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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于 2018年8月11日 被检测为删除。
基层|泰安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当庭准予撤回起诉
日前,肥城市人民检察院对东平县财政局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做出撤回起诉的决定。这是自2017年7月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国推开以来,泰安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
肥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后,东平县财政局积极履行追缴职责,已经成功追缴东平县棘梁山生态园林有限公司冒领的林业贷款贴息资金及罚款共计51.6万元。庭审中,东平县财政局向肥城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撤诉申请。鉴于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已实现,国有财产已依法收回,诉讼目的已达到,2018年7月25日,肥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撤回起诉的决定。东平县人民法院当庭裁定,准予撤回起诉。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检察官认真贯彻张军检察长的讲话精神,始终秉持“监督中办案,办案中监督”的理念,工作中“不为办案而办案”,充分运用法律智慧,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行职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达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和谐统一。
来源|肥城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