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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评论】这一回,我站在何兵教授这一边!

2016-08-09 王博 海事法官


来源 :“海事法官”微信公众号(hsfgwx)

作者:王  博

转载请注明来源与作者,否则视为侵权!



何兵教授的一篇《法官为什么会累死?》招来了不少口水,吐口水的主要是那几个玩法律公号的,现在都流行叫他们“公主(公号主人)”,其中不乏法院人。他们在文章里指责何兵“对中国的司法并不了解”、“不是无知就是别有用心”、“不能只研究一组数字、“您还有起码的同情心吗?”,声称自己是“为了中国法官的声誉而写”云云。一时间,檄文跟帖铺天盖地,笔枪嘴炮密集开火,就差没抡起拳头打人了!

 

笔者对这位主张大陆法系,并且视美国司法为“粪坑”的何教授一直不怎么“感冒”,对他部分文章的观点也不尽认同,注意到这篇招人烦的大作是在他被“群殴”以后。因为是先看到对他批判文章,后才搜罗来了原文,我承认在阅读之初,基本是怀着同仇敌忾的心理。这应该就是咱法律人常说的“先入为主”吧!但是,当笔者怒目圆睁逐字排查何文中不理解法官、不支持法院、不理中客的表述时,遗憾地发现---没有!总之,我是没看出哪儿哪儿的遣词造句冒犯了法官群体或是论述中出现了哪些逻辑性错误,反而让我看到了一个法学教授对真正办案法官的深切关注和对法院司法改革的大声疾呼!在此,建议时间宽裕的筒子们去看看何的原文,感受一下!

 

何文不长,也就1600多字,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前部是何亲自调查的凤城法院法官人数和办案数量,以及引用了北大张千帆教授所做的中外法官办案数量统计数据,其中,中美法官办案数量之比为1:40。这也是公主们喷点集中之处。他们认为何兵的这一比是想说明中国法官并不累,更不会累死。其实不然,结合全文可看出,何兵之所以列出中外法官的对比,意在以此为论据,揭示出为什么中国法官在没有外国法官办案多的情况下,却比外国法官更累,甚至会累死这个核心问题!并非是想说中国法官不累!在何文的后部,列出了分析结果---中国法官累的五种原因:


一、法院大约有三分之一的法官,不在一线审理案件,从事所谓管理工作;

二、有行政职务的法官,将案件压向普通法官。资深法官将案件压向年轻法官。年轻法官将工作压向助理审判员。导致在一线审案的年轻法官,累到吐血;

 三、不同区域法官,案件负担严重不均。2012年,北京一线审案法官,年审案在136.8件,平均2.6天结一起案件。而上述的铁岭清河区法院,2016年上半年,法官月审结的案件才3件。即使考虑到法院年初结案少,年终结案多,全年也不可能超过月结5件;

 四、法官多、助理少。几个月前我和美国两位联邦法官交谈,他们每个人有3位个人助理,此外,法院还有共用的助理。而清河法院显示,19位法官,34位工作人员。刨去行政管理人员,落实到每位法官头上,助理不到一人。

 五、法官多、律师少。我国法官与律师人数比为1.4,平均起来大约是国外的十倍!

 

可能是考虑到篇幅、时间或有其他原因,何兵未在文章中提出解决方案(其他的文章中说的很多),也未对上述五点原因作出详细解读。特别是第五点“法官多、律师小”的原因,以至于有人发出“真不知道何兵教授是如何将此点与法官累死联系到一起的”惊诧。关于这一点,何兵在以前的文章或访谈中早已提及,已不是什么新鲜话题,没想明白的建议去搜索一下何老师的旧作,好好学习学习!

 

声明一下,笔者无意评价众公主的单撕叫阵,你们暴露于野的那颗爱院红心和护法决心大家都看到了。只提一个小小的建议---写驳文前多读几遍你要批的文章,真正弄懂人家要表达的是什么意思再批不迟,否则跟“小粉红”们有什么区别?中国已经历过大鸣大放大字报的时代,得到的教训是深刻的,不再需要阶级斗争、选边站队地去找存在感和安全感。看文章的人,要时刻怀有警惕之心和怀疑精神,因为“不识字的人会被人骗,识字的人会被字骗”,莫在思考成熟之前跟风拍砖,特别是咱们搞法律这一行的。这样会误伤友军,害人害已!


4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合肥主持召开知识分子代表座谈会时强调,对待知识分子的意见和批评,只要出发点是好的,就要热忱欢迎、积极采纳,即使有偏差、不正确,也要包容宽容,坚持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瞧见了吧?总书记的话,咱们是一定要听的!


so, 这一回,我站在何兵教授这一边!


