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江门提高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月人均增加……
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目前,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有所调整,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同步提高。
失业保险金:
1、调整后,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时间由次月10日前改为次月15日前。
2、目前,江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是1548元/月。
失业补助金:
1、参保1年及以上失业人员的失业补助金按当前江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从原来的300元/月提高到774元/月,提高幅度为474元/月;
2、参保1年以下失业人员的失业补助金按当前江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发放,从原来的150元/月提高到232.2元/月,提高幅度为82.2元/月。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一、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在江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参保人失业前最后参保地失业保险所在地为江门市,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失业人员,具体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符合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
申领条件的市民
均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社保版块自助快捷申请
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社保→失业→失业金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申领相应的待遇),图例如下:
▲图源:粤省事小程序
责任编辑:梁诗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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