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岭南师范学院团校分校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
岭南师范学院团校培训班自2003年成立开班以来,发挥了重要的育人作用,培养了近4200名共青团干部,提升了共青团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实操能力。鉴于共青团干部队伍的不断扩大与团校培训班无法满足于培训规模的现状,根据《岭南师范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岭师团委[2017]139号)的文件精神,共青团岭南师范学院委员会现决定成立岭南师范学院团校分校,
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分校设置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诚信守法;
2、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决策能力,工作积极主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3、大三或大四在校生,曾担任过校级或院级主要学生干部。
二、实施时间
2017年10月下旬始
三、分校学员构成
各二级学院自定,可以从未能参加校级团校的院级学生机构学生干部和新年级班长、团支书或指导的各学生社团新任干部选定。
四、分校课程安排
各二级学院团委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自行设计培训课程,确定人数,在每期培训之前,将教学计划报校团委会组织部备案。
五、考核和评优
1、团校分校要本着对共青团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每期团校分校进行成绩考核和评优,由所在二级学院团委负责。
2、优秀学员的比例应与学校团校培训班的评优比例持平。
3、各团校分校分别组织开学和结业仪式,学员结业证书以及优秀学员证书由校团委统一印发,其中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或团委负责人为分校校长。结业学员名单及优秀学员名单报校团委会组织部备案。
六、经费支持
为支持团校分校的工作顺利开展,培养优质的学生干部队伍,校团委对各团校分校的每期培训班下拨600元经费,凭正规发票报销。
共青团岭南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7年10月11日
来源:岭南师范学院共青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