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化、集群化、生态化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 17%。
第一节构筑产业体系新支柱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推动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加快发展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生物材料、生物能源等产业,做大做强生物经济。深化北斗系统推广应用,推动北斗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健全产业集群组织管理和专业化推进机制,建设创新和公共服务综合体,构建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引擎。鼓励技术创新和企业兼并重组,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发挥产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加大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力度。
第二节前瞻谋划未来产业
在类脑智能、量子信息、基因技术、未来网络、深海空天开发、氢能与储能等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组织实施未来产业孵化与加速计划,谋划布局一批未来产业。在科教资源优势突出、产业基础雄厚的地区,布局一批国家未来产业技术研究院,加强前沿技术多路径探索、交叉融合和颠覆性技术供给。实施产业跨界融合示范工程,打造未来技术应用场景,加速形成若干未来产业。
第十章促进服务业繁荣发展
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居民消费升级需要,扩大服务业有效供给,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品质,构建优质高效、结构优化、竞争力强的服务产业新体系。
第一节推动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化发展
以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聚焦提高产业创新力,加快发展研发设计、工业设计、商务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聚焦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推动供应链金融、信息数据、人力资源等服务创新发展。聚焦增强全产业链优势,提高现代物流、采购分销、生产控制、运营管理、售后服务等发展水平。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深化业务关联、链条延伸、技术渗透,支持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流程再造等新型专业化服务机构发展。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企业。
第二节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发展
以提升便利度和改善服务体验为导向,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托育、文化、旅游、体育、物业等服务业,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业供给,扩大覆盖全生命期的各类服务供给。持续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与智慧社区、养老托育等融合发展。鼓励商贸流通业态与模式创新,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线上线下全渠道满足消费需求。加快完善养老、家政等服务标准,健全生活性服务业认证认可制度,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诚信化职业化发展。
第三节深化服务领域改革开放
扩大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全面清理不合理的限制条件,鼓励社会力量扩大多元化多层次服务供给。完善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创新适应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和产业融合发展需要的土地、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健全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强化标准贯彻执行和推广。加快制定重点服务领域监管目录、流程和标准,构建高效协同的服务业监管体系。完善服务领域人才职称评定制度,鼓励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深入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扩大开放。
第十一章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统筹推进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第一节加快建设新型基础设施
围绕强化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支撑,布局建设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高速泛在、天地一体、集成互联、安全高效的信息基础设施,增强数据感知、传输、存储和运算能力。加快 5G网络规模化部署,用户普及率提高到 56%,推广升级千兆光纤网络。前瞻布局 6G网络技术储备。扩容骨干网互联节点,新设一批国际通信出入口,全面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商用部署。实施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推动物联网全面发展,打造支持固移融合、宽窄结合的物联接入能力。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强化算力统筹智能调度,建设若干国家枢纽节点和大数据中心集群,建设 E级和 10E级超级计算中心。积极稳妥发展工业互联网和车联网。打造全球覆盖、高效运行的通信、导航、遥感空间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商业航天发射场。加快交通、能源、市政等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加强泛在感知、终端联网、智能调度体系建设。发挥市场主导作用,打通多元化投资渠道,构建新型基础设施标准体系。
第二节加快建设交通强国
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各种运输方式一体化融合发展,提高网络效应和运营效率。完善综合运输大通道,加强出疆入藏、中西部地区、沿江沿海沿边战略骨干通道建设,有序推进能力紧张通道升级扩容,加强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构建快速网,基本贯通“八纵八横”高速铁路,提升国家高速公路网络质量,加快建设世界级港口群和机场群。完善干线网,加快普速铁路建设和既有铁路电气化改造,优化铁路客货布局,推进普通国省道瓶颈路段贯通升级,推动内河高等级航道扩能升级,稳步建设支线机场、通用机场和货运机场,积极发展通用航空。加强邮政设施建设,实施快递“进村进厂出海”工程。推进城市群都市圈交通一体化,加快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建设,构建高速公路环线系统,有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提高交通通达深度,推动区域性铁路建设,加快沿边抵边公路建设,继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完善道路安全设施。构建多层级、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体系,优化枢纽场站布局、促进集约综合开发,完善集疏运系统,发展旅客联程运输和货物多式联运,推广全程“一站式”、“一单制”服务。推进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深入推进铁路企业改革,全面深化空管体制改革,推动公路收费制度和养护体制改革。
第四篇 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构建新发展格局
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第十二章畅通国内大循环
依托强大国内市场,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
第一节提升供给体系适配性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适应引领创造新需求能力。适应个性化、差异化、品质化消费需求,推动生产模式和产业组织方式创新,持续扩大优质消费品、中高端产品供给和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供给,提升产品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推动供需协调匹配。优化提升供给结构,促进农业、制造业、服务业、能源资源等产业协调发展。完善产业配套体系,加快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实现上下游、产供销有效衔接。健全市场化法治化化解过剩产能长效机制,完善企业兼并重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建立健全质量分级制度,加快标准升级迭代和国际标准转化应用。开展中国品牌创建行动,保护发展中华老字号,提升自主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率先在化妆品、服装、家纺、电子产品等消费品领域培育一批高端品牌。
第二节促进资源要素顺畅流动
破除制约要素合理流动的堵点,矫正资源要素失衡错配,从源头上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健全实体经济中长期资金供给制度安排,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强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与实体经济均衡发展。有效提升劳动者技能,提高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形成人力资本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良性循环。健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机制,构建区域产业梯度转移格局,促进城乡区域良性互动。
第三节强化流通体系支撑作用
