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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举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举行阅兵式和群众游行!


据中宣部常务副部长王晓晖29日介绍,10月1日,将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庆祝大会后将举行盛大的阅兵式和群众游行。


10月1日晚,在天安门广场举办首都国庆联欢活动,党和国家领导人同首都各界代表一起联欢并观看文艺演出和焰火表演。


国庆70周年之际,习近平将亲自颁授国家勋章

中宣部常务副部长王晓晖29日介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中,将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隆重颁授仪式,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国家中作出重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公认的杰出人士,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在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公认的杰出人士,分别授予“共和国勋章”“友谊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将亲自颁授勋章、奖章,签发证书。


延伸阅读: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标识使用说明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标识 新华社发


  此标识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的唯一指定标识。

  一、使用范围

  1.用于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及其他有关活动。

  2.用于庆祝活动环境布置和请柬、证件、须知、签到簿等用品的制作。

  3.用于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的背景板、标牌、彩旗、遮阳伞、遮阳帽、手提袋、文化衫等的制作。

  4.用于新闻报道专题专栏、专题网页和宣传品、宣传折页、宣传标语、公益广告、招贴画等的制作。

  5.用于制作庆祝活动即时贴、胸牌、臂章等,供群众佩戴留念。

  二、使用要求

  1.庆祝活动标识使用应当严肃、庄重,不得任意修改、变形或变色,不能因放大或缩小破坏标识的完整性。

  2.庆祝活动标识不得用于商业广告、制作商标或其他任何商业性用途,不得用于私人庆典和吊唁活动。

  3.以庆祝活动标识为元素制作的用品,要与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主题密切相关,不得乱用、滥用。

  4.庆祝活动标识使用要结合实际、因时因地而异,妥善把握与周边环境关系,注重整体效果,既要有利于营造浓厚社会氛围,也要注意不能破坏现有人文自然景观,确保与城乡环境面貌协调统一。

  三、使用管理

  1.庆祝活动标识所有权属于国务院新闻办。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庆祝活动标识的商标注册管理工作,防止标识被商业注册,要加强标识使用的市场监督和管理。

  3.各地区各部门要对辖区内和主管主办的活动进行监督,对不按要求使用标识等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治。

      国务院新闻办

      2019年6月3日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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