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官,你们是在“七擒孟获”吗?
乱港分子黄之锋9月8日在香港国际机场再度被捕,理由是“违反保释条例”。但据报道,香港法官9日确认,原保释文件提到黄获准离港开始日期写错(8日写成12日),现批准其9日至23日可离港,前往德国和美国,其他保释条件不变。黄和“港独”骨干周庭等乱港分子8月底被香港警方拘捕后,香港法官曾很快允许他们保释。这种“上午被抓、下午保释”的怪现象,在香港乱局中不断上演,被认为凸显香港法律在应对暴乱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
短短10天,两抓两放,批准保释的还都是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裁判官、印度裔女法官钱礼。
香港多名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暴动罪属严重犯罪,对社会有重大危害,尤其近期香港违法暴力事件不断,被告可能在保释期间继续犯罪,法庭对暴徒应慎重保释,以免向社会释放错误和负面信息。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前副院长顾敏康告诉记者:“在这种群体性、持续性的混乱过程中,大量的保释会释放一些负面信息,即纵容暴徒、令其如‘英雄般’重回社会,对社会安定不利。此外,如果保释符合程序,也不可能完全避免疑犯弃保潜逃的可能。”
香港不少民众也认为对暴徒应慎重保释。有香港市民告诉记者,暴徒轻易被保释,会让在游行示威中有暴力行为的人觉得犯法成本很低。之前非法“占中”时,很多被抓的人只是被判了社会服务令,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再出来搞事的还是这帮人。法官应以社会整体利益为重,尽最大努力避免被告获保释后继续参与暴力犯罪。许多爱港人士表示,香港保释制度绝不能成为暴徒的“保护伞”。
下面,就让我们看看被香港法官“七擒七纵”的黄之锋吧:
黄之锋曾参与2014年非法“占中”运动,他因违反禁制令,被判从今年5月16日起入狱两个月,但于6月17日上午提前获释。而他一获释,就立马叫嚣要投入“反修例”示威中。
8月30日,据“东网”报道,乱港组织“香港众志”头目黄之锋约7时30分前往海怡半岛港铁站途中,被警员拘捕,现被押往湾仔警署总部,据知警方以3项罪名拘捕黄之锋。
8月30日下午,黄之锋被起诉,案件于香港东区法院审理。主任裁判官钱礼将案件押后至11月8日再讯,黄之锋及周庭获准以1万元现金保释。除了特定时间能出国参与活动外,不能离港,亦须遵守宵禁令,每星期两次到所属警署报到,并且不得踏入警察总部一带。案件押后至11月8日再讯。
8月31日,虽然警方已经发出了反对通知书,但仍有大批黑衣人在香港非法集会游行,现场有不少人挥舞美国国旗,高喊口号。刚被被保释的乱港分子黄之锋,现身铜锣湾。“乱港四人帮”之一黎智英也现身非法集会的队伍中。
黄之锋出现在铜锣湾非法集会现场。
9月3日,黄之锋在被保释期间出境,抵达台湾与民进党及“台独”政党“时代力量”人士见面,要求蔡英文当局提供更多支持。
朱凯迪、岑敖晖及黄之锋(台媒)
鼓吹“港独”的一行三人赴台勾结民进党、“时代力量”等“台独”分子,扬言要“台独”分子协助香港人。此行招致台湾民众不满,有统派民众在民进党党部外,举着五星红旗抗议,怒呛“‘港独’滚回去!”
9月8日,据香港《星岛日报》网站报道,“港独”组织“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8日早在香港机场被“O记”(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拘捕,正被扣查。香港警方很快证实了黄之锋再次被拘捕,称其被捕原因是违反保释条件。
9月9日上午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据香港“无线新闻”报道,裁判官指保释文件出错,8日涉嫌违反保释条件被捕的黄之锋获准继续保释。
“自由”后,黄之锋马上就去了德国。德国外长马斯9日晚与其见面,并对黄之峰获得保释表示欢迎。在10日的中国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发言人华春莹表示,个别德国媒体和政客企图借反华分裂分子蹭热度、博眼球的做法是极其错误的,希望德国外长马斯不要做中德关系的破坏者。
香港《大公报》称,黄之锋在反华势力的“精心培养”下,今日已经蜕变成为一个“货真价实”的乱港分子,其言行之恶劣、嚣张和无耻,令人感到不齿和愤慨。
不得不说,香港法律在应对暴乱方面存在缺陷,这是香港社会终有一天必须面对、解决的问题。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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