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畅通商品服务流通渠道,提升流通效率,降低全社会交易成本。加快构建国内统一大市场,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和最佳实践优化市场环境,促进不同地区和行业标准、规则、政策协调统一,有效破除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建设现代物流体系,加快发展冷链物流,统筹物流枢纽设施、骨干线路、区域分拨中心和末端配送节点建设,完善国家物流枢纽、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设施条件,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发展高铁快运等铁路快捷货运产品,加强国际航空货运能力建设,提升国际海运竞争力。优化国际物流通道,加快形成内外联通、安全高效的物流网络。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流通企业,支持便利店、农贸市场等商贸流通设施改造升级,发展无接触交易服务,加强商贸流通标准化建设和绿色发展。加快建立储备充足、反应迅速、抗冲击能力强的应急物流体系。
第四节完善促进国内大循环的政策体系
保持合理的财政支出力度和赤字率水平,完善减税降费政策,构建有利于企业扩大投资、增加研发投入、调节收入分配、减轻消费者负担的税收制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创新结构性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规范发展消费信贷。推动产业政策向普惠化和功能性转型,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支持技术创新和结构升级。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制度。
第十三章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
立足国内大循环,协同推进强大国内市场和贸易强国建设,形成全球资源要素强大引力场,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加快培育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第一节推动进出口协同发展
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降低进口关税和制度性成本,扩大优质消费品、先进技术、重要设备、能源资源等进口,促进进口来源多元化。完善出口政策,优化出口商品质量和结构,稳步提高出口附加值。优化国际市场布局,引导企业深耕传统出口市场、拓展新兴市场,扩大与周边国家贸易规模,稳定国际市场份额。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深化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贸易促进平台、国际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新模式,鼓励建设海外仓,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创新发展服务贸易,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开放平台建设,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实施贸易投资融合工程。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展会。
第二节提高国际双向投资水平
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以高水平双向投资高效利用全球资源要素和市场空间,完善产业链供应链保障机制,推动产业竞争力提升。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有序推进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相关业务开放。全面优化外商投资服务,加强外商投资促进和保护,发挥重大外资项目示范效应,支持外资加大中高端制造、高新技术、传统制造转型升级、现代服务等领域和中西部地区投资,支持外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和参与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鼓励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坚持企业主体,创新境外投资方式,优化境外投资结构和布局,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和收益水平。完善境外生产服务网络和流通体系,加快金融、咨询、会计、法律等生产性服务业国际化发展,推动中国产品、服务、技术、品牌、标准走出去。支持企业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提高跨国经营能力和水平。引导企业加强合规管理,防范化解境外政治、经济、安全等各类风险。推进多双边投资合作机制建设,健全促进和保障境外投资政策和服务体系,推动境外投资立法。
第十四章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
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建设消费和投资需求旺盛的强大国内市场。
第一节全面促进消费
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把扩大消费同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结合起来,促进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发展,稳步提高居民消费水平。提升传统消费,加快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健全强制报废制度和废旧家电、消费电子等耐用消费品回收处理体系,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培育新型消费,发展信息消费、数字消费、绿色消费,鼓励定制、体验、智能、时尚消费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发展服务消费,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推动教育培训、医疗健康、养老托育、文旅体育等消费提质扩容,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适当增加公共消费,提高公共服务支出效率。扩大节假日消费,完善节假日制度,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打造一批区域消费中心。完善城乡融合消费网络,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改善县域消费环境,推动农村消费梯次升级。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规划建设一批中国特色市内免税店。采取增加居民收入与减负并举等措施,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持续释放消费潜力。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质量标准和后评价体系,健全缺陷产品召回、产品伤害监测、产品质量担保等制度,完善多元化消费维权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
第二节拓展投资空间
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率,保持投资合理增长。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农业农村、公共安全、生态环保、公共卫生、物资储备、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领域短板,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推进既促消费惠民生又调结构增后劲的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面向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川藏铁路、西部陆海新通道、国家水网、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开发、星际探测、北斗产业化等重大工程,推进重大科研设施、重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公共卫生应急保障、重大引调水、防洪减灾、送电输气、沿边沿江沿海交通等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建设。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健全项目谋划、储备、推进机制,加大资金、用地等要素保障力度,加快投资项目落地见效。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
第五篇 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
第二节建设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
以数字化助推城乡发展和治理模式创新,全面提高运行效率和宜居度。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将物联网感知设施、通信系统等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建筑等物联网应用和智能化改造。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构建城市数据资源体系,推进城市数据大脑建设。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构建面向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立涉农信息普惠服务机制,推动乡村管理服务数字化。
第六篇 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第十九章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培育更有活力、创造力和竞争力的市场主体。
第二十章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健全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
第一节全面完善产权制度
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实施民法典,制修订物权、债权、股权等产权法律法规,明晰产权归属、完善产权权能。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完善涉企产权案件申诉、复核、重审等保护机制,推动涉企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化,畅通涉政府产权纠纷反映和处理渠道。加强数据、知识、环境等领域产权制度建设,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法律法规。
第二节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改革土地计划管理方式,赋予省级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建立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机制,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破除劳动力和人才在城乡、区域和不同所有制单位间的流动障碍,减少人事档案管理中的不合理限制。发展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完善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
