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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14号令:春节期间离开过大余区域现已返回的群众,须居家自我隔离一周以上

大余县融媒体中心 大余宣传 202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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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

第14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为贯彻落实省、市、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的交叉感染,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1、春节期间离开过大余区域现已返回的群众(2月1日前返回的),必须居家自我隔离一周以上,以及接触过湖北省来赣或湖北省返乡人员的,自觉做到自我隔离14天。如在自我隔离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必须第一时间前往定点医院就诊。2、对于目前仍未返回大余县的群众,2月9日前原则上不允许再进入大余县范围内居住。3、对于目前在大余居住的群众,2月9日前原则上在现居住地居住,城区的群众不出城,农村的群众不进城。如违反本令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大余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代章)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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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余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傅启观

编审:叶兰青

监制:彭承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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