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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人转起来!又一年国际禁毒日,法院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大余县融媒体中心 大余宣传 202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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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之“奇”,唯“毒”不可好奇

一“口”误一生

一“口”误一家

众“口”误一国


今天,6月26日

是第32个“国际禁毒日



敲开了毒品的门

等于挖好了自己的坟


毁灭自己

祸及家庭

危害社会


危害个人


严重摧残人的身体

扭曲人格,自毁前程

引发自伤、自残、自杀等行为

容易感染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


危害家庭


一人吸毒,全家遭殃

倾家荡产、家破人亡、众叛亲离

危害后代


危害社会


诱发犯罪,影响社会稳定

吞噬社会巨额财富

毒害社会风气,影响国民素质

毒 品 是 什 么

传统毒品

新型毒品




             典型案例


被告人蔡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案

2017年1月至3月间,被告人蔡某在其家中,多次提供吸毒工具,容留曾某、蒋某等人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①春节前的一天晚上,曾某、蒋某来到蔡某家中,三人一起吸食了毒品甲基苯丙胺。②3月27日晚上,洪某、曾某先后来到蔡某家中,三人一起吸食了毒品甲基苯丙胺。③3月29日晚上,刘某、曾某、蒋某先后来到蔡某家中,四人一起吸食了毒品甲基苯丙胺。刘某吸食毒品后离开现场,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将正在吸食毒品的蔡某、曾某、蒋某三人抓获,并扣押了玻璃嘴、吸壶等吸毒工具。



法院认为,被告人蔡某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鉴于被告人蔡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故依法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被告人赖某犯贩卖毒品罪案

      2015年11月至12月,被告人赖某从陆某等人处购得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130余克后,除自己吸食外,还向他人进行贩卖。11月底,赖某向胡某二次贩卖甲基苯丙胺共计2.8克。12月11日,公安机关将赖某抓获,并从其住处查获了甲基苯丙胺119.19克以及打火机、吸管、锡纸、透明塑料袋等物品。


       

法院认为,被告人赖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为贩卖而向他人购买大量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被告人赖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悔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故依法以贩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赖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国家禁毒办近日发布

《2018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

指出我国现有吸毒人数首次出现下降

但新类型毒品不断出现

具有极强的伪装性、迷惑性和“时尚性”

“互联网+物流”已成为贩毒活动主要方式

识毒、防毒、拒毒

提高警惕,爱护自己

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生命诚可贵,

对付毒品的唯一办法就是,

远离毒品,对毒品说“NO”!

一起转起来!

禁毒,关乎每一个大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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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余县融媒体中心综合大余县人民法院、央广网

编辑:龙秋萍、卢念

编审:叶兰青

监制:彭承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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