第七篇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第二十三章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持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质量导向,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第一节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夯实粮食生产能力基础,保障粮、棉、油、糖、肉、奶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数量保护和质量提升,严守 18亿亩耕地红线,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禁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建成 10.75亿亩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加强东北黑土地保护和地力恢复。推进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和精细化管理,建设节水灌溉骨干工程,同步推进水价综合改革。加强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型农业机械研发应用,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到75%。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种子库建设,确保种源安全。加强农业良种技术攻关,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种业龙头企业。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方式,建设智慧农业。加强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强化农业气象服务。
第二节深化农业结构调整
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进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协调,优化种植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促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积极发展设施农业,因地制宜发展林果业。
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推进农业绿色转型,加强产地环境保护治理,发展节水农业和旱作农业,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行动,治理农膜污染,提升农膜回收利用率,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完善绿色农业标准体系,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管理。强化全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追溯体系。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第三节丰富乡村经济业态
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发展各具特色的现代乡村富民产业。推动种养加结合和产业链再造,提高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壮大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特色产业。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商贸流通、检验检测认证等平台和智能标准厂房等设施,引导农村二三产业集聚发展。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第二十四章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持续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第一节强化乡村建设的规划引领
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防灾减灾和历史文化传承。科学编制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村庄建设,规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保护传统村落、民族村寨和乡村风貌,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优化布局乡村生活空间,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和乡村生态空间,科学划定养殖业适养、限养、禁养区域。鼓励有条件地区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
第二节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
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和乡镇服务农民功能。健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机制,推动市政公用设施向郊区乡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邮政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提升农房建设质量。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增加农村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服务供给,推进县域内教师医生交流轮岗,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农村公益事业。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第三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稳步解决“垃圾围村”和乡村黑臭水体等突出环境问题。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以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支持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深入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实现村庄公共空间及庭院房屋、村庄周边干净整洁。
第二十五章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政策体系,促进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第一节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制度,进一步放活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加快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颁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允许农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产权权能,将经营性资产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发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农村改革试验区示范带动作用。
第二节加强农业农村发展要素保障
健全农业农村投入保障制度,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土地出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农业农村力度。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构建新型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完善农村用地保障机制,保障设施农业和乡村产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金融支农激励机制,扩大农村资产抵押担保融资范围,发展农业保险。允许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并享受相关权益,建立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制度。
第二十六章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建立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和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
第一节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对脱贫地区继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交易政策、调整完善跨省域交易政策。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加强大型搬迁安置区新型城镇化建设。
第二节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
实施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深化拓展消费帮扶。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增强其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能力。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调整优化东西部协作结对帮扶关系和帮扶方式,强化产业合作和劳务协作。
第八篇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
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联动、特色化发展,使更多人民群众享有更高品质的城市生活。
第二十七章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坚持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体系,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
