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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培训民警“镜头”下执法 舆论三分

2016-08-05 王灿 法制网舆情中心
“镜头”下执法 
7月26日,公安部举办了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针对民警在现场执法中遇到问题应当如何规范处置,进行了统一视频培训。
规范提出,民警执法时,面对群众的围观拍摄,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
诸多媒体、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均关注到这一内容,“‘镜头’下执法”成为舆论热议焦点,仅新浪网参与讨论的网民就达到30万人次。
多数网民评价此举“让民警执法有底气,百姓也受益”;但也有网民和一线民警发文表达担忧,担心视频在真相不明的情况下可能误导舆论,而一线民警影像的传播也容易令民警遭到报复。值得关注的是,多个媒体和行业专家纷纷提出各自观点,建设性言论对舆论起到引领作用。
7月28日,一段“郑州民警执法中不允许男子拍照并抢手机”的视频在网上疯传,网民评论“这是对公安部规定置之不理”。随后,涉事警方回应,视频内容与事实有偏差,民警未禁止过现场任何持手机拍照人员的照相、摄像行为。而此事也助推“‘镜头’下执法”话题继续升温。
截至8月1日8时,相关新闻报道达2680篇,新浪微话题“#公安执法规范化#”阅读量达87.1万人次,微信文章达3372篇。

 舆论观察
1.肯定 40.5%
提高规范执法“可见度” 14.7%《人民日报》:让规范执法被看到,也就是让公平正义被看见。这就让过去执法过程中的模糊地带、执法人员的“差不多”思维,都需要在舆论场的聚光灯下被重新审视。执法的规范性连通着权威性,只有全社会对执法文明积累更多信任与共识,法治化进程才能得以顺利推进。
传播法治理念 11.4%《光明日报》:镜头下的规范执法,是可见证的执法规范化,警察依法履行职务行为的公开示范。规范化的执法行为,即使为拍摄者所扩散,实际上也是对法律规定及其意识的传播。
适应民意要求 9.2%搜狐网:公民对警察执法过程提出越来越多的程序性要求,这些越来越常态化的公民诉求,是法治意识逐渐深入人心之后,再正常不过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重塑执法理念 5.2%《新华每日电讯》:与其说这是一种执法细节和规范的要求,不如说它更大的意义应该是指向一种新的执法理念的重塑。执法过程接受民众的拍摄和监督,其实与执法的标准化、专业化、阳光化有着同一价值指向,即通过规范警权来提升警察队伍的公信力和实现执法权力的可监督。

2.担忧 30.7%
尺度如何把握 11.3%光明网:拍摄执法过程应该注意必要的尺度。比如,所拍摄的执法过程涉密应该如何处置。同时,应审慎斟酌是否有必要将拍摄的画面上传至网络,如上传如何用马赛克等技术手段保护警察、未成年人等。此外,如何保证视频的完整性,防止被盗用剪辑为传谣工具等。这些都对公众提出了较高要求。
可能歪曲事实 9.5%荆楚网:监督民警执法,不代表可以“加工”执法过程,任何扭曲捏造事实的行为,任何造谣传播的行为,都是在干预正常执法,都是在挑战法律的权威。
分散执法精力 7.1%徐雪芬(法援律师):制服违法犯罪的执法现场充满了凶险。如果警察对着镜头制服犯罪嫌疑人,那将是一种什么心理?而警察稍有犹豫,就可能意味着危险甚至伤亡。
加大舆情风险 2.8%财新网:如果公众只是拍摄或者传播了公安采取强制措施的内容,公安能否积极回应,考验公安部门的舆情处理能力。

3.建议 28.8%
界定除外情形 11.4%余凌云(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并不主张民众进行拍摄。主要有三种情况:一种是涉及到犯罪嫌疑人个人隐私,一种是可能危害到相关人员人身安全,一种是行动本身需要保密或涉及国家机密的。
强化规范培训 6.9%《北京青年报》:习惯在镜头下执法的前提,是习惯严格按照执法规范执法,是习惯以规范的警言警语和执法行为,对待每一个执法对象,这也愈发映衬出对警察进行规范执法培训的必要性
完善操作层面 5.7%李玫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规范的细化需要建立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后逐步细化。随着执法规范性问题的逐渐完善,执法会越来越具体,规范会很明确。
加大法治宣传 4.8%李玉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加大法治宣传的力度,让公众知道警察的执法,这个环节是什么,基本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也要知道在警察执法过程中,作为公众,他的法律义务是什么,应当如何进行配合。

分析师点评 
从兰州大学生因拍摄警察暴力执法“屁股被打开花”,到深圳两名女孩遭警察强制传唤在警车上拍摄警察辱骂视频,近期因公众“镜头”监督引发的舆情频发,此次公安部要求民警要习惯“镜头”下执法,可谓是顺应了社会法治进步、公众监督意愿增强的趋势,也意味着对公安机关公正执法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和更刚性的制约。
在后续,公安机关应进一步完善意见规定,更清晰地界定“拍摄”的尺度限制,保障“镜头”下执法在实践中有效落实。与此同时,公安机关要注意舆论场中出现的担忧、建议声音,尤其是来自公安队伍的内部声音,从情绪上疏导部分一线民警的不满情绪。

此外,公安机关还要积极引导公众,让其知悉“可为可不为”的界限,在保护公众合法权利与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之间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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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师:王灿

编辑:李佳慧 李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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