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挺好》现实版?哥俩分到的遗产差距太大,法院却说没毛病
最近热播的电视剧《都挺好》刚收官
大结局里苏大强公布遗嘱
再次引发了观众
对“遗产”话题的热烈讨论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遗嘱继承纠纷案就有着类似情况
一对兄弟俩,哥哥在上海生活,父母在世时他与老两口同住,照顾老人的日常起居。弟弟则取得外国国籍,长期居住在国外,老父病重时曾三次回国在病床前照料。随着两位老人相继离世,兄弟二人财产继承问题浮现出来。
弟弟拿出父母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立的两份公证遗嘱。按照这两份遗嘱的意思:二老去世后,除留给哥哥1万元以外,老人的房屋和其余存款均由弟弟继承。
哥哥则拿出一份父亲去世前几年亲笔书写的《遗嘱补充》,《遗嘱补充》右下角还有弟弟的签名,内容上推翻了早先公证遗嘱中的部分内容,又补充了股票继承问题。
哥哥认为,自己为了照顾老人,事业发展都受到了一定影响,况且二老的丧事均由自己处理,弟弟常年在国外,没有对父母尽到赡养义务,应当剥夺其继承权,所有遗产均由自己继承。
两兄弟各持己见,互相争执中矛盾逐渐升级,弟弟一纸诉状将哥哥告上法庭。在庭审时两人对遗嘱和《遗嘱补充》的真实性都没有异议但都有各自的说法
哥哥说:
当年立遗嘱时,二老原本打算跟弟弟去国外养老,后来情势有变,二老并未出国,而是一直跟随自己在国内生活直到去世,因此认为现在这两份遗嘱应当失效。
弟弟则认为:
即使《遗嘱补充》是父亲本人所写,也不能推翻公证遗嘱。
此外,弟弟还提交了两张借条,根据借条内容,哥哥因投资等原因共欠父亲18万余元。弟弟认为自己有权继承这笔父亲生前的债权,哥哥则表示自己在赡养老人的过程中,已经以支付生活费的方式向父亲还清债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按照法律规定,继承的顺序为: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
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办理。
“因为公证遗嘱效力高于自书遗嘱,所以《遗嘱补充》中涉及公证遗嘱的部分均不能发生效力。”法官解释道,“公证遗嘱中提到的相关遗产应当按遗嘱分割;公证遗嘱中未涉及的遗产分割,应按《遗嘱补充》的内容进行分割;前述遗嘱均未涉及的遗产,则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分割。”
对于18万余元债权,因哥哥认可借条真实性,并且未能提供已经清偿完毕债务的证据,因此对这笔债权予以认定。但考虑到哥哥在老人生前所尽的赡养义务较多,对于前述遗嘱均未涉及的财产,哥哥应适当多分。
法院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按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判决1万元存款归哥哥所有,房屋、股票和其余存款归弟弟所有;按法定继承,判决哥哥继承基金和债权的七成左右,弟弟继承约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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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心赡养老人多年,在分割遗产时却不能多分?
对此,法律界人士表示,
老人对自己名下的财产有自由处分的权利,即使老人因为偏爱某个子女等原因,分割遗产不平均、不合情理,法院也得尊重有效遗嘱。
在此前提下,才可以酌情判决尽心赡养者多分财产。
来源:光明日报社(gmrb1949)新华社、上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