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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宣布:BNO护照将不能用于在港出入境
香港特区政府29日宣布,不再承认英国国民(海外)(BNO)护照作为有效旅行证件和身份证明。由1月31日起,BNO护照不能用于在香港出入境,亦不会在香港获承认为任何形式的身份证明。
特区政府发言人严正指出,英国政府此次举措明显是利用部分港人仍持有BNO护照或身份作政治炒作,借口为有关港人在英居留和入籍提供新路径。其伪善态度亦可见于英国政府在回归前一段颇长时间透过改变法律或政策无意给予港人居英权,而自BNO护照推出以来,护照持有人到英国旅游时一直须受入境和逗留限制,不得在英国工作或就读。持有BNO护照或身份的香港居民应看清英国政府的政治图谋。
发言人重申,除了政治目的,英方的举措亦会赚取很多自身经济利益。英国渴求人才和资金,不应借BNO护照举措作“政治遮丑布”护航。
中英两国政府对于如何处理香港居民持有BNO护照早有共识,并于1984年互换备忘录确认。英方在备忘录中明确承诺不给予持有BNO护照的香港中国公民在英居留权。英方现在做法实质性改变了BNO护照性质,根本地违反了英方在备忘录中的承诺。
发言人强调,英方违背承诺在先,我国对此采取反制行动,是理所当然。我国不承认BNO护照为有效旅行证件并不违反中方在备忘录中的承诺,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中央政府现对英方违背承诺采取的立场和政策是外交行为和中央事权,特区政府定会全力配合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所须采取的具体措施。
随着国家外交部今日宣布自1月31日起不承认BNO护照作为有效旅行证件和身份证明,特区政府将由1月31日起采取以下措施:
(一) BNO护照不能用于在香港出入境,相关香港居民可继续以其香港特区护照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用于在香港出入境;
(二) BNO护照不得在香港作为任何形式的身份证明,相关香港居民可继续以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用作身份证明;
(三) 乘客登机前往香港的航班时,航空公司须要求相关香港居民出示其香港特区护照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以作证明;
(四) 未持有其他有效旅行证件的非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可向入境处申领签证身份书,以作国际旅行之用。
发言人表示,自1997年7月1日起,香港特区政府在中央政府的授权下,向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签发香港特区护照。截至2020年12月,入境处已签发并仍在有效期内的香港特区护照近580万本。现时,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可享免签证前往167个国家或地区的待遇,特区政府会继续致力争取更多国家或地区给予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的待遇,便利需要出行的香港居民。
此前消息:
1月29日,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主持例行记者会。
问:英国政府宣布自1月31日起调整后的英国国民(海外)(BNO)护照及签证政策正式生效,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英方罔顾香港已经回归中国24年的事实,不顾中方严正立场,公然违背承诺,出台所谓“量身定制的”、具有英国国民海外身份的香港居民赴英居留和入籍政策,并一再扩大适用范围。英方试图把大批港人,变成“二等英国公民”,已经彻底改变了原来中英谅解的BNO性质,英国现在所谓的BNO,已经不再是原来的BNO,严重侵犯中国主权,粗暴干涉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严重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中方对此强烈愤慨、坚决反对。
1月31日起,中方不再承认所谓的BNO护照作为旅行证件和身份证明,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