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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31


为深入推进全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严明扶贫工作纪律,释放执纪必严、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日前,州纪委公开曝光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凤凰县茶田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杨胜兵,镇政府科技专干吴廷金工作失职、作风不实问题。在凤凰县茶田镇都桐村精准扶贫工作中,分管领导杨胜兵及驻村干部吴廷金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责任心不强,工作不深入细致,贫困识别不精准,导致真正贫困的毛某某未被纳入到建档立卡户中,且未按要求及时将扶贫宣传资料发放至贫困建档立卡户,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3月20日,杨胜兵、吴廷金均受到警告处分。


  古丈县高峰镇政府扶贫专干孙建平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高峰镇八水村、岩坳村以虚假资料报账,并通过委托帮扶企业过账后,直接给建档立卡户发放帮扶资金。孙建平作为高峰镇政府扶贫专干,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纪律,对此监管不力,负直接责任。2018年4月23日,孙建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吉首市水利局招投标办主任舒煜峰在项目验收过程中履职不力问题。2014年10月,舒煜峰在对丹青镇樟武村实施抗旱集雨窖工程项目验收过程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于位置比较偏远的集雨窖,未实地核查,致使村民张某某在未修建集雨窖的情况下领取了修建费用14000元。2018年4月13日,舒煜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泸溪县石榴坪乡兰村村主任包太华、村秘书刘千琳、村综治专干刘明喜履职不力问题。包太华、刘千琳作为兰村村干部,刘明喜作为村综治专干、村民刘某的帮扶责任人,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工作和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评定过程中,工作作风不实,审核把关不严,致使将已购买商品房的刘某违规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并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4月17日,包太华、刘千琳、刘明喜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永顺县松柏镇原党委书记傅绍兴违规承揽扶贫项目问题。2014年7月至11月,傅绍兴在任松柏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承揽松柏镇花桥村的扶贫路灯建设项目,并从中获利3万元。2018年4月8日,傅绍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龙山县民安街道红星村党员(原白羊乡青山堡村支部书记)董祖顺非法占用村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问题。2006年至2016年,董祖顺在时任原白羊乡青山堡村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用村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6204.99元,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2018年3月26日,董祖顺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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