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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您在问“为什么”?


两句话可以回答了:一个显然是社会法治建设的伟大成果,律师观念深入人心,娱乐圈内外的那些争议、纠纷、麻烦和冲突,当然也少不了律师;另一个就是,网络时代资讯发达,在当今社会,任何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发生一丁点事儿,瞬间全世界都会知道,更何况那些无限丰富和满足茶余饭后谈资的“娱乐头条”呢?


可是,然后呢?——也许您觉得造成这种现象的因素很多,却又不知从何说起。


那就让我们“用事实说话”,少点理论上的分析和论证,多点现实中的回顾和梳理。


1从王宝强案到翟欣欣案


想当初,从王宝强的一纸声明,打响谴妻、怼友的第一炮,便有业界知名的张律师在其身边出谋划策、运筹帷幄,直至近日有媒体爆料其前经纪人宋某以涉嫌职务侵占身涉刑案,甚至听说其前妻马某已开始告饶求其“高抬贵手”。此刻,公众们才开始注意到王宝强当初就离婚纠纷案所聘请的律师其实是一名经验丰富的刑事律师。这是因为,社会公众对王宝强案先后发酵的系列新闻中,无时不刻投射着律师的身影。——或者,从某个角度来说,很多案件的进展消息,社会公众正是依据出现在媒体笔下的律师才获知的。



再看当下,“程序员苏享茂之死”引发的翟欣欣案,与其说是案件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对垒,不如说更像是两拨律师之间的对决。一方是苏享茂家属委托的张律师(对,就是王宝强聘请的那位张律师),一方是翟欣欣委托的一代网红易律师。案件还未开始,网络内外已是舆情沸腾,随处可见任一个网络“陪审员”对两方律师的“审判”。


一时间,陷入风口浪尖的律师,犹如在钢丝绳上独舞,无论舞的如何,都会令人侧目。一并发生的,不仅仅是对“舞者”本人的评头论足,还有捎带手地对律师职业、律师行业的评头论足——律师,这个“看起来很美,听起来很阔,说起来很烦,做起来很难”的职业,再一次回到公众舆论的视线和焦点。


然而,事实上,娱乐圈内外是非多,听听律师怎么说。


2第一个上娱乐头条的律师


发生于上个世纪的1991年,名噪一时的李谷一、韦唯名誉权案,被称为“中国歌坛第一案”。在这起普通的民事纠纷中,由于当事人在当时娱乐圈如日中天的名声和地位,人们关注这个案件的整个过程,几乎就是从认识各方聘请的律师开始,了解这个案子进展每一步的。



历时两年之后,案件最终以李谷一的胜诉而告终。一起沸沸扬扬的名誉权之争,随着案件尘埃落定,吃瓜群众也都各自散去。但在这起案件中,来自南阳、洛阳、郑州、北京的各方律师的在案件进展中各阶段的不时出现,也让人们意识到这不仅仅是一件娱乐圈内的事儿,更是一场严肃的法治事件。


仅从专业的角度来讲,由于这起案件无论从娱乐、社会以及司法审判等方面的影响实在过于深远,案件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成为审理名誉权纠纷案件的第一个司法解释。


而更引人瞩目的是,不知道和这起案件当初的轰动效应有没有直接的关系:当初,先是作为韦唯一方后改为被告一方代理人的李律师、作为原告李谷一一方代理人的巩律师,在这起案件及其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都广为人知,甚至一度被某调查公司民调认为当年“公众知名度最高的律师”;再后来,多年以后,当年意气风发的两位律师先后成为当地律师行业协会的会长、副会长……


3从毛阿敏案到刘晓庆案


无独有偶的是,几乎和韦唯同一时代出道、成名的著名歌手毛阿敏,先后经历1989、1996年两次偷税风波,一时间,歌坛大姐大的从艺之路从此转弯。如今岁月沧桑,娱乐圈早已物是人非。而从公众视角来看,毛阿敏身边似乎缺少了一位让她翻身逆袭的“伟大”律师,也着实令人唏嘘感叹。


不过,事实上,毛阿敏当初也是聘请了律师,只不过执法机关最终认定其偷税违法行为成立,似乎让人觉得其律师不给力。结果纵然如此,但我们绝不能因此得出是因为律师不力导致其最终独尝违法之果,只能说毛阿敏的命不好。更何况,在当时那个年代,大部分明星还没有意识到律师有那么重要。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发生于2000年的刘晓庆涉税案,在其经受了422天的囹圄之苦后,最终获得自由,而后其演艺之路“第二春”反而大放异彩。不得不说,从某种意义上讲,相比毛阿敏,刘晓庆实在幸运。这与其及家属在案发之初就聘请了一个明星律师团队,为其从法律方面鼓与呼、全力相助密不可分。在整个事件进展过程中,明星律师团功不可没。而当初参与刘晓庆一案的许、钱、李、张四名律师,也自此被并称为律师界的“京城四少”,蜚声业界内外。



