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杀害小学生案罪犯被执行死刑!

2020年12月3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上海一中院已依法对故意杀人犯黄一川执行死刑。
2018年6月28日,黄一川为泄私愤,蓄谋报复社会,经反复踩点、守候尾随,在上海市浦北路世外小学附近公然砍杀无辜学生和家长,致二名儿童死亡、二人轻伤。
上海一中院在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罪犯黄一川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派员到执行现场监督。
案件背景
2018年6月28日,黄一川随身携带一把菜刀,从居住的旅馆出发,乘坐公交车到达桂林西街世界外国语小学附近,伺机行凶作案。中午11时许,其看见该校学生放学,因顾忌校门口有保安巡逻,便尾随学生其后,在离校门口130米左右处持刀砍向3名学生和1名家长,行凶过程中被迅速赶来的接报民警、学校保安和周边群众制服。在医院全力抢救下,2名学生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1名学生和1名家长无生命危险。
2018年8月14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经审查,对“6•28”浦北路持刀杀人一案被告人黄一川,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8年12月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经鉴定,被告人黄一川患有精神分裂症,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公诉机关认为,黄一川构成故意杀人罪,其犯罪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应予从严惩处。当日,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19年5月23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黄一川故意杀人案,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黄一川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9年12月30日14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黄一川故意杀人上诉一案作出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审对黄一川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来源:上海一中法院微信公众号、中国新闻网

推荐阅读



传播中国,影响世界

关注中国日报网微信公众号

觉得不错,请点个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