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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我国本轮疫情流行高峰已经过去 25省份下调响应级别

今天(3月12日)下午,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米锋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说,总体上,我国本轮疫情流行高峰已经过去,新增发病数在持续下降,疫情总体保持在较低水平。要把医疗救治工作摆在第一位,不麻痹、不厌战、不松劲,毫不放松抓紧各项防控工作。

米锋说,世界卫生组织评估认为,此次疫情已具有大流行特征,并强调将本次疫情称为大流行,是为了再次呼吁成员国投入更多资源。

米锋说,当前全球疫情形势持续快速发展,对此中方密切关注,对各国防控工作压力感同身受。中方愿继续秉持公开、透明及对全球卫生安全和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与世卫组织、有关国家和地区有效合作,为全球共同抗击疫情作出中国贡献。

多省份确诊病例“清零” 多地下调应急响应级别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积极向好趋势的显现,中国多地下调应急响应级别。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5省份下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其中,13个省份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陕西等10个省份调整为三级。


13省份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广东、江苏、安徽、四川、吉林、宁夏、浙江、黑龙江、西藏、山东、重庆、湖南、江西共13个省份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安徽省内的高风险地区参照省级一级响应管理,吉林省内的输入风险较高地区参照省级一级响应管理,西藏自治区内的部分地区按三级响应管理。
福建将省内新冠肺炎疫情中风险区由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低风险区将执行三级响应。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3月11日,江西住院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清零”。目前,该省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疑似病例、无住院确诊病例。自3月12日9时起,江西对应急响应级别进行调整,全省由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级一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二级响应。

在湖南,2月29日零时至3月11日24时,该省已连续12天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10日晚透露,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截至3月8日24时,湖南122个县市区中,低风险等级县市区为119个,中风险等级C类县市区为3个,无高风险等级县市区和中风险等级A、B类县市区。

在浙江,3月11日0-24时,浙江省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新增出院病例4例。截至3月11日24时,浙江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215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10例),累计出院1209例。浙江11个地市中,宁波、金华、衢州、舟山4个地市已实现病例“清零”,此外湖州、丽水两地市在出现输入性病例前均已实现本地病例“清零”。

10省份响应级别调整为三级 青海三级响应调整为四级

陕西、海南、广西、内蒙古、贵州、云南、辽宁、甘肃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

山西自3月10日零时起,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二级调整为三级。

新疆自3月7日24时起,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

此外,自3月6日12时起,青海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三级响应调整为四级响应。

6省份仍维持省级一级应急响应

目前,湖北、天津、北京、上海、河北、河南6省份仍维持省级一级应急响应。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根据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自2020年1月下旬以来,随着国内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发展和蔓延,全国除港澳台外的31个省份先后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级别。


来源:央视新闻、中国新闻网、新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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