4李某某案中的律师众生相


再后来,著名歌唱家李双江、梦鸽之子李某某涉嫌强奸一案中,更是在相当长一段时间,案件审理期间,不仅向社会公众传递了最新进展,更是让社会公众不同侧面了解了专业、人品、职业道德迥异的律师众生相。不同面孔的律师一度成为娱乐头条的“钉子户”。其个中表现,更是见仁见智,赞批褒贬,飞短流长,无出其右。


引人注意的是,在李某某案中的辩护律师中,既有因刘晓庆涉税案声誉鹊起的“京城四少”之一,也有后来在王宝强案中功勋卓著的张律师。似乎印证了那句话“明星之间更容易相互认识”,时常登上娱乐头条的“明星律师”们彼此也总会容易“相遇”。


以上了了,只不过是娱乐圈涉法事件的冰山一角。娱乐圈从来不缺少新闻,有新闻的地方就有是非,有是非的地方就需要有一个评断。


随着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其实,和体育圈、文化圈、传媒圈、IT圈、金融圈等等一样,娱乐圈(如果真的有这么一个“圈”的话)里,发生一些纠纷,需要律师出面,以法治的方式来处理,也无可厚非,反而足见法治建设进程中普法成果带给人们的认知进步。人们之所以觉得常见律师登上娱乐头条,也许是娱乐消息更容易引起注意罢了。


5郭敬明:“完全捏造,已交律师处理”


就在前不久,男性作家李某在网上爆料曾遭郭敬明同性性骚扰。面对指摘,郭则淡然回应了十个字:“完全捏造,已交律师处理。”短短一句话,既淡定、大气,又底气十足,足以让对方手足无措。相比之下,当初相声界两位明星郭、曹互怼,双方动辄以数千字长文回应,最终也不了了之。想当初,眼见双方彼此恨得牙根痒痒,却均未聘请律师诉诸法律对簿公堂,以求清白,而是大打嘴仗。自己过了嘴瘾,外人雾里看花。一时间没人分辨得了其中谁言可信,倒也令人遗憾。



说到律师在娱乐圈的影响,不得不提到当下大火的网络综艺节目《脱口秀大会》。在前不久的一期节目中,在即兴脱口秀环节,一众脱口秀演员现场造句、演绎:“当      的时候,我说:完全捏造,已交律师处理。”虽然节目中的诸多嘉宾对这个造句的预设奇葩迭出,但却在客观上以喜剧的方式普及了法律,让律师这个职业更加为人所知。从这个角度来说,还得感谢《脱口秀大会》两大当家“花旦”李诞、池子为中国法治事业、普法宣传做出的贡献(呵呵,二位自己可能还不知道)。


不可否认的是,在当今这个资讯爆发的时代,不少新闻热度还没下去,已被更新的新闻覆盖,不再有人关注。娱乐头条为人们在这个充满压力和好奇的生存现实中,贡献着巨大的精神午餐,供人们无偿愉悦和免费点评。


6“有麻烦,找律师”


有人说,“你经得起多大的赞美,就应该经得起多大的诋毁”。对于时常出现在娱乐头条中的律师而言,不过是偶尔蹭一下“娱乐”的热度而已。由于人们对娱乐新闻的关注,新闻中的律师知名度也由此增加的同时,律师则要面对的是,因娱乐头条带给自己的知名度,其实也许会一把双刃剑。


随着时代的进步,从当年的“有困难,找警察”,到如今的“有麻烦,找律师”,社会在发展,人们在成熟,观念在提升,通过法律、诉讼等途径解决纷争,将会变得日益稀松平常。律师作为法治社会不可缺少的职业参与者,不仅仅会上娱乐头条,更会上民生头条、社会头条、法治头条,才真正说明社会文明、进步的程度日益提高。


只是,作为法律人,我也怯怯地希望:律师上娱乐头条没什么大不了。律师无论上什么“头条”,都当以律师这个职业身份,作为传递法治的使者,推动社会发展更加健康、规范、公正、有序,而切不可让自己成为被娱乐的对象,为这个职业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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