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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在我市党员干部群众中引发热烈反响

吕梁日报
202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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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在我市党员干部群众中引发热烈反响

□ 本报记者 刘小宇


人口问题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10月11日,市委五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围绕加强婚恋服务、鼓励适龄结婚、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扎实举措,进一步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我市现代化建设。大家纷纷表示,措施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符合人民群众期待,要继续统筹推进涵盖婚恋、生育、照料、教育、住房等方面的“一揽子”政策,形成制度合力,共同打造生育友好型社会。

 

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郭力说,生育既是家事,也是国事,我们对标对表并结合吕梁实际出台了《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通过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措施,目的就是要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生育的婚嫁模式、激励机制、服务体系、市场条件等,以良好的政策、社会、市场和家庭环境,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引导年轻人树立积极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形成愿意生、生得起、养得起、育得好的生育友好型社会,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市残联理事长王海涛表示,市委五届八次全会客观总结了今年以来全市各项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全面部署了我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让人深受鼓舞、倍感振奋。特别是全会审议通过的《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从加强婚恋服务、鼓励适龄结婚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激励保障举措,可以说句句含金、字字有力,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实践性和操作性,充分体现了市委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有关决策部署的政治高度,从制度机制层面破解全市人口结构性问题的理论深度,一切从人民群众利益出发的政策温度。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残疾预防政策体系,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增强残疾预防意识,加强孕妇产前筛查工作,由政府补贴减免部分筛查费用,推动产前筛查全覆盖,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残疾发生,减轻社会和家庭负担。我们将按照全会统一部署,立足我市实际,发挥部门优势,担当作为、真抓实干,以钉钉子精神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市民政局局长杨丽认为,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从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数据来看,近年来全市结婚登记数量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同时初婚年龄在逐渐增大,传统的婚姻价值观发生了变化,严重影响了人口和生育水平的发展。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高瞻远瞩,制定《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健全了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从鼓励适龄婚育青年结婚登记抓起,前置政策关怀,明确了强化婚恋服务和登记的奖励性措施,构建了婚恋友好型环境,让年轻人从不想结婚过渡为向往结婚,为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提供了保障。民政部门将立足工作实际,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完善相关实施办法,把市委、市政府优化生育服务的若干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乔晓红表示,《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重点突出,目标定位明确,措施具体可行。他建议,将B超、唐氏筛查及无创DNA筛查全部纳入产前筛查范围,强制生育人群开展产前筛查。同时改进产前筛查技术手段,加大政策补贴优惠力度,或者争取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还应加大宣传力度,把孤独症、多动症、自闭症、抑郁症等病症诱因及预防措施全面普及,切实保障生育质量。

 

临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秦荣秀说,《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提出的九个重大改革措施,符合吕梁实际。她建议,除了要解决“不敢生、不想生”的问题,更应该重视女性“不敢生”背后的身心健康问题。女性作为生育主体,尤其在整个生育过程中,承担着多重压力,因此需要来自家庭和社会双重的关爱与重视,为妇女健康权益保障、健康环境提升和健康服务提供全面支持。




编辑:杜   帅审核:郭炳中监制:任   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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