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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暂接触仅15秒!宁波男子出门买菜未戴口罩被感染

2月4日0-24时,宁波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8例,其中江北区1例。截至2月4日24时,江北区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5例。截至2月5日17时,全区尚有92名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江北区新增病例详细情况

患者5:男,56岁,现住江北区文教街道双东路小区, 2月4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确诊病例。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经流行病学调查,该患者发病前14天内无疫区居住及旅行史,未有野生动物接触史,与江北区之前确诊患者不相识。

病发前活动轨迹主要在江北辖区,活动地包括双东坊菜场、清林闲庭菜场、青林湾三江超市、天水三江超市、江北万达倪阿姨餐厅等场所。


根据江北区公安部门2月5日公共视频比对发现,1月23日早上7:47,该患者在双东坊菜场买菜时与路人(江北区确诊患者2:女,61岁,家住文教街道翠柏西巷,1月19日应约参加祈福活动)在同一摊位有过短暂(约15秒)的近距离共同驻留,且两人均未佩戴口罩。目前,已追踪到患者5密切接触者共19人,均已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疾控部门再次提醒


01

1. 所有市民出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佩戴口罩!佩戴口罩!


02

所有市民一律少出门、不串门、不集聚!


03

如您在上述时间段、上述场所逗留过,请密切关注自身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社区医务工作人员将主动为您服务。

延伸阅读:

“我传染了别人我负责”湖南一干部拒戴口罩、与保安争执被处分

因不戴口罩、拒绝登记,被提醒后又与保安发生争执称“我如果感染了,我对所有人负责”,昨日(4日),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漳江街道财政所干部杨亮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根据常德纪委通报,事情发生在2月2日下午14时许,当时,杨亮带儿子准备离开小区到县文体广场散步,到达小区门口时,小区保安黄某、张某要求杨亮进行出入登记,并提醒杨亮及其儿子佩戴口罩。杨亮拒绝登记,拒不佩戴口罩,与保安发生争执,态度恶劣。

根据报道,当时,保安劝杨亮戴口罩,杨亮怒吼,“我如果出现了任何问题,我负责,我如果传染了别人,我对所有人负责,只要我不得病,任何人都不会得病。”

随后,正在现场值班的县住房保障中心带班领导和工作人员见状后,上前对杨亮进行教育劝导和政策解释。杨亮仍不听从劝阻,强行离开小区大门,在县文体广场停留10分钟左右后再返回小区。

2月4日,常德市纪委在官网通报: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杨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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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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