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计在于春”,正值春耕时节,与农业相配套的“金融支柱”不可落后。4月12日,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近期多地银保监局出台相关政策,对春耕工作进行支持。其中,保险业在“乡村振兴”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包括河北、辽宁、吉林、上海等多地银保监局均有农险相关政策推出,银保监会亦于日前发布金融业服务乡村振兴的相关通知。
业内人士认为,近期多地多级保险监管机构扎堆推出农险相关文件,除了有季节因素在内外,更是响应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所提出的“乡村振兴”,而这为农险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面对诸多机遇和挑战,险企应采取继续培养专业化“深耕”思维和创新思维、加强科技应用等措施,从而实现提质扩面,降本增效。
冬去春来,大大小小的农险政策,亦如雨后春笋般自各地监管“冒头”。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年初至今,包括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等多地推出农险相关支持政策。
以广西银保监局为例,其近期指导银行业保险业大力支持春耕备耕,要求保险业强化保险功能,提升风险保障水平。具体而言,引导保险机构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在加大糖料蔗、水稻、玉米等基础农产品保障力度的基础上,围绕广西“10+3”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及“一县一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创新开展油茶收入保险、茉莉花降雨指数保险、猪饲料价格指数保险、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等新型险种。
上述政策,只是开年至今各地监管大推农险政策的一个缩影。除广西银保监局外,还有:
上海银保监局指导辖内农业保险机构协助政府搭建全市农村综合帮扶公共管理平台;
浙江银保监局优化自贸试验区银行业保险业市场准入政策;
福建银保监局联合多部门印发文件支持特色农业保险发展;
河南、辽宁等地银保监局积极推动“保险+期货”试点工作;
河北银保监局印发通知,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
而除了各地银保监局,日前,银保监会亦发布《关于2021年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提出,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积极拓展产粮大县农业大灾保险覆盖面,提高养殖大县的养殖险覆盖面和保障程度,健全农业再保险制度。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探索开发收入保险、气象指数保险等新型险种。
同时,积极发展农业基础设施领域的涉农财产保险,为农业机械设备等提供保险保障。
对此,多位业内人士认为,开年以来各地、各级监管机构密集出台农险文件,是对于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所提出的“乡村振兴”的积极响应。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亦指出,首先,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要任务。2020年我国如期实现了脱贫攻坚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由“脱贫”迈入“乡村振兴”的新阶段。
“实践已经证明农业保险在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稳定农民生活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未来各级政府都希望农业保险能够继续在实现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对于上述现象出现的原因,李文中如是解释。
其次,李文中指出,财产保险业务和监管主体分类监管与属地监管改革之后,地方银保监局对于非中央财政补贴类农险业务以及经营农险业务的中小型财险公司的监管责任加强。在国家需要农业保险在实现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时,各地银保监局自然也会出台相关政策来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
“民以食为天”,与乡村振兴、农险监管驶上“快车道”相伴的是农业保险市场如离离春草般“扩张领土”。
北京商报记者从最新行业交流数据获悉,今年前两月,国内财产险公司中农险原保费收入135.06亿元,同比大增41.83%,占产险业务比例升至7.22%。其中,中资产险公司农险原保费收入133.62亿元,同比大增41.6%;外资产险公司农险保费收入1.44亿元,同比大增68.15%。
“近年来,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持续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据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和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总监朱俊生介绍,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从2007年的53.3亿元快速增加至2020年的814.93亿元,折合成美元,2020年我国农险保费收入约为118亿美元,已经超越美国农业保险2020年预计104亿美元的保费收入,成为全球最大的农业保险市场。
农险市场高速发展的背后有何驱动力?业内人士认为,作为一项政策性保险,农业保险的高速发展,与近年政策上的支持密不可分。
在此之前,2019年,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林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而到了2020年,银保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出台了一系列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包括扩大以奖代补试点范围,明确市场准入机制,完善农业保险市场招标规则,完善农业保险定价机制,进一步健全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启动渔业互助保险重大体制改革,促进农业保险数字化转型,农业保险发展的政策环境不断优化。
除了政策推动为农业保险高速增长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外,李文中亦补充称,市场需求旺盛是农险高增长的前提;同时,保险公司寻求业务转型、加快发展农险业务,亦是农险高速增长的动力。
“经过多年的农业保险政策实施,农民都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参加农业保险所带来的好处,增强了对农业保险的认识,具有投保农业保险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同时,市场竞争,特别是车险综合改革之后,进一步压缩了财险公司的利润空间,一些公司寻求转型,加快发展非车险业务,农业保险就成为他们的优先选择。”对此,李文中如是解释。
不过,尽管近年发展势头向好,亦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我国农业保险政策支持体系亟待完善。
朱俊生便指出,相对于乡村振兴战略对于农业保险的新要求而言,目前促进农业保险高质量的政策体系尚存在一些挑战,包括对于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保障水平有待提高、财政补贴政策有待优化、经营模式有待创新、大灾风险分散制度有待完善以及制度风险有待防范等。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农村保险研究所所长庹国柱亦认为,农业保险亦有其特点,包括产能低、技术性较强、偿付能力要求高、网点要求高、农村展业不易、公司小网点少、技术力量不足、数据缺乏积累等挑战。加之目前竞争主体已经有三十余家,竞争激烈、规模难以轻易“做起来”,要参与激烈竞争困难较多,想进入行业的公司要充分考虑这些“行情”。
对于农险现存挑战,朱俊生建议,为了更好地促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监管要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的政策体系,包括提高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障水平,优化财政补贴政策,促进经营模式创新,完善大灾风险分散制度以及防范与化解制度风险。
“险企在开拓农险市场的过程中,要有专业化经营的思维,在这个市场中准备深耕,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核心竞争力;同时要加强创新力度,利用科学技术进行赋能,达到提效降本的目的。”而对于险企,朱俊生则如是建议。
“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是中央作出的三农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庹国柱则表示,存量方面,农业保险需要将现有的既定保险业务扩大覆盖面,努力做到应保尽保,还要通过扩大“大灾保险”“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规模,提高保障水平,也要不断扩大地方特色保险品种,适应农户“扩面”“增品”的需求。
同时庹国柱指出,在增量上,此前发布的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指明了方向,即随着乡村产业发展,农业保险要进一步向产业链的其他环节,包括机械化生产、农产品贮藏、初加工、物流运输等环节,以及农村环境治理、农村旅游开发等方面的风险保障需求拓展。
“农业保险将由只关注种植业、部分养殖业的‘小农险’,向为农业全产业链提供风险保障转变。这个过程中,农险发展是大有可为的,前景广阔的。”对此,庹国柱如是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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