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这些新规将实施 事关养老、医疗、购房
进入3月,一大批全国性、地方性新规将实施,涉及个税汇算清缴、养老保险、医疗、二套房贷款、共享单车停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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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性新规
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可预约办理
为提升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今年税务部门新推出了预约办税服务。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15日之间办理年度汇算,可于6:00-22:00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3月16日以后,无须预约即可办理。
个人收款码不关闭不停用
四部门:
不得利用算法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调整:
新增滑雪用具等29项
财政部表示,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有利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业态发展,丰富国内市场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同世界共享市场机遇。
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将扩大至“十地十机构”
《通知》明确,对于已开展试点的4家理财公司,单家机构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上限由100亿元人民币提高至500亿元人民币;对于本次新增的6家理财公司,单家机构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上限为100亿元人民币。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至全国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领取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产品设计分为积累期和领取期两个阶段,领取期不得短于10年。自2021年6月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试点。截至2022年1月底,6家试点公司累计承保保单近5万件,累计保费4亿元。
打击骗保套保
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将实施
《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个人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将按规处理。
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将实现全国互认
《管理办法》对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划分,明确提出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相应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同时,明确了开展互认工作的基本要求,提出了可以重新检查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医务人员加强医患沟通,对于检查检验项目未予互认的,应当做好解释说明,充分告知复检的目的及必要性等。
民事诉讼可在线进行
新版《医师法》将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新版《医师法》首次将诊疗指南和循证医学下的超说明书用药写入法条。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实施
此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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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新规
北京
多次违规停放共享单车者将被限制使用
《公约》中明确,在一个自然月度内,如果用户将共享单车停放在北京市市域内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路(含主辅路出入口与隔离带、桥区路段)上一次及以上、禁停区三次及以上、入栏管理区电子围栏以外区域六次及以上,或因恶意破坏共享单车、私自占有共享单车、利用共享单车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而被企业采取风控措施,则该用户将被纳入共享单车企业的联合限制措施对象。
浙江
外卖无封签可拒收
浙江
不得强制收集指纹等生物信息重复验证
《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条例》提出,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收集数据时,不得强制要求个人采用多种方式重复验证或者特定方式验证。已经通过有效身份证件验明身份的,不得强制通过收集指纹、虹膜、人脸等生物识别信息重复验证。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广东
立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
《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将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强调对外商投资的平等待遇,明确广东按照国家规定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针对外商投资设置准入限制。
湖北
将明令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就规范养犬等动物防疫领域作出规定。《条例》规定,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特殊犬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管理。遗弃饲养的犬只的,由养犬登记机关收容犬只,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上海
未经监护人同意 不得向未成年人
提供医疗美容服务
广西南宁
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降为30%
《个人贷款实施细则》明确,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0万元,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60万元。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值的20%,即可贷额度不高于住房价值的80%。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值的30%,即可贷额度不高于住房价值的70%。
来源:央视新闻、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