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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体育馆打篮球猝死,家属索赔百万!只因……
期间,体育中心的工作人员高某强从篮球场旁边经过时,看到小陈异常后,便上前查看。高某强发现对讲机未带,于是跑着离开球场前去售票处服务中心取东西。有工作人员过来查看,并拨打电话。
18:32:40,高某强跑着回到现场,并试图将一瓶取来的风油精递给现场施救球友,随即高某强又转身跑回服务中心方向。之后有工作人员闻讯赶来,并疏散围观人员。之后有人接替进行心肺复苏。高某强也再次返回现场。
18:33:44,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120急救接到报警后于18:37出车赶往现场。天河体育中心工作人员有通过球场广播播报篮球场有人晕倒需寻找场内医务志愿者到场帮忙的通告。
18:48:21,120急救医护人员在保安的带领下,出现在篮球场。
18:48:36,医护人员来到小陈身旁开始接手急救。
经医护人员抢救未果,小陈于当天19:22被宣布临床死亡,原因为心跳呼吸骤停。
猝死的黄金抢救时间是4分钟,该4分钟内天河体育中心的工作人员没有采取任何有效的措施,没有急救医疗人员,也没有抢救设备,工作人员高某强具有急救证,并无立刻救人,而是跑开,留下不会心肺复苏的球友,事实上已经错过黄金抢救时间,是导致小陈死亡的最直接原因。于是将天河体育中心、市体育局起诉至法院,索赔逾百万。
一审法院认为,天河体育中心的应急反应速度并不慢,也有及时拨打120救助、通过广播寻找医务志愿者、疏散围观群众、及时汇报领导等,尽到了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但遗憾的是,包括高某强在内的天河体育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始终均未能直接参与到现场急救的关键行为中。 法院指出,鉴于心源性猝死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场合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我们无法作出小陈在得到规范急救措施的情况下就必然能挽回生命的假设,也不能苛求在后来现场已有人进行相对专业的心肺复苏急救时,仍要天河体育中心的工作人员接手亲为。
因此,小陈对自身发病死亡的结果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天河体育中心应在其未履行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次要责任。 综上,一审法院酌定天河体育中心在10%的份额内对小陈的死亡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于是判决扣除已经先行支付的5万元后,天河体育中心仍应当承担的赔偿数额46255.92元。家属不服提起上诉。
根据相关国家标准,涉案篮球场馆不属于必须配备专业急救医务人员的范畴,同时我国目前亦无明确规定要求室外篮球场馆须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等急救设备,故不能以涉案场地缺乏专业急救医务人员及急救设备认定天河体育中心存在过错。 从应急处置的角度看,天河体育中心在现有条件下已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一审法院考虑到天河体育中心在应急处置的专业性方面仍存在提升空间,酌情确定天河体育中心在10%的份额内对小陈的死亡后果承担民事责任,鉴于天河体育中心未上诉提出异议,该院予以维持。体育局则不承担责任。另家属还上诉要求天河体育中心联系保险公司赔付款项等问题,已超出本案一审审理范围,法院不予调处。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提醒!心源性猝死如何急救?
数据显示,心脏骤停超过4分钟脑组织会发生永久性损害超过10分钟就会脑死亡因此,心源性猝死救援有
“黄金4分钟”的说法
遇到“猝死”患者时应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120
说明情况和所处位置在专业救护人员到达之前心肺复苏 是延续患者生命最重要的方法但是,按压胸口这个看似简单的动作要做到规范操作,并不简单▼
来源:中国青年报、信息时报、 央视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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