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微说法】“欠薪入刑”咋还搞不定拖欠工资问题?

2016-06-03 王博 海事法官


来源 :“海事法官”微信公众号(hsfgwx)

作者:武汉海事法院  王博

转载请注明来源与作者,否则视为侵权!


编按 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到来,雇佣劳动者群体成为主要社会阶层,以提供劳动来换取报酬的分配方式成为社会财富分配的主要方式。无论社会生产如何发展以及社会分工如何演变,人们提供劳动力的目的始终不变,即维持生存和改善生活。既要使人们有出卖劳动力的机会(提供就业机会),又要使劳动得到合理回报(提供劳动保护),这是现代政府的主要义务之一。这种对应关系是维持社会正常运转的基础,一旦失灵便会使人产生了生存危机,社会的稳定也将由此被打破。“欠薪”问题的出现,正是这种平衡被打破的结果。“欠薪入刑”是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方法之一,但从实际执行效果来看并未达到设计者的要求和劳动者的期待。因为,表面上看只是拖欠工资的问题,但其背后隐含着深层次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因素,解决此类问题是我国转型期所要面临的重大民生课题,考验着政府的政治智慧和执政能力。作者通过分析欠薪问题的原因、阐明了自己的观点,进而提出解决此类问题必须进行全方位的改革,希望给读者带来一些启示!

 

正文 按理说,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何况拖欠的还是人家的劳动血汗,企业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当下,因欠薪问题而衍生出来的各种讨薪秀正在中华大地和网络媒体上竞相上演,有跳楼奔的,有跺指自残的,有绑架老板座驾的,还有到人办公室里炒辣椒自制催泪弹的,总之是花样翻新,不胜枚举。其中一些在上演过程中,由于剧情失控而演变成了治安或刑事案件,个别事件直接引发了工潮。

勿庸置疑,道德的缺失和沦丧是造成欠薪的原因之一。李克强总理曾表示,要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健全劳动监察和争议处理机制,让法律成为劳动者权益的守护神。为了保护劳动者,国家层面的规章制度频频出台,甚至在2013年增加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欠薪行为纳入了刑法调整。事情发展到这里,人们乐观地认这,欠薪行为总算被“终结”了。但事与愿违,从欠薪罪实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来看,欠薪入刑并未给人们带来所期待的海清河晏,由欠薪所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仍然涛声依旧。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解决欠薪问题如此棘手?欠薪都入刑了,咋还搞不定拖欠工资问题?

要解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捋清导致欠薪行为背后的真正原因。如前所说,欠薪的原因有可能是由个人或企业无德导致,国家为打击纠正这么一撮人,动用了刑律,但从实施效果来看并不显著,这是因为道德因素引发的欠薪在全部欠薪事件中所占的比例较小。当人们占领道德的至高点,置身事外地对欠薪企业和个人做着各种犀利批判的同时,又有多少人真正了解和关注这一撮人其无耻外衣之下的无奈?不分缘由地给欠薪主体无差别地贴上无良的标签并加以口诛笔伐,的确是简单且痛快,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同时还会转移公众视线,而忽略了真正应当承担起责任的主体。欠薪的主体主要是企业,企业欠薪的直接原因是没钱,而企业没钱的主要原因则是企业经营困难。所以说,找出企业经营困难的关键因素并加以解决,帮助企业发展,才是解决欠薪问题的必由之路,也是邓小平同志所说的“在发展中解决问题”的应有之义。面对当前中国经济所面临的窘境,有人把罪责全部归咎于2008年开始的全球金融危机,笔者认为这并不全面。诚然,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特别是让以出口外贸为主导的制造加工业首当其冲。但,这些只是外因,真正让中国经济病入腠理的是我国政经体制的不完善,市场经济的基础不牢。如果把金融危机比做暴风雨,基础牢固的房屋受到的损失就会小一些,恢复和重建也会快一些。为说明上述观点,笔者提炼出目前中国企业所共同面临七大困境,并作简要说明如下:

