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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注】拒绝“火药味”!禁燃烟花爆竹这个事儿,警察蜀黍可没含糊!

钦州警方 2021-03-18

2018年11月30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

《钦州市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

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划定了钦州市烟花爆竹禁放区

钦州城区度过了第一个没有

“火药味”鞭炮声的春节

在这期间

钦州警察蜀黍都做了些啥呢?


节前

钦州市公安局对全市涉爆场所开展拉网检查

节日期间

实行严查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炮竹行为

然而

不管警察蜀黍如何宣传管控

还有人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公安机关以最强执行力出手

截至目前

我市共有7人因违法燃放烟花爆竹

受到行政处罚


2月5日凌晨,钦南区鹤凤街刘某某在自家门前违规燃放烟花炮竹,对此公安机关处以100元罚款

2月5日凌晨,南珠派出所民警巡逻至文峰路一发廊前发现门前有大量鞭炮纸屑,民警对正在打扫的发廊老板进行询问,其承认鞭炮是他燃放的,南珠派出所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2月13日上午,红阳派出所民警在开展治安巡逻时,发现钦北区北营路世纪新城A区某商铺(处于禁放区内,属于违规燃放)燃放爆竹。巡逻民警赶燃放地点,找到违规燃放爆竹的利某并口头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经查,利某为庆祝店铺开业,不顾市政府关于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在店铺门口燃放爆竹图个喜庆,不料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民警向利某解释了禁放规定,并对利某进行了教育。利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保证今后严格遵守“禁放”规定。目前,红阳派出所已对利某进行行政处罚。


据悉

今年,我市发布《关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划定了烟花爆竹禁止和限制燃放区域,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的管控工作,为“蓝天保卫战”出力。为确保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落实到实处,市公安局大力开展禁限放督导工作,全面落实禁放区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层层落实禁限放区域巡查责任,特别是对大中型饭店和居民小区,不定时进行重点巡控,采取预防教育为主、打击处理为辅的管控措施,从严整治非法燃放行为。春节期间,在除夕、初一等重要重点时段,我市公安机关组织管控力量开展巡查,出动警力2195人、动员社会力量661人维护燃放秩序;行政处罚违法燃放7人。

禁放烟花爆竹

空气更清新

环境更整洁

市民更安全

城市更文明

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

倡导文明新风尚

守护钦州的绿水青山

审       核:何婷玉

值班编辑:林   雪

图       文:林   雪

排       版:张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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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绝不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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