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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给第二季度的12个政法案件打分(TOP 6-12)

2016-07-08 法制网舆情中心 法制网舆情中心


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筛选出12个与政法机关密切相关的热点舆情案例,依据舆情应对能力模型进行评估,并由舆情分析师及专家顾问团队进行分析点评,形成2016年第二季度舆情应对能力摘星榜。


(点击查看大图)


政法机关舆情应对能力摘星榜TOP6-12
广西律师吴良述“撕裤门”事件
深圳“禁摩限电”舆情风波
深圳两女子被强制传唤事件
雷洋死亡事件
川师大杀人案
晋城“黑老大”高调出狱事件
江苏交警张际勇溺亡事件


TOP6 广西律师吴良述“撕裤门”事件
6月3日,“@李方平律师”连续发微博称,广西律师吴良述在南宁青秀区法院因立案问题信访,被法警采取强制措施,过程中导致半条裤子被撕烂,相关微博及“半裸”照片在网络疯传、引发热议。
当日,涉事法院官微通报了事件原因。同时,广西、南宁两级律协纷纷表示将依法维护律师合法权益。之后,千名律师联署签名声援吴良述,进一步推高舆情。6日,全国律协表示已就事件调查提出意见。同时,南宁市政法委牵头多方组成联合调查。7日,调查组公布了事件的初步调查结果。8日,调查组邀请吴良述观看监控录像并听取其意见和诉求,涉事法院院长致歉。
调查结果公布后,法律职业圈持续争辩,呈现群体撕裂的对立情绪,也将事件引向了法律共同体建设等深层次话题。
整体而言,涉事相关部门对舆情的反应都比较迅速。在事件曝光之后,涉事法院、两级律协等多方部门积极响应表态,为危机化解创造了条件;同时,当地政法委积极牵头各方成立联合调查组,提高危机应对的响应级别,从程序上保证调查结果的客观公正。这一系列举措获得舆论普遍点赞。
但是,官方两次通报措辞欠妥,过度强调“外力致裤子撕裂”等他因,对自身过失和不足涉及较少,令当事律师及网民产生不满,为此次危机应对设置了另一重障碍。而调查结果公布后,法律职业群体之间的抨击、论战,也让这场舆情风波呈现余波未平的观感。 此次舆情具有比较鲜明的业界维权特征,律师群体在自媒体“抱团”发声,迅速自发联署签名,推动舆情进一步发酵、升级。而反观行业维权舆情背后的根本成因,多是源自对以往从业经历不满的情感共鸣。掺杂其中的律师与法官、律师与律师之间的“口水战”,用互相“揭伤疤”的行为抓挠法治伤口,暴露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情感隔阂,让舆情走势往纵深方向发展。
面对此类舆情,政法机关应以消除隔阂为出发点,对职业群体的沟通和平等对话机制进行深入探讨,倡导法律人以大局意识为重的理性情怀,以建立共有的法律逻辑和职业荣誉作为舆情处置的最终落脚点。



TOP7 深圳“禁摩限电”舆情风波
3月21日起,深圳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禁摩限电”专项整治行动,被媒体称为“史上最严”。之后,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微“@深圳交警”持续跟进专项行动并进行“战果”通报。与此同时,部分交警查车现场图片和视频在微信朋友圈流传,交警被指暴力执法,一些不实信息开始流传。
4月1日,深圳市交警局表示设立15天的教育过渡期,并称考虑到快递业涉及民生,政府已经给予快递业电动自行车备案。随后,“禁摩限电”议题热度持续攀升。4日,深圳交警通过微信公号“深圳交警权威发布”答疑,声明行动主要针对违规电动三轮车,并非针对快递行业。5日,深圳警方举行新闻通气会进行公开解释,集中回应了舆论场中的焦点问题,获得公众认可。
不过,相关负责人的部分言论失当,如“骑自行车、步行也能送快递”等遭到网民调侃。
本次执法行动初衷虽好,但一开始涉事警方却频频打出“禁”、“限”、“一律”等口号,极易让公众滋生反感情绪,而前期舆论引导也主要以官方单向通报为主,明显忽视公众的切身感受。
在舆情大规模形成后,涉事警方较快做出政策调整,留出15天过渡期以缓和矛盾,并通过微信等新媒体方式针对性回应舆论质疑,但是总体而言,官方信息较为零碎、缺少统一归口,发布渠道也主要以本地媒体为主,舆论引导局面较为被动。
之后,涉事机关也通过主动邀请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加强危机沟通,虽然获得一定效果,但是言语失当又让舆情再起波澜。 此次深圳“禁摩限电”行动之所以持续引发网络口水战,主要在于涉事警方事前社会调研不足、民意沟通不畅,导致危机持续蔓延。
此类情况并不鲜见,政府部门认为在“做好事”,却忽略了社会不同阶层的需求,导致执法新举措因不能形成足够社会共识,遭遇民意阻击陷入尴尬境地。由此可见,在城市综合治理的重大举措出台前,官方必须要进行充分的事前舆情调研,对民意动向做出切实的预估和评判,从而提高公共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此外,政法机关推出新举措也应着眼与社会共性诉求,在尊重公众的基础上体现人文关爱,以柔性沟通创造政策推进的空间。



