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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加重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份子量刑

李磊 中国日报网 2019-06-27

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寻亲网站“宝贝回家”创始人张宝艳认为,拐卖妇女儿童社会危害远远大于绑架,建议加重量刑,使其重于绑架罪。同时应该加强对于收买被拐妇女儿童人员的惩处力度,打击买方市场。



目前,我国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起刑为三年,拐卖妇女儿童起刑为五年,绑架罪起刑为十年。拐卖及收买妇女儿童罪量刑明显低于绑架犯罪。


张宝艳认为,拐卖妇女、儿童罪是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犯罪过程中,还可能伴有强奸、虐待、非法拘禁、侮辱、殴打、强迫卖淫甚至致人死亡等罪行,更有可能导致亲属自杀、精神失常等后果。但由于量刑相对较轻,使得一些拐卖犯罪分子依然铤而走险。


除此以外,目前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降低了买方市场的打击力度。 


因此,张宝艳建议,对拐卖妇女儿童我犯罪起刑点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提十年以上至死刑,拐卖犯罪的量刑须重于绑架罪。同时加强对收买被拐卖儿童的惩处力度。



来源:中国日报,记者: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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