困境一:责任负担过重

关于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和税赋过重的问题,笔者在上篇《<劳动合同法>修改之争:是保护伞还是绊脚石?》一文中有过阐述,在此补充谈一谈最低工资制度的问题。首先,本人不认为最低工资制度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利好政策,反而认为该制度不仅加重了企业的社会责任,还加重了劳动者失业的可能性,属于典型的好心办坏事

简单点说,最低工资实际上是在市场价格之上限定了最低价格,这是人为抬高了劳动力价格。此举目的在于在社会保障尚未覆盖全国在的情况下,为劳动者设定能够维护其生存的基本标准。咱们暂且不论这项政策能否产生保护劳动者的实效,有一点是明确的,即政策的制定者不是政策责任的承担者,因为承担最低工资责任的是企业。此举在客观上无疑加重了企业的社会责任。作为一个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企业,为了提高生产效率、避免亏本,只能雇佣那些能给他们创造最大边际生产价值的工人,所造成的结果只能是那些生产能力较低的劳动者的失业。政府最低工资底线设得越高,这些群体的失业就越严重。最需要保障的弱势群体,却成了最低工资制度的受害者。

 当然,笔者并不是反对给企业员工涨工资。最低工资制度给我们的启示是,一项法律或政策的制定要引入民主程序,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集思广义,特别是涉及到从别人口袋里掏钱出来的事,要慎之又慎。经济规则的制定本身就应当是市场经济主体协商妥协而达成的契约,而政府只应做市场规则协商活动的组织者。习总书记有一句经典的比喻,鞋子舒不舒服,只有脚知道!经济实体就好比人的脚,如果鞋太重的话,不是跑不了就是跑不快。

困境二:民营融资困难

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在经济上无疑是成功的,经济的腾飞是以千万计的经济实体所做出的贡献,这其中占比就大的是民营企业,达到了企业总数的98%,它们也是融资需求最为强烈的群体。在我国,向银行贷款是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但我国尚未开放社区银行的注册许可,所以我们的银行都是大银行,服务的对象也是大企业。对占民营企业大多数的中小企业的融资请求,大银行往往用设定高门槛的方式予以软性拒绝。

一方面是民营企业强烈的生存需求,另一方面是大银行的见死不救,民营企业被逼上了民间借贷的路上。但民间借贷利息普遍较高,沉重的融资负担极不利于中小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即便如此,民间借贷还是供不应求,原因在于借款人也存在着血本无归的忧虑,国家明确表示不保护四倍以上的“超额”利息。国家对民间借贷的态度暧昧,让投资者信心不足。笔者认为,当前解决融资难问题最有效手段就是全面开放民间借贷,同时取消“集资诈骗罪”死刑量刑,消除如吴英死刑案给民间借贷产业带来的恐惧效应。只有大力发展民间借贷,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我国金融业的整体效率,真正拯救那些本有希望却可能“被一文钱憋死”的民营企业,毕竟当前的民营企业所创造的财富占到了GDP60%,创造着85%的中国新增就业岗位。有企业才有就业,企业好才不会欠薪。关于对超过法定利息四倍不受法律保护的规定,本人颇有微词。为什么四倍以内就是合法,超出就是违法?制定这个标准的依据是什么?如果回答不出,建议还是不要的好!

困境三:行业产能过剩

行业产能过剩的直接原因是投资过度,重复建设和超前建设有导致经济局面失控的危险。在当前情况下,中国的民间投资渠道不畅是一个众所知周的事实,但硬币的另一面却出现了投资过旺,造成了产能的过剩,这给世人留下了疑问。这些过剩的产能是谁投资的?近年来,国家把去产能的重点放在钢铁和煤炭行业,其实过剩的不仅仅是这些,电力、公路、光伏、电解铝、船舶工业等同样存在着过剩的问题,甚至更甚,但放眼看去,仿佛电厂还在建、高速还在修,问题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失控,滚到哪儿算哪儿。

