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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社会科学院获准“天府智库”商标注册证
为了更好地服务四川省经济社会发展,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于2014年6月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在第35类(咨询服务)、第41类(教育培训)、第42类(科学研究)、第45类(法律服务)等项目上注册“天府智库”商标。
经过初审、驳回、异议、复审、复核等程序,历时2年多时间,该院于近日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发的“天府智库”商标注册证,核定省社会科学院可以在“科学研究”、“质量评估”、“信息服务”等项目上使用注册商标“天府智库”。
这不仅进一步确认了我院独家使用“天府智库”自主品牌的合法性,而且也将积极推动该院的智库建设,充分发挥资政育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