TOP8 深圳两女子被强制传唤事件
5月21日,广东深圳宝安两名女孩逛街时因未带身份证被警察强制传唤,在去派出所路上双方发生争吵。据女孩事发时用手机录制并上传至微博的视频显示,警察言辞强硬并带有侮辱性词句。
6月10日上午,该视频经其他网民转发引发关注,舆论质疑涉事警察执法不规范,涉嫌滥用职权、威胁恐吓。10日当天,“@平安宝安”先后两次回应并公布调查处置结果,涉事民警因言语失当被停职,宝安公安分局局长向当事人道歉并获理解。
然而舆论场对这一处罚结论并不认可,质疑涉事警察滥用职权,其执法行为无法律依据,就此引发有关警察查验身份证相关议题的大规模讨论。15日,公安部相关负责人回应身份证查验相关问题。
作为此次舆情的应对主体,尽管宝安警方未能在涉事女孩第一次发布视频时获知相关信息,但在舆情爆发的第一时间即作出回应,并在当天就公布调查结论和处置结果,加之领导向当事人和社会道歉,面对舆情的快速反应和积极态度值得肯定。
但涉事警察“言语失当”的定论被舆论解读为“轻描淡写”,相关通报未明确警察查验身份证不出具警察证件的行为是否属于不规范执法、将女孩带至派出所的行为是否涉嫌滥用职权等。后期,公安部相关负责人就身份证查验相关问题的回应,多被媒体以“公民有义务配合”为标题进行转载,导致部分网民再次产生质疑。 涉警舆情多发的背景下,被视频完整记录的警察不当言行迅速成为舆论关注焦点,由此衍生出身份证查验等宏观议题实属必然。这提醒有关部门需重视日常执法争议,不仅事发时要妥善处置取得当事人理解,更要密切关注其事后是否进行网络维权,谨防相关视频记录引爆舆论。换句话说,日常执法争议一旦发生就应纳入网络舆情监测范畴。而在具体舆情应对过程中,洞察舆论心理、调整信息发布角度等则是必备技能。
此外,在舆论普遍产生“警察执法不规范是家常便饭”的刻板印象时,有关部门还需对构建更严密的警察执法规范、强化警察队伍文明执法培训、完善事后问责制度等制度建设工作展开更多宣传报道,扭转舆论负向认知。总而言之,个案舆情应对能力的提升和宏观政策制度的改进相结合才能真正实现执法公信力的稳步提升。



