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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推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周至县人民检察院“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办法》要求,周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推动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落实责任,明确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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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院严格落实控申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确定专人负责接收、登记、受理、分流群众来信来访,对接收到的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在网上信访信息系统进行登记,并建立信访办理台账,确保7日内完成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答复落地生根。
及时回复,减少重复信访
2
针对群众来信反映的信访线索,该院自收到信访材料之日起,7日内通过电话方式告知信访人接收的情况;对没有联系方式有地址的通过邮寄的方式告知信访人接收情况;书面回复的采用通俗易懂的言语告知信访人,确保信访的质量。
做好交办、转办信访工作
3
对于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的案件,该院第一时间进行审查,对属于该院管辖的,将信访案件转交给相关部门;对不属于该院管辖的,通过邮寄的方式转交给有管辖权的相关单位,并在7日内以电话的方式告知信访人案件的处理结果。
定期分析信访,
及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4
根据上级院的工作部署,该院每季度认真分析上访情况,对有可能引发群体性矛盾的问题认真摸底排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研究,及时化解,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自“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开展以来,该院办理的50余件信访案件(有联系方式)均在7日内通过电话进行了答复。
办理群众来信工作,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重要通道。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机制推动工作,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检察服务流程,规范来信办理工作,提高来信办理效率,以饱满的热情、负责担当的态度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
文|何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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