第一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 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一视同仁。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 500万的 I型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 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鼓励地方政府提供更多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提高居住证持有人城镇义务教育、住房保障等服务的实际享有水平。
第二节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相关政策,提高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中常住人口折算比例,中央财政市民化奖励资金分配主要依据跨省落户人口数量确定。建立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吸纳落户较多城市的基础设施投资补助机制,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调整城镇建设用地年度指标分配依据,建立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和提供保障性住房规模挂钩机制。根据人口流动实际调整人口流入流出地区教师、医生等编制定额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健全农户“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
第八篇 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 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
第五节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加快县城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产业配套等设施提级扩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支持东部地区基础较好的县城建设,重点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城镇化地区县城建设,合理支持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建设。健全县城建设投融资机制,更好发挥财政性资金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度。稳步有序推动符合条件的县和镇区常住人口20万以上的特大镇设市。按照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
第九篇 优化区域经济布局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第三十章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推动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第一节完善和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
顺应空间结构变化趋势,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分类提高城市化地区发展水平,推动农业生产向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集聚,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逐步形成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划分政策单元,对重点开发地区、生态脆弱地区、能源资源富集地区等制定差异化政策,分类精准施策。加强空间发展统筹协调,保障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落地实施。
第二节开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
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等经济发展优势区域为重点,增强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带动全国经济效率整体提升。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为重点,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和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加快打造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第一梯队。在中西部有条件的地区,以中心城市为引领,提升城市群功能,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形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区域。破除资源流动障碍,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提高中心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强化对区域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
第三节提升重要功能性区域的保障能力
以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能源资源富集地区和边境地区等承担战略功能的区域为支撑,切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和边疆安全,与动力源地区共同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系统。支持农产品主产区增强农业生产能力,支持生态功能区把发展重点放到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上,支持生态功能区人口逐步有序向城市化地区转移并定居落户。优化能源开发布局和运输格局,加强能源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基地建设,提升国内能源供给保障水平。增强边疆地区发展能力,强化人口和经济支撑,促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健全公共资源配置机制,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边境地区等提供有效转移支付。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地区崛起、东部率先发展,支持特殊类型地区加快发展,在发展中促进相对平衡。
第一节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
强化举措推进西部大开发,切实提高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深入实施一批重大生态工程,开展重点区域综合治理。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强化开放大通道建设,构建内陆多层次开放平台。加大西部地区基础设施投入,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集中力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补齐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短板。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改革开放新高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提升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水平,促进西北地区与西南地区合作互动。支持新疆建设国家“三基地一通道”,支持西藏打造面向南亚开放的重要通道。促进 400毫米降水线西侧区域保护发展。
第二节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
从维护国家国防、粮食、生态、能源、产业安全的战略高度,加强政策统筹,实现重点突破。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攻坚,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打造辽宁沿海经济带,建设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提升哈尔滨对俄合作开放能级。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打造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加大生态资源保护力度,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改造提升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寒地冰雪、生态旅游等特色产业,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冰雪旅游带,形成新的均衡发展产业结构和竞争优势。实施更具吸引力的人才集聚措施。深化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
第三节开创中部地区崛起新局面
着力打造重要先进制造业基地、提高关键领域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内陆地区开放高地、巩固生态绿色发展格局,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
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在长江、京广、陇海、京九等沿线建设一批中高端产业集群,积极承接新兴产业布局和转移。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加快武汉、长株潭都市圈建设,打造全国重要增长极。夯实粮食生产基础,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着力构筑生态安全屏障。支持淮河、汉江生态经济带上下游合作联动发展。加快对外开放通道建设,高标准高水平建设内陆地区开放平台。提升公共服务保障特别是应对公共卫生等重大突发事件能力。
第四节鼓励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
发挥创新要素集聚优势,加快在创新引领上实现突破,推动东部地区率先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引领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升要素产出效率,率先实现产业升级。更高层次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打造对外开放新优势,率先建立全方位开放型经济体系。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深入推进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