由于受GDP主义的驱动,地方政府竞相吸引投资以增加财政收入和就业岗位,一系列的土地、能源、材料等优惠和补贴政策都推动着企业扩大投资,一些地方官员甚至出现动用行政权力帮助待破产企业并购重组,以保障企业在本届任期内不出事。再加上金融危机后,中国政府为稳增长而实施的大规模刺激计划和信贷政策,形成了大量的公共基础设施投资,进一步加剧了钢铁、水泥等行业的产能过剩,使中国不可避免地深陷产能过剩的沼泽地。

困境四:垄断破坏竞争

市场规则要保护的是竞争机制而不是竞争者,这是市场经济体制最终打败计划经济体制的魔力所在!如此方能调动每一个市场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资本逐利的天性,积极创造财富,让每一个经营主体都愿意投资、敢于投资并能够通过投资获利,从而造就市场活力和经济繁荣,进而推动社会进步,改善国民的生存境遇。

垄断是市场经济的天敌,如果再与权力结合,将演变成吞噬市场经济的怪兽,不可阻挡地摧毁一切自由市场。当前,中国民营经济的生存的利润空间愈发逼仄,这与我们一直强调的国有经济主导论相关。据统计,中国国有企业的资本回报率不足民营企业的一半,如果把他们能够拿到的巨额国家补贴扣除掉,再让他们接受与民营企业一样的土地价格、融资条件,恐怕就不挣钱了。除此之外,垄断还会导致管理层不思进步、管理人才流失等问题,使原本应当赢利的行业连年亏损。当然,这里面可能还夹杂着腐败的因素,所以说,打破行业垄断,实施国退民进的经济战略,按世贸规则办事并履行入世承诺,才是提振中国经济、挽救中国企业的必然选择。

民间投资的急转直下也引起了高层的重视。59日,《人民日报》刊登权威人士文章,再次强调民间投资问题。同日,李克强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要破除民间投资进入电力、电信、交通、油气、市政公用、养老、教育等领域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国家发改委也表示,凡是中国政府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都应该向国内民间资本开放。

困境五:人口红利消失

计划生育政策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成功推行了三十余年,最显著的成绩是少生了几亿人,为国家节省了粮食。人口对经济的作用始终是个谜,直到现在也没有哪家的说法能够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但有一点可以确定,人不是只吃粮食的动物,人的创造价值的能力大于消耗。在全球范围内,随着教育的普及和生活方式的转变,人类的生育率正在以惊人的速度下降。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人们担心的不再是人口太多,而是孩子太少。中国政府显然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全面放开了二胎政策,下一步有可能出台不再限制生育数量的政策。我想这一天不会太久。

人口红利消失是为计划生育政策付出的必然代价。人口红利的消失导致劳动者工资的普遍增涨,劳动力成本增加的现实加剧了企业的经营困难。为了节省成本,企业不得不进行裁员,未被裁掉的员工在面对失业风险时,即便被欠薪了也不敢公然主张权利,一直默默忍受到企业无以为继、老板跑路的那一天,他们就只能去找政府说理了。

困境六:内需消费乏力

中国GDP总量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的新闻着实让中国人扬眉吐气了一把。这样的排名结果极大地满足了中国人的民族自尊心,让部分中国人俨然感觉自己成了世界上最富有的人。然而,GDP总量并不能代表国民的财富,也不值得骄傲,因为清朝乾隆时期的中国就曾是世界上经济总量最大的国家。按人均GDP来算,中国位于世界排名的100位左右,换句话说就是,中国人民还不是很有钱。

投资的目的是为了创造商品和服务并卖掉它们,如果卖不掉,投资就失去了意义,也可以说成是失败了。一个投资失败的老板或企业只能选择破产或跑路,当然也就顾不上劳动者的工资了。所以,要想保持经济的持续发展,必须得保持投资与消费的平衡。增加消费的唯一出路是增加居民消费,而居民消费的基础是口袋里得有钱。有人觉得是中国的文化培养出了中国人爱存钱不爱花钱的习惯,中国内需消费乏力与此相关。诚然,中华的节俭文化传统对内需消费的确有一定影响,但这并不是最主要的影响。由于公共资源分配不公,社会保障尚未建成等因素,中国人不得不为上学、看病、养老甚至火化支付高额费用,不存钱能行吗?再加上房价的透支、物价的飙升,生活不能承受之重,国人不禁要问,钱到哪里去了?消费疲软的根本原因不是藏富而是真穷,大部分人没有公平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这就迫切需要进行财富分配方式的改革,真正达到民富。只有民富才能消费,只有民富才能国强。

困境七:创新人才不足

创新需要人才,人才离不开教育,创新人才的培养基础是优质的教育。什么是优质的教育?豪华的校舍、先进的设备还是优秀的教师?这些都不是。真正优质的教育是教育内容和教育理念的优质,可以总结为以人为本,解构起来就是诚实、善良、健康和快乐。

中国的应试教育模式广遭诟病。由于教育资源的失衡和不公,为了进入理想中的学校,中国的学生不得不把大量的时间花在记忆、抄写、演算等重复的机械式的训练上,哪里腾得出时间去阅读和思考?即便是周末假期的休息时间,也会被家长们强逼着去培优,练习并不一定有多少天赋或真正喜欢的钢琴、绘画、舞蹈等,以便在择校时高人一头。过早过度的训练使孩子们失去了童年的快乐,远离了创造性活动,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孩子们,思想之花早已被剪除,你让他们如何担负起创新的重任?

古人云:民以食为天!有人说,不就是拖欠工资嘛,相对于国防、外交、反恐等重大国家战略问题,这些都是小事!不容置疑,国家的国防科技、外交斡旋、反恐治安工作的确重要,但我们要想一想,做这些工作的终极目的是什么?一定是建立一个社会自由平等、人民安居乐业的国家,也就是习总书记所提出的中国梦!就工薪阶层而言,劳动得不到回报就无法生存,一个连吃饭都成问题的人,你跟他谈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如去请他吃顿饭!越是以庙堂之高,越应该注目草野之远和民生之痛。所以说,解决类似工资拖欠等民生问题,让老百姓能够活下去、能够活得好,才是现代政府面临的最大政治,也是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中国这个国家很大,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很多,欠薪问题只是其中的一个。要想得到根本的解决就必须找到引起类似问题的根本原因。通过本文对中国经济下行原因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中国的政治体制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需要进行全方位的改革!我们有理由相信,实行国退民进、让利于民的经济政策,实施以人为本、人性为核的教育理念,加上用独立的司法体系来保障法治社会的运行,“欠薪”一定会成为一个历史名词,阻碍中国经济前进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其他问题也将迎刃而解! 

(本文已刊发于2016.6.1《劳动新闻报》独家坛栏目、新浪网法院频道首页)



法官简介

  王博,曾任执业律师、地方法院法官,现任武汉海事法院法官。其创建的“海事法官”微信公众号推出的“搞笑海事课堂栏目”,以轻松诙谐的文风进行海事海商法律的普及,引发了海事法学术界及广大海事海商法律圈同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被网友戏称为“史上最逗比海事法官”、“海事法律圈当年明月”。


全国海事法律交流群简介:本群为微信群,群友主要由来自于海事法院(民四庭)、海事律师、海事局、航运/海事/水上公安、船舶保险、检验检疫、海关、港航、船检、边防、商检以及从事海事法律教学研究的人士组成。加群搜索 judgeWb(W大写),经审核后加入本群;“海帮”微信交流群简介:本群为微信群,本群特邀部分海事法官、海事律师、海商法教授学者、资深船长等专业人士入群交流,欢迎想参与海事法律学习讨论和想了解船舶航行知识的小伙伴加入我们,成为一名光荣的“海狮”噢!加群搜索 judgeWb(W大写),经审核后加入本群。(看往期原创作品,请在留言杠中输入“原创”)

点文尾左下角阅读原文看上篇原创

《讲课稿:打海事行政官司的正确姿势(行政机关篇)》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