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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外2名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在平湖的活动轨迹通报
2022年3月31日和4月1日,平湖市疾控中心分别接到外省、外市协查函,共有2名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在我市有活动轨迹。接到协查后,我市第一时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核实。目前,共排查到54名密切接触者,已全部隔离管控,次密切接触者正在排查管控中。现将两名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的轨迹通报如下:
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1
3月29日
18:48-24:00 沈海高速平湖服务区北区
3月30日
0:00-6:21 沈海高速平湖服务区北区
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2
3月28日
22:06-24:00 沈海高速平湖服务区南区
3月29日
00:00-3:23 沈海高速平湖服务区南区
13:12-13:20 沈海高速平湖服务区北区
18:48-24:00 沈海高速平湖服务区北区
3月30日
00:00-6:21 沈海高速平湖服务区北区
11:42-12:45 沈海高速平湖服务区北区
20:00-24:00 沈海高速平湖服务区北区
3月31日
00:00-5:00 沈海高速平湖服务区北区
13:19-13:52 沈海高速平湖服务区北区
请在上述时间段、地点与该人员有接触或轨迹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村(社区)或住宿宾馆报告,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配合做好流调和健康管理工作,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同时请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或符合加强免疫接种的市民,尽早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平湖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