TOP9 雷洋死亡事件
5月9日,知乎网帖《刚为人父的人大硕士,为何一小时内离奇死亡》,经自媒体大量转发引爆舆论。当晚,涉事警方“@平安昌平”通报称,死者雷洋涉嫌嫖娼并抗拒执法,后突发心脏病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因通报内容与帖文存在较大出入,舆论追问事件细节。
此后,央视等媒体采访涉案民警及“足疗女”等当事人,还原事件经过。11日,“@平安昌平”再次作出回应,“视频记录设备打落摔坏”等前后不一致的表述引发新一轮质疑。13日,北京检方表示介入此案。当日,雷洋家属与陈有西等律师签订委托协议,并于19日向北京市检察院递交刑事报案书,要求对涉事警务人员立案侦查。
之后,涉事警务人员也聘请钱列阳等作为代理律师,双方律师密集发声,推动事件发展。6月30日,北京检方通报尸检鉴定意见,确定雷洋因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窒息致死,并报请对涉案警务人员以涉嫌玩忽职守罪进行逮捕。目前,事件仍在进一步发展中。
警方、检方、雷洋家属、律师作为事件中的4个主体,共同推动了雷洋案由一篇网帖发酵成全民瞩目的标志性法治事件。
最初,警方既是涉事主体,又是处置主体,虽然对舆情的回应十分迅速,但撇清责任、快速定论的方式略显着急,前后矛盾、证据缺失等“硬伤”更遭到舆论攻击。雷洋家属及其代理律师的不断推动,则促成了全民“求真相”的舆论浪潮。
这种形势下,北京检方的介入缓解了部分质疑。检方公布尸检结果后,涉案警务人员执法不当、妨碍侦查的“反转”剧情让人唏嘘。但追问执法过程为何、嫖娼是否成立的声音仍然存在,检察机关乃至后续审理该案的法院所面临的挑战仍然艰巨。 雷洋案引发的舆论风暴再次印证,事实真相是一切实情、舆情处置的基础,“捂盖子”、“定调子”等试图模糊焦点,掩盖事实的手段最终会被识破,并产生更大的舆论反弹,对警方形象的损害不可估量。
庆幸的是,整个事件被纳入法治框架予以处理,让公众感叹“雷洋事件不沉,法治精神不死”,说明雷洋事件的依法处置某种程度上对树立公众法治信仰有积极意义。
目前,虽然公安部对规范执法行为已出台多项举措,检方侦查工作也在有序开展,但要彻底消除整个事件造成的恶劣影响还需更加谨慎、周密、长期的努力。这也提醒政法机关,舆情处置莫要“只顾眼前”、“因小失大”。



TOP10 川师大杀人案
3月27日深夜,四川师范大学学生芦某在自习室遭室友滕某杀害。4月15日,案件经媒体报道引发高度关注,成都龙泉驿警方于当日通报称已依法将滕某刑拘。
17日,滕某曾患精神疾病、父母系监狱工作人员等信息被媒体披露;警方要求受害人家属为在网络上发布偷拍的尸体照片致歉。相关信息引发公众对警方行为的诸多质疑,以及对精神病犯罪量刑等热点议题的讨论。
5月4日,滕某的精神鉴定结果公布,鉴定意见称滕某患有抑郁症,对其杀人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引发受害人家属质疑。13日,滕某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截至7月3日,该案尚无进一步消息。
该案本身的恶劣性质足以吸引舆论高度关注,而成都警方在事发后的持续沉默则是舆情不断发酵的主因。
首先,案发至事件被媒体报道期间,官方消息的“真空”状态使得受害人家属通过网络发声表达诉求。其次,随着舆情逐渐升级,涉事警方继续保持缄默,对舆论场的质疑声音近乎“充耳不闻”。再次,司法鉴定简单的结论式意见,踩中“精神病犯罪”这一舆情雷区,且缺乏有关解释说明,起到“火上浇油”的效果。此外,涉事警方要求受害人家属“致歉”一事闹得沸沸扬扬,一方面与未做好当事人家属沟通安抚工作有关,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涉事警方舆情素养缺乏。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捕,后期上诉、审判环节仍需做好应对预案,避免舆情二次爆发。 一起突发刑事案件因带有“高校血案”、“精神病犯罪”、“父母监狱工作”等标签,在涉事警方持续缄默、引导缺位、技巧缺乏的舆情处置工作影响下,衍化成全国性舆情事件。
这提示政法机关,越是重大敏感案件越需要做好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纵然在侦查阶段,政法机关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案件信息保密工作,但适时通过权威媒体向社会公众表达正视、加紧调查的态度,视情公布调查进展,不仅能有效安抚当事人家属,减少舆情应对阻力,更能树立官方公信力,赢得公众的支持和认可。



