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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方扣押1500余万元,即日起这些人可认领!
2月27日,四川省自贡市荣县公安局发布公告称,该局在侦办一起网络犯罪案件过程中,从涉案人员李某某、卢某某二人分别持有的支付宝账户扣押人民币共计1500余万元,系原主不明财产。
支付宝账户分别为:
李某某 成华区梵嘉商贸部支付宝账户
“wplshlwin@163.com”
卢某某 衢州市衢江区狮山贸易公司支付宝账户
“ss02@hzqbc.top”
据悉,本公告期限届满后仍无人认领的,荣县公安局将依法对上述款项及孳息按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公告期限:即日起至202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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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荣县公安
编辑:王迎 金婵娟
校对:李祺
责编:杨昕
审核:史册