第五节支持特殊类型地区发展
统筹推进革命老区振兴,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传承弘扬红色文化,支持赣闽粤原中央苏区高质量发展示范,推进陕甘宁、大别山、左右江、川陕、沂蒙等革命老区绿色创新发展。推进生态退化地区综合治理和生态脆弱地区保护修复,支持毕节试验区建设。推动资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和转型创新试验区建设,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推进老工业基地制造业竞争优势重构,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改善国有林场林区基础设施。多措并举解决高海拔地区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推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大力改善边境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完善沿边城镇体系,支持边境口岸建设,加快抵边村镇和抵边通道建设。推动边境贸易创新发展。加大对重点边境地区发展精准支持力度。
第十篇 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
第三节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强化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文物科技创新,实施中华文明探源和考古中国工程,开展中华文化资源普查,加强文物和古籍保护研究利用,推进革命文物和红色遗址保护,完善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制度。建设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等国家文化公园,加强世界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单位、考古遗址公园、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加强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
第四节持续提升公民文明素养
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大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开展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和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的宣传学习。实施文明创建工程,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科学规范做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建立惩戒失德行为机制。弘扬诚信文化,建设诚信社会。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
第三十五章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中华文化传播推广和文明交流互鉴,更好保障人民文化权益。
第一节加强优秀文化作品创作生产传播
把提高质量作为文艺作品的生命线,提高文艺原创能力。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健全重大现实、重大革命、重大历史题材创作规划组织机制,加强农村、少儿等题材创作,不断推出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文艺精品。建立健全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引导、宣传推广的激励机制和评价体系,推动形成健康清朗的文艺生态。加强文化队伍建设,培养造就高水平创作人才和德艺双馨的名家大师。
第二节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提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功能,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和数字化发展。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做强新型主流媒体。完善应急广播体系,实施智慧广电固边工程和乡村工程。发展档案事业。深入推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中国”,推动农村电影放映优化升级。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和设施建设运营。
第三节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
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和多层次文明对话,创新推进国际传播,利用网上网下,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促进民心相通。开展“感知中国”、“走读中国”、“视听中国”活动,办好中国文化年(节)、旅游年(节)。建设中文传播平台,构建中国语言文化全球传播体系和国际中文教育标准体系。
第三十六章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
第一节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
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壮大数字创意、网络视听、数字出版、数字娱乐、线上演播等产业。加快提升超高清电视节目制播能力,推进电视频道高清化改造,推进沉浸式视频、云转播等应用。实施文化品牌战略,打造一批有影响力、代表性的文化品牌。培育骨干文化企业,规范发展文化产业园区,推动区域文化产业带建设。积极发展对外文化贸易,开拓海外文化市场,鼓励优秀传统文化产品和影视剧、游戏等数字文化产品“走出去”,加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
第二节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打造独具魅力的中华文化旅游体验。深入发展大众旅游、智慧旅游,创新旅游产品体系,改善旅游消费体验。加强区域旅游品牌和服务整合,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推进红色旅游、文化遗产旅游、旅游演艺等创新发展,提升度假休闲、乡村旅游等服务品质,完善邮轮游艇、低空旅游等发展政策。健全旅游基础设施和集散体系,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强化智慧景区建设。建立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规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
第三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提升文化治理效能。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深化国有文化企业分类改革,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和院线制改革。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信息网络传播视听等领域法律法规。
第十一篇 推动绿色发展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
第三十七章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
第一节完善生态安全屏障体系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以及各类海域保护线。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等为重点,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快推进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长江重点生态区和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海岸带等生态屏障建设。加强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加强重要生态廊道建设和保护。全面加强天然林和湿地保护,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5%。科学推进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石漠化综合治理,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推行林长制。科学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活动。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巩固退耕还林还草、退田还湖还湿、退围还滩还海成果。
第二节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
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保护范围及功能分区,加快整合归并优化各类保护地,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非生态活动,稳妥推进核心区内居民、耕地、矿权有序退出。完善国家公园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整合设立一批国家公园。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强国家重点保护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修复,加强外来物种管控。完善生态保护和修复用地用海等政策。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
第三节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水系源头地区、自然保护地转移支付力度,鼓励受益地区和保护地区、流域上下游通过资金补偿、产业扶持等多种形式开展横向生态补偿。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完善森林、草原和湿地生态补偿制度。推动长江、黄河等重要流域建立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在长江流域和三江源国家公园等开展试点。制定实施生态保护补偿条例。
第二节全面提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
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开展污水处理差别化精准提标,推广污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超过 25%。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以主要产业基地为重点布局危险废弃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加快建设地级及以上城市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健全县域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
