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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丨央行证监会联合发文 将影响几亿人

中国货币市场基金通过互联网销售野蛮发展的时代结束了。

6月1日晚间,央行与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赎回相关服务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对单个投资者持有的单只货币市场基金,设定在单一基金销售机构单日不高于1万元的“T+0”赎回提现额度上限。意见自6月1日起实行。

货币市场基金是一类现金管理工具,于2012年开始推出快速赎回业务。目前货币基金“T+0”快速赎回主要采取银行授信模式,即基金公司将赎回份额抵押给银行,银行授信贷款给基金公司从而实现“T+0”交易。

主要内容包括了货币市场基金T+0赎回提现单日最高1万元,除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外,禁止其他机构或个人以任何方式为T+0赎回提现业务提供垫支等条款

其中最关键的货币市场基金T+0赎回提现单日最高1万元这一条款,过渡期为1个月,也就是本月月底前必须完成。

T+0赎回单日最高1万元

首先强调一下,货币市场基金不是货币、法定存款,而是金融产品,存在期限错配。货币市场基金缺乏存款保险和法定存款准备金等保障机制。

    货币基金T+0    

是指投资者一旦申请赎回后,不需要进行长时间等待,资金就能当日甚至实时到账。这是公募机构为提高投资者体验而提供的服务。

该业务的出现极大的方便了投资者的日常现金管理,也促进了货币基金的快速增长。风险也潜藏其中

举例来说,余额宝推出后,凭借实时申购与赎回的投资便利成为“一招鲜吃遍天”的竞争利器。从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性视角来分析,所谓的T+0赎回业务都是采取机构垫资的方式是实现的,余额宝等货币市场基金赎回当日到账甚至实时到账的背后是基金公司、代销机构的垫资行为。

目前,大部分垫资是自有资金,也有部分银行对基金公司、基金代销机构进行整体授信,再由其根据赎回份额向投资者进行垫付

根据理论测算,客户日均赎回量为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规模的5%,按照目前货币市场基金7.8万亿的规模,总体垫资规模高达3900亿元。

同时,银行在垫资过程中并不了解投资人的信用状况,未尽到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的要求,只是被动的接受基金公司、代销机构的垫资指令,进而加剧了相关风险的蔓延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介绍,《指导意见》主要从以下五方面提出要求

一是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三强化、六严禁”的原则要求。

二是对“T+0赎回提现”实施限额管理。对单个投资者持有的单只货币市场基金,设定在单一基金销售机构单日不高于1万元的“T+0赎回提现”额度上限。投资者按合同约定的正常赎回不受影响。

三是除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外,禁止其他机构或个人以任何方式为“T+0赎回提现”业务提供垫支。

四是规范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T+0赎回提现”业务的宣传推介和信息披露活动,加强风险揭示,严禁误导投资者。

五是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提供以货币市场基金份额直接进行支付的增值服务,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货币市场基金销售业务,不得为“T+0赎回提现”业务提供垫支等。

对货币市场基金T+0赎回设定1万元限额,保护了消费者资金安全和合法权益。

根据历史资料,从单户余额看,超过80%的用户余额在1万元以下,这部分用户户均持有基金份额880元;单户余额大于50万元的用户占比仅为0.2%,但相应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达13.6%,户均持有超过70万元基金份额。从单笔交易金额看,赎回金额都在1万元以下交易笔数的超过70%。因此,为T+0设定1万元的限额可以满足绝大多数消费者的交易需求。

  • 中国货币市场基金共发生四次赎回潮

股票牛市和IPO重启对资金的虹吸效应导致了第一次货币基金赎回潮。

2006年

2009年

货币市场收益率急剧下降,叠加股市升温和IPO重启,导致货币市场基金吸引力不再,遭致第二次大范围赎回潮。

资金面恶化引发“钱荒”,银行间隔夜拆借利率一度飙升至13.83%。为获得充足流动性支持,机构争先赎回货币市场基金,导致第三次赎回潮。

2013年

2016年末

市场利率明显上行,资金面极度紧张,叠加国海事件发酵、美联储加息次数超预期等因素,市场担忧和恐慌情绪蔓延,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在流动性紧张形势下纷纷巨额抽离货币市场基金,市场一度传出大型货币基金遭遇巨额赎回导致爆仓。

此次政策明确基金管理人和支付机构不能参与垫资,而只能由符合条件的银行直接对终端客户进行垫资,一方面更为清晰地界定了银行应当承担的责任,另一方面直接对接了资金供给方和需求方,降低了由于基金公司等中介的参与而产生的信息不对称,充分满足了了解你的客户的要求。



来源:国是直通车、证券时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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