TOP11 晋城“黑老大”高调出狱事件
5月23日,一段山西晋城“黑社会老大高调出狱”的视频在网络疯传,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7日,央广网报道称,事发后晋城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于26日将程幼泽刑拘。
27日当天,一名基层民警关于此事的实名举报信在网上泄露,引发网民担心该民警的人身安全。同时,舆论还对程幼泽减刑是否合规等问题提出质疑。
6月3日,据《京华时报》报道,山西省司法厅已派员调查程幼泽的减刑手续有无问题。8日,程幼泽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晋城市检察院批准逮捕。10日,山西省公安厅微信公众号通报,此事是由程幼泽和其家人、朋友请婚庆公司策划拍摄的“闹剧”。
15日,澎湃新闻网报道称,程幼泽的家属已委托朱孝顶律师和杨学林律师为程幼泽辩护。此后,两位律师持续在自媒体发声否认程幼泽涉黑,再次引发关注。28日,程幼泽妻子在接受《法制晚报》采访时表示,家人愿就此事造成的不良影响向公众道歉。
此事发生后,“黑老大高调出狱”、“公安内部举报信息遭泄露”、“程幼泽减刑疑云”都成为舆论热议的焦点问题,舆情主体也从公安机关扩大到司法行政机关,舆情风险级别随之递增。
涉事政法机关舆情处置工作存在如下几个问题:一是舆情危机意识较弱,“聚众欢迎”发生在监狱门口,监狱却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进而加以制止;二是官方信息未主动传播,“对程幼泽减刑问题已展开调查”等关键信息未通过官方渠道进行发布,而是通过媒体采访以“知情人介绍”的形式被动发声,未能有效表达官方态度;三是信息发布迟缓,有关部门调查程幼泽减刑问题后,后续调查结果迟迟没有公布,再引舆论质疑。 “黑老大”这一敏感词不免会令公众产生反感与愤怒,而视频一经网络流传,更令区域性事件的影响力扩展至全国范围,对政法机关造成更大的舆情压力。政法机关在面对此类舆情时,一方面要拿出“零容忍”的决心和态度,对此种示威行为予以震慑,扶正社会风气;另一方面,在面对舆论质疑时,积极表态回应,及时介入调查并公布结果,消除舆论杂音。



TOP12 江苏交警张际勇溺亡事件
5月17日21时许,江苏兴化市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张际勇在执勤时失联。20日,张际勇尸体在河边被发现。此后,网民围绕媒体采访家属获知的信息对张际勇“自杀还是他杀”、“是否患有精神疾病”等话题展开激烈讨论,舆情迅速发酵。
22日13时许,“@平安兴化”微博确认张际勇“系生前溺水窒息死亡,排除他杀”。23日、24日,泰州、兴化两地公安分别通过《新京报》、《中国青年报》就此前张际勇家属提及的“涉毒套牌车”、尸检过程等案件细节作出回应。
另一方面,张际勇妻子自20日起,通过微博帐号“@遇害民警张际勇妻子”连发多条微博,质疑张际勇系遭他杀并对警方处置表示不满,受到大量网民支持。5月24日,疑似全球最大政治性黑客组织“匿名者”宣称介入事件,后被知乎网民辟谣。6月6日,兴化警方官微称,张际勇遗体于5日火化,事件真相将由权威机构进行发布。
本案例中,尽管兴化警方在舆情初期以较快速度作出两次回应,但由于官方对尸检报告、证明张际勇系自杀溺亡的监控视频等信息公开不够充分,加之后续缺乏持续的舆论引导和说理释疑,导致张妻的网络维权受到大量网民支持。
此后,网民针对警方信息发布中的“真空地带”自行“脑补”,大量不实传言充斥网络,对张际勇及其妻也展开多种揣测,导致事件发展愈来愈偏离法治轨道而向恶性炒作的方向发展。
面对此种情形,当地公安部门再无更多发声,任由舆情恣意蔓延。随着时间推移及张际勇遗体火化,舆情有所回落,但兴化公安承诺的“由权威机构发布事件真相”至今尚未兑现。 如今,随着网民表达观点和诉求的渠道日益多元,舆论场中各类观点的碰撞和冲突也愈发激烈,化解纷争取得共识离不开涉事部门的快速反应和正确应对。面对网络传言,涉事部门需及时回应并予以澄清,避免以讹传讹激化矛盾;对于网民的各类揣测和猜疑,更需要涉事部门权威发声、澄清疑点。
因此,涉事部门需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做好信息发布、解释说明和舆论引导,让事件真相在官方与公众的良性互动中深入人心,并以此增强执法公信力。



编辑:钟杏梅 李佳慧 李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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