第十四篇 增进民生福祉 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制定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自觉主动缩小地区、城乡和收入差距,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五十一章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第一节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健全党组织领导、村(居)委会主导、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基层社会治理框架。依法厘清基层政府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制定县(区)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在城乡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制度,实行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级组织负担。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合理确定其功能、规模和事务范围。加强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建设,完善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监督委员会等自治载体,健全村(居)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组织形式和制度化渠道。
第二节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
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提高城乡社区精准化精细化服务管理能力。推进审批权限和公共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就业社保、养老托育、扶残助残、医疗卫生、家政服务、物流商超、治安执法、纠纷调处、心理援助等便民服务场景有机集成和精准对接。完善城市社区居委会职能,督促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构建专职化、专业化的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
第三节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
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全面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培育规范化行业协会商会、公益慈善组织、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加强财政补助、购买服务、税收优惠、人才保障等政策支持和事中事后监管。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壮大志愿者队伍,搭建更多志愿服务平台,健全志愿服务体系。
第十九篇 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更好履行政府职责,最大程度激发各类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形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强大合力。
第六十三章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领导贯穿到规划实施的各领域和全过程,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把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融入规划实施之中。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的政治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激发全社会参与规划实施的积极性,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内生激励机制,健全激励导向的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和尽职免责机制,调动广大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第六十四章健全统一规划体系
加快建立健全以国家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国家、省、市县级规划共同组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国家规划体系。
第一节强化国家发展规划的统领作用
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强化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对本规划实施的支撑。按照本规划确定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和重点任务,制定实施国家级空间规划,为重大战略任务落地提供空间保障。聚焦本规划确定的战略重点和主要任务,在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绿色生态、民生保障等领域,制定实施一批国家级重点专项规划,明确细化落实发展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根据本规划确定的区域发展战略任务,制定实施一批国家级区域规划实施方案。加强地方规划对本规划提出的发展战略、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的贯彻落实。
第二节加强规划衔接协调
健全目录清单、编制备案、衔接协调等规划管理制度,制定“十四五”国家级专项规划等目录清单,依托国家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推进规划备案,将各类规划纳入统一管理。建立健全规划衔接协调机制,报请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规划及省级发展规划报批前须与本规划进行衔接,确保国家级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各级各类规划与本规划在主要目标、发展方向、总体布局、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风险防控等方面协调一致。
第六十五章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政策保障、考核监督机制。
第一节落实规划实施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本规划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主要目标任务实施方案。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重大工程项目和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安全保障等领域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调控社会资源,确保如期完成。本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领域任务,主要依靠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实现,各级政府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治环境。年度计划要贯彻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将本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计划指标体系,设置年度目标并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合理确定年度工作重点。
第二节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
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情况按程序提请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并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规划实施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发挥国家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对推进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各有关部门、地方领导班子和干部评价体系,作为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依据。需要对本规划进行调整时,由国务院提出调整方案,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三节强化政策协同保障
坚持规划定方向、财政作保障、金融为支撑、其他政策相协调,着力构建规划与宏观政策协调联动机制。按照本规划目标任务、结合经济发展形势,合理确定宏观政策取向。坚持公共财政服从和服务于公共政策,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加强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政府投资计划与本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中央财政性资金优先投向本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和要素跟着项目走,依据本规划制定重大工程项目清单,对清单内工程项目简化审批核准程序,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和资金需求,单体重大工程项目用地需求由国家统一保障。
第四节加快发展规划立法
坚持依法制定规划、依法实施规划的原则,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和国家发展规划的规定、要求和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加快出台发展规划法,强化规划编制实施的法治保障。
十四五规划全文PDF地址: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hwb/202103/P0202103133156932793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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