(作者单位:武汉海事法院)


附:何兵文章《法官为什么会累死?》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


微博上传来消息,铁岭市清河区法院一位女法官“过劳死”,才34岁,死因是脑出血。她的微信被翻出来,许多加班的记载。6月20日微信:“今天的加班到此结束!回家了!呵呵,幸福啊!都一天了,加班赶个审理报告,估计得干到八九点钟。一上午开了三个庭,下午2点还有一个!哭了……我觉得自己老了……。”


我觉得很奇怪。北上广因为人口稠密,经济发达,案件潮涌,一线办案法官累到死,是可能的。东北地广人稀,经济欠发达,法院案少人多,何至于此?我做了一点搜索和研究,结果是这样的:


清河区法院2016年上半年的工作报告显示,上半年法院审结案件383件。该法院计有法官19名,工作人员34人。我用案件总数除以法官总数,平均每个法官,月结案件才3件多。如果用案件总数除以干警总数,人均月结案件才1.2件!


 搜索过程中发现,今年辽宁风城市法院何光宝法官,2月份也被曝“过劳死”。他家里电脑显示,早上5点23分,他还在写判决,然后倒在桌前。网上信息显示,他连年被评为办案能手,2014年全年办案600件,2015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凤城市也属东北,法院有这么忙吗?我继续研究。


遗憾的是,凤城法院官网上只显示,该院在编人员111人,无论如此查不出该法院的审结案件数。万般无奈,只好到其上级法院,丹东市中级法院官网上查询。资料显示,2010年全市法院计有干警708人,2009年全市法院审结26753起案件,干警人均月处理案件3.1件。2014年全市法院审结32913件,因为无法得到该年度全市法院干警数,只好假定干警总数不变,得出的结论是,2014年全市法院干警人均年处理46.4起案件,月均处理3.8起案件。为什么何光宝法官年处理案件600件,是人均数的13倍? 


我国的法院,真是案多人少,要累到死吗?北大张千帆教授新近做了一项杰出的研究,搜罗出主要国家的法官处理案件数,法官与律师人数比,法官占国民人口比等客观数据。详见下表:


各国诉讼与司法员额数据

每万人案件数

每万人律师数

每十万人法官数

法官人均案件数

律师人均案件数

律师与法官人数比

美国

3300

43

10

3300

80

40

澳大利亚

580

30

4.5

1300

19

69

德国

510

20

25

200

25

8

日本

275

3

3

910

100

9

新加坡

594

9

5

1282

67

16

印度

170

10

1.3

1350

17

17

中国

100

2

15

70

50

1.4


图表显示,2014年,我国全国平均每位法官处理案件数70件,是美国法官的40份之一,澳大利亚的19份之一,日本的13份之一;新加坡的15份之一,印度的19份之一。我国法官处理案件数量如此之少,为什么还有法官累到死呢?(按有些法官只是病死)综合分析,大致原因如下:


一.法院大约有三分之一的法官,不在一线审理案件,从事所谓管理工作。

二.有行政职务的法官,将案件压向普通法官。资深法官将案件压向年轻法官。年轻法官将工作压向助理审判员。导致在一线审案的年轻法官,累到吐血。

三.不同区域法官,案件负担严重不均。2012年,北京一线审案法官,年审案在136.8件,平均2.6天结一起案件。而上述的铁岭清河区法院,2016年上半年,法官月审结的案件才3件。即使考虑到法院年初结案少,年终结案多,全年也不可能超过月结5件。

四.法官多,助理少。几个月前我和美国两位联邦法官交谈,他们每个人有3位个人助理,此外,法院还有共用的助理。而清河法院显示,19位法官,34位工作人员。刨去行政管理人员,落实到每位法官头上,助理不到一人。

五.法官多,律师少。我国法官与律师人数比为1.4,平均起来大约是国外的十倍!        


结论:周强法院强推法官员额制,方向无疑是正确的。中央出台文件,大规模发展律师队伍,无疑是正确的。强调法院里无论职位多高的法官,都必须审案,无疑是正确的——法官里还有不审案的法官,其实是奇闻。法院去除行政化的最终方法是,去除副院长、副庭长岗位,将法院的行政管理工作,托付专业管理队伍。唯有如此,才能提升个体法官的权威,而不是领导的权威,从而让法官们平等地、安心地审案,而不是想着升官。国外的法院,就没有副院长一说。        在未来的十多年间,法官转行做律师,将是大趋势,不要悲情地称为“法官流失”,这是“法律人的正常回归”,是改革正在发生效果的显示。律师流向法官,在未来十多年内,只能是示范性的,不可能成为潮流。



公主简介


  王博,曾任执业律师、地方法院法官,现任武汉海事法院法官,多家平面及网络媒体特约撰稿人。其创建的“海事法官”微信公众号推出的“搞笑海事课堂”栏目,以轻松诙谐的文风进行海事海商法律的宣传普及,引发海事法学术界及广大海事海商法律圈同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被网友戏称为“史上最逗比海事法官”、“海事法律圈当年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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