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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上海发布民办教育新政策,再推“服务中心”发展新模式。

新学说 2019-11-23

来源|上海市教委

文|马征

2017年12月26日,上海市第三次民办教育工作会议于上海举行。会议就落实国家民办教育新法新政,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等问题进行讨论,制定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民办学校分类许可登记管理办法》,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共建的“民办教育协同发展服务中心”也于会议当日正式揭牌。


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随后国务院、中共中央办公厅、各部委陆续出台《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2017年9月1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式颁布实施。为贯彻落实中央政策,上海制定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民办学校分类许可登记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而据业内相关人士透露,这两个地方配套性质细则,已通过上海市政府常委会通过,落地只是时间问题。

 

在此次会议上,由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共建的“民办教育协同发展服务中心”正式揭牌。据上海市教委介绍,该中心在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基础上成立,将充分利用上海教育综合改革排头兵、领头羊的政策优势和改革红利,汇聚全国民办教育管理智慧,利用信息化管理新手段,切实服务民办教育政策制度建设全过程,全面贴合事业发展新需求,推动上海民办教育发展步入新时代并发挥全国辐射引领功能,建立全国民办教育长期协同工作新机制。

 

此外据上海市副市长翁铁慧介绍,未来上海民办教育要如此发展:要继续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的领导;要优化教育治理体系,保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要推动学校转型发展,引导民办学校内涵办学;要促进与规范并重,提升民办教育水平等级;要规范教育培训市场,促进民办培训机构健康发展;要加强组织领导,共同打造民办教育新环境。


而依此次会议内容,我们不难看出两点:

01


上海地区试点意味明显

在上海市教委发布资讯中,不难看出一个细节,“民办教育协同发展服务中心”并不是由上海市教委单独打造,而是教育部发展规划司与其共建。在新《民促法》出台以后,尤其是对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限制解除,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分类登记势在必行,这就为教育部门的管理带来难度,所以教育部与上海市教委打造“民办教育协同发展服务中心”,是在全国范围内的首次尝试,这无疑是为民办学校管理寻找新的管理模式,试点意味明显。

02


为全国提供参照样本作用

上海是国内民办教育发展较快,民办学校管理比较规范的地区,此次率先出台《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民办学校分类许可登记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无疑为全国范围内其它地区提供参照样本。目前国内出台地方性《民促法》落地实施配套细则省市,并不是很多,面对全新政策,很多地区教育部门并未确定相关政策和方向,上海出台这两个细则,无疑为国内各地区教育部门提供参照研究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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