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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父摔死幼童,生母不阻止原因曝光…

四川在线 2022-05-14

8月24日,据@紧急呼叫,两岁半幼童遭生父抱摔致死案发细节透露。警方称,刘某脾气暴躁,冯某平时对其非常惧怕。事发时冯某异常害怕,加上腿部有残疾,不敢上前阻止刘某,只能拍视频留证据报警。


此前报道:

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8月20日,网上热传一男子摔打幼儿的视频,引起热议。20日下午,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发布警情通报,嫌疑人刘某已被刑拘。



警情通报显示:


2020年8月19日22时许,接报警称金陵湾小区发生一起伤害案,受害男童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经调査,犯罪嫌疑人刘某酒后与女友冯某因两人所生小孩(两岁六个月)抚养问题发生争执,将小孩抛摔在沙发上,致小孩受伤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



21日,据媒体报道,被摔小孩已抢救无效死亡。视频拍摄者身份也引发了不少网友的关注。据宝鸡市妇联维权部一名工作人员介绍,事发后,妇联及时开展了大量工作,了解孩子家庭和母亲的状况。其介绍,视频拍摄者为被摔幼童母亲。目前,多部门介入幼儿遭抱摔身亡事件。


律师说法:

男子或涉嫌多个罪名


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如果摔娃男子系幼童的监护人、看护人,其行为构成虐待,属于故意侵犯幼童生命、健康的伤害行为,且造成幼童身体多处受损、衰竭的生命危险,同时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和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60条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23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幼童伤情程度,对该男子予以量刑。

  

赵良善认为,遇到这种事情,第一时间应该报警,同时应及时制止,尽最大努力保证孩子安全。考虑到体格差异,拍摄者的意图或许是取证,但也不排除有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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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封面新闻 、北京晚报、华商报

编辑:林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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