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10月1日起执行。《公告》明确,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减按1.5%缴纳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仅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
这些新规,今起实施!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10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兵役法加大了高素质兵员征集力度,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应当有负责兵役工作的机构,将研究生的征集年龄放宽至26周岁;优化服役待遇保障制度,规定义务兵服现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提前选改为军士。
《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10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汽车数据处理者应当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充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开展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汽车数据处理者应当通过显著方式告知个人相关信息,取得个人同意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10月1日起实施,明确各地中院普通第一审案件的管辖标准不再有区分,同时基层法院管辖范围大幅度提高,最高可受理诉讼标的额5亿元以下(不含5亿)的民事案件。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施行,对临床急需医疗器械实行优先审批,对创新医疗器械实行特别审批。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10月1日起实施。《标准》指出,农村生活垃圾严禁露天堆放、露天焚烧,严禁向河、湖、池塘等水域倾倒垃圾。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公告,10月1日起,船舶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在全国任意靠泊地到港接受审核,《临时安全管理证书》发证时间压缩为1个工作日。
新修订的《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施行,将城镇供水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三类。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水及特种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标准》10月1日起实施。标准指出,城市交通规划、建设与管理应优先保障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任何情况下不